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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处理三鹿事件重要责任人

2009年03月21日 WHO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中纪委监察部处理三鹿事件重要责任人
三聚氰胺 (资料图片)
中纪委监察部处理三鹿事件重要责任人
  2008年9月25日,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处理待检测的牛奶样品。 新华社记者李健摄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决定给予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王步步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和撤职的行政处分,给予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卢艳刚撤职的行政处分,给予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王智才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赵同刚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给予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孙文序、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记过的行政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指出,三鹿奶粉事件后果严重,教训极为深刻。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汲取教训,积极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广大干部要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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