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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如隔世:毛时代的衣食住行

2014年11月03日 杂记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毛时代的衣食住行

毛时代的衣食住行

 

写一写衣食住行,看似小事。然而行文中却力难从心。如白头宫女说开元天宝之遗事,讹错乖张挂一漏万都在所难免。又想,仅记录自己知道的那些琐碎事情而已,不必求全,也不必求同。

毛治下,职工工资先是“供给制”,后为“工资分”。1956年实行“薪金制”。此后二十多年一直未增加工资。以本人为例:1961年中师毕业参加工作,第一年实习工资每月29元;一年后转正定级每月34元(后改为行政25级34.50元)。一直到1978年(毛死两年以后)才开始第一次调资,增加到每月40元。

收入所得月月不够用,是很多人常有的事。工资一发,首先把全家的油盐柴米买齐,如此便已所剩无几,其它开销只能量力而行。单位一般都成立“储金会”,由财务人员主持经办。每月发工资的时候,每人扣存5元钱(各单位自行约定数额)。手头拮据时可以向“储金会”借款,下个月发工资必须扣还;不够再借。故此常有人一边领工资一边借款。捉襟见肘,窘境层出。

亲友熟人间还有一种“凑份子”的“互助会”:约定每人每月交钱若干,轮流由其中一人所得(轮流顺序经协商或抽签而定)。目的是用来“办大事”。

1953年,包括粮食、油料、棉花、棉布等在内的一整套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体系形成,老百姓的穿衣吃饭被权力者死死控制。当局按年度发给老百姓一定数量的布票,用以购买布料、衣服、蚊帐、床单,乃至布袜,一切含有棉纱成分的产品均属其内。正常情况下,不分大小口,每人每年一丈二尺。有几年少一些,不等。听人说,最少的一年只发了一尺七寸(一尺八寸)。一般家庭内部按不同需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统筹考虑使用。年岁大的人衣着不必讲究,多半不添置新衣,省下布票给年轻人用。一家几个孩子,总是只给老大添置新衣。老大穿的旧衣小了,给老二穿;老二穿小了,再给老三穿……衣服破了是不会丢弃的,补了又补,穿了又穿;以致补丁垒补丁是常见的事,不以为怪。

冬季发棉花票,用以购买弹好的棉花填充棉衣,和棉絮(被芯)。每人仅几两,根本不够。

有海外汇款收入者,按汇款金额发给“侨汇券”,能买到一些市场上紧俏商品。然而对我们小县城乃至农村人来说,只是偶尔听闻,见都没见过。我是听同事荣求立说的,她是上海人。

百货公司偶尔推出零碎布料,一尺几二尺几三尺几不等;推出清仓的大毛巾、小毛巾、手帕,免收或减收布票,众人纷纷排队抢购。零碎布料可以做鞋,或拼起来做内衣内裤;大毛巾可以拼成“毛巾被”,被认为是很“奢侈”的享受;手帕可以用来做无袖圆领衫,前胸一块后背一块,穿在身上象是前后挂了两块小图版,怪怪的。有时候也推出毛线、球鞋等商品,很罕见,女人们遇上了,能喋喋不休地高兴几天。有些商品平时也是凭票供应--不定时地、“稀里八岔”地发一次票。譬如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百货公司到了货也可能对外发票,多以科局、以“口”(如工交口、文卫口、农林口等)、以街道居委会为单位,几十人甚至几百人几千人才能摊到一张票。普通老百姓根本无力问津。

后来有了尼龙袜,有了“的确凉”,不收布票。又是新产品,成为时髦,为众人所追捧。一次,荣求立从上海回来,送我妻子一件“的确凉”短袖衬衣,笔挺,耐磨,洗后很容易干。我们很高兴,总算开了一次“洋荤”。后来才知道这东西不透气,穿在身上并不舒服。但那时候并不觉得:衣不蔽体的岁月,哪里会挑剔透气不透气?

