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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通过 规定领导须问责

2009年05月24日 未分类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于泽远 北京

在舆论近日质疑多名被问责官员复出之际,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前天主持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按照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健全中共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近日也在一次讲话中承认,目前中共的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政治局要求各级党委依照前天通过的问责暂行规定严肃问责,充分发挥问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但官方媒体没有披露这个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

山东滨州市工商局原局长邵立勇因在去年地震哀悼期间组织手下公款旅游,被免职并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时中纪委、监察部指邵立勇“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但邵立勇被问责后不仅毫发无损,还被调到名气更大的山东威海市工商局当局长。

被高调问责后悄然复出、甚至异地升官的官员不止邵立勇一人。去年因三鹿毒奶粉事件被中纪委记大过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不久前被任命为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官阶由副局级升为正局级;因三鹿事件而被记过的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也在今年1月份出任河北邢台市市长;因对贵州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而被撤职的原瓮安县委书记王勤也悄然复出,任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已复出并担任该县县长助理。

这些有“问”无责的例子被媒体披露后,引发舆论对中共干部选拔制度的强烈质疑。有学者指这些问责实际上已变成官方平息民愤、取悦舆论的表演。由于官方的干部选任一向属于当权者的小圈子游戏,公众对此缺乏知情权,更谈不上参与,只能在事后声讨一些明显不合理的任命,因此,公众对谁来当自己的“公仆”基本没有什么发言权。

新华社下属的《半月谈》杂志引述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说,由于信息不完全公开,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原因、理由和程序,公众均一无所知。“轰隆隆”被问责,“静悄悄”重新上岗,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导致群众大惑不解。

毛寿龙认为,公众对问责制存在质疑的主要原因是官方的标准和公众的标准之间存在错位,官方所做的远远没有达到老百姓的期望。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行政管理研究室主任贠(yuan,二声)杰认为,目前官方的问责主体缺位,按照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同级最高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要对人大负责,人大代表有宪政权威上的质询权。但遗憾的是,目前人大的监督权力还有待于加强,官员问责主要还是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之间。

贠杰说,在这个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任何部门都无法忽视舆论监督的力量,各级政府部门都非常注重自己在群众中的公共形象,生怕被媒体和舆论抓住把柄。这就导致问责制的实施更多地取决于媒体与社会的关注程度,而不是事件本身的大小。哪个事件引起舆论强烈关注,有关部门就会启动问责制,对负有责任的官员进行处理,给舆论和社会一个交代。哪个事件没有引起舆论的关注,即使犯了很大的错误,相关责任人大多也不会受到行政问责。

他认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行政问责法,规范问责主体及权力,规范问责客体及职责,规定问责事由,厘定问责标准,规定问责程序,主要包括责任的认定程序、问责的启动程序、问责的回应程序等,做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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