一些大的厂矿根据不同工种发放“劳保用品”:工作帽,工作服,围裙,劳保鞋,棉纱手套……人们常常将棉纱手套积攒下来,织成背心、套头衫,很实惠。还有人弄(买)来一个个口罩,拆开来拼成蚊帐。真有雅兴,令人嗟叹而又羡慕。

更羡慕百货公司职工。他们得风气之先,偶尔能买到不收布票的日用品,且价廉物美。相比而言,他们的女职工一般都穿着入时,头光面光,鲜活洁净。所以有民谣称:“百货公司一枝花,蔬菜公司豆腐渣,食品公司母夜叉。”

我们平时克勤克俭,万般节约,过年时总要想尽办法给孩子添置件把新衣,或棉袄,或罩褂,或裤子,或帽子;让他们喜庆喜庆,高兴高兴。高兴之余,不免调侃一句:“要想富,过年穿新裤。”

从记事之日起,就没断过补丁衣服。个子长高了,裤脚短了,就续上一节;找不到同色布,常续成两种不同颜色。一条裤子着力处起毛了,快要破了,赶紧补上三个大补丁:两膝处两个,屁股上一个。裁缝店也代人补补丁。因为真正去做新衣服的人并不多;以大改小,以旧翻新,续裤脚,补补丁,他们都做。母亲一条夹裤,是她专门用于生孩子时穿的,较为厚实,上面还有洗不干净的点点血迹。母亲将其缝补整齐,一直给我冬天穿,一直穿到中师毕业。

1961年在城关小学实习时,只有一条长裤,短了,裤脚吊得多高;也磨“洋花”了,“洋花”到洗涤时不能用力搓,更不能槌;只能在水里轻轻地揉几揉,摆几摆,否则就会破。第二天要上讲台了,发觉裤子侧面口袋处破了一个洞,能见到腿上肉。找不到合适布,就用一块花布补上。讲课时常以一只手挡住补丁,不想被学生看见。

1962年调至潘村中学,能吃饱饭了,想到添置衣服。却没有布票。寒假前,学校调来个“右派”,是在徽州劳改茶场“劳教”期满,安排来的,芜湖人。他告诉我:芜湖自由市场开放了,能买到许多东西,包括布票。于是托他寒假回家时代我买了两丈布票,一元五角一尺,共花费三十元。春上,我高高兴兴到县城西门口,买了一丈三尺细卡其布料(也可能是一丈四尺),米色,自以为很好看,做了一套中山装。成为此后数年的“礼服”。

一度流行“假领”。就是做个衬衫领,围于脖子上,钉两粒小扣子,下方有两根细细的带子,套在胳膊处。外人看起来好象穿了件新衬衫,其实里面穿的什么只有自己清楚。裁缝店专门给做,百货公司也有的卖,收少量布票。“假领”并无多少实用性,满足虚荣心而已。

日本生产的进口尿素,是用低档化纤布料做成袋子包装的。人们啧啧称叹,觉得不可思议。心里说:我们都没衣服穿,他们怎么就有布料做化肥袋子呢?于是不少人用这种尿素袋做成衣衫裤子,穿在身上有“株式会社”几个字。我在太园下乡时,也找供销社的曹主任买了几个袋子,做成一条裤子。我不愿意背“株式会社”字样,买来一袋染料,自己动手,染成深棕色。穿在身上叫儿子看,问他好不好看?儿子也为我高兴,连说“好,好。”儿子很幼小,在他眼里,爸爸的东西没有不好的。妻子却不以为然,说“掉色。不要把别的衣服染色了。”

至于农村,农民们就更可怜了。我在中村公社水南大队、南容公社山水大队下乡住点时,看见不少小学生穿的棉袄都是大窟窿小眼,棉絮外露,破片挂挂的,如同叫花子一样。大冷天赤脚破鞋,以稻草绳捆扎于脚背上--要不然鞋底就会掉下来。一家人伙盖一床破被,被絮都裸露在外面。一家人伙穿一条长裤,谁出门有事,让谁穿。还有人睡稻草堆。在堆积如屋高的稻草堆里扒个洞,爬进爬出。冬天,深山里雪下得特别大。大雪封门的日子,终日躺在里头不出来。说“出来干什么?反倒冷得死。”这种状况是不能说的,也不能同情。否则就说你“给社会主义抹黑”。

“民以食为天”,中国的老百姓历来注重一个“食”字。熟人见面,寒暄之词往往是“吃过了?”--“吃过了。你呢?”--“吃过了。”然而,就这么一个“食”字,却困扰了我们数十年。这里说的不是“三年大饥荒”,而是平常日子。

粮食定量供应,分大小口。成年人月供应标准多在二十五斤半到三十二三斤之间。城镇居民二十五斤半。机关干部、教师等要多一点,好象是二十七八斤。体育教师又比其他教师多一点,因为他们要带领学生跑,跳,打球,消耗能量多一些。一线工人要多些,重体力劳动者则更多一点,有三十多斤。中学生也有二十八到三十斤,因为他们正在生长发育,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未成年的孩子则分年龄段,给予不同标准。孩子出生,凭出生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到粮站办理粮油供应证,于次月正式供应粮油。

每人月供菜油四两。

农村中的农民称之为“农业户”。相对于城镇“供应户”,他们则为“另册”,注定是不平等的。他们由公社大队决定口粮,每人一年大约三百多斤原粮(即稻谷),秋后“分红”时一次性决算。口粮标准远不及城镇人口,对于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来说是不够的。能力强会算计的人家,从长计议,厉行节约,多种瓜薯豆菜,日子尚能温饱。能力不济的人家则总是青黄不接捉襟见肘,甚至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农村中的经济作物地区,如黄田石井坑茶林队,不产粮食,他们的口粮也到粮站购买;也发一张不同于城镇户的供应卡。称之为“经农户”。“经农户”比“农田户”事实上又要高“半格”,多了点保障。所以黄田的农田户总是想方设法迁往茶林队。

一切米、面、杂粮,包括玉米、红薯、土豆、山芋干……一切由它们加工的制品,均凭粮证或粮票供应。但不是你想要什么,粮站就供应什么;而是粮站有什么,你必须买什么。

一切食品店里的糕点零食,一切饮食店里的干饭稀饭包子油条粉皮发糕粉丝面条馄饨水饺……均收取粮票。

粮站并不是全部供应大米和面粉,而是经常搭售杂粮,如红薯,玉米,山芋干。逢年过节则有可能搭售一点糯米、“富强粉”,供人们裹棕子、包饺子。平时一般没有。五斤鲜红薯抵折一斤粮,人们都觉得划不来。玉米、山芋干则是一斤抵一斤。山芋干质量奇差,多为淮北加工,不但脏兮兮,里头常有老鼠屎、破棉絮,而且发霉味苦,难以下咽。后来食堂变换花样,将山芋干磨成粉,做成黑黑的“汤圆”,照样难吃。粮食不太紧张的人家多半选择放弃。新鲜山芋和玉米多碎成小颗粒,夹杂在米里一起煮。小时候在榔桥养父母家,几乎顿顿是这样的伙食,我都吃怕了,不想吃。养母则耐心地告诫我:“小把戏懂事点,不好吃也要强强地吃一点。这种饭菜能吃得长就不错了。往后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日子哩。”后来,不幸被她言中。

出门办事,不带足粮票是无法生存的,有钱都买不上吃的。上海人真“精致”,居然发行“半两”的粮票。据说“半两”粮票可以买一根油条,或者买一碗小馄饨。武汉人则“大大咧咧”,传闻一根油条居然收二两粮票,那油条该有多大?多少人吃得起?远不及上海人会精打细算。逢年过节发放肉票、鱼票、鸡蛋票、糕点票、糖票……平时没有。平时干脆不卖,或者隔三岔五地卖一下,或者刚开开门来,很快就卖完了。象征性而已。猪肉不贵,最早四角几一斤,后来涨到七角几一斤。想买肉的人总是很早起来排队,冬天裹着棉大衣“猴”在街边等。天亮了,开门了,卖肉的来了,于是人头攒动,跃跃欲试,一齐喊:“一个个来,不准插队!”

猪肉很快就没有了,说卖完了。后面排起长长队伍却又要空手而回的人不甘心,不满意,操娘日妈骂声不断。于是站在肉案边坦胸露背趾高气扬的屠夫不高兴了,将手中屠刀“咣当”一声掷于肉案上,大声嚷嚷起来:“你再骂,再骂?再骂老子撕你的B嘴!”--“就要骂!肉到哪里去了?”--“肉到哪里去了?老子吃了!一头猪老子一个人吃了!怎么样?有本事你跳天去,有本事你骂上头去!”有一度,食品公司也动脑筋想办法,将猪肉分割成二两五钱一份,以篾编小盘盛起,排队购买者每人只准买一份。能买到肉的人多些了,但只有二两五钱。而且最后还是有人买不着。

乡间的猪肉供应要好一些,不是十分紧俏。于是我们逢年过节常常结伴或托人到乡间去买。乡间为什么好一些?其中有一条原因确凿无疑:乡间农民更贫困,多数人买不起猪肉。相对而言,市场就缓和一些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在太园公社下乡。当地供销社每天都有猪肉供应(不是天天杀猪,而是头天未卖完的肉次日再卖)。食堂炊事员老张,有时候单独买二两五钱瘦肉,做成汆汤肉,以大碗盛起,蒸于饭锅上。中午买饭时,锅盖一揭开,一阵香味扑鼻而来,令人直咽口水。老张连忙小心翼翼将汆汤肉碗端起来,搁于一边,口中念念有词:“不要弄泼了,这是张主任的。”张主任就是公社管委会主任张元涛。他间或请老张代他烹调这样一份汆汤肉,价值一角八分五厘。张主任不是沾食堂便宜,而是自费。凭心而论,那时候基层还没有公款吃喝,都得自己付钱。

不久,我们一伙人参于太美大队筹办村史展览馆,都在大队食堂就餐。有一天村里杀猪,我们委托炊事员单独买肉炖了一罐肉汤,大家平分,每人一碗。感觉其味无穷。甚至后来几十年,每每喝汤之际总不忘记这一次;总觉得哪一次都没有这一次这么好吃。不知道什么缘故。

偶尔也发猪油票,更多时候还是排长队购买。如果卖炼过的冻猪油,人们的抢购心态则要平和一些。在那种食品匮乏年代,老百姓油水缺乏,猪油被认为好东西,金贵得很,常常被作为上等礼品送人。不象现在无人问津。我那时经常被抽到宣传部帮忙写材料,经常开夜差。部里的主办科员吴宗庆总是在食堂买些锅巴,夜里泡锅巴吃。一天,吴宗庆说:“小朱,今天晚上有好东西吃了。”--“什么好东西?”--“家里人带猪油来了。我们吃猪油泡锅巴,喷香。”猪油泡锅巴,再撮上一点盐,果然好吃,果然喷香。

油条也奇缺。有一天儿子病了,食欲不佳。我问他:“想吃什么?想吃什么爸去买。”儿子说想吃油条。于是我立即出门购买。油条归“饮服公司”卖,就在荷花塘畔。我耐心地排队,耐心地缓慢前移。突然,卖油条的小萧喊:“没有了!卖完了!”我傻眼了,前面只有一个人了,就要轮到我了,怎么就没了?儿子竟如此命苦,想吃根油条都吃不上?他老子怎么这样无能,这么点愿望都满足不了?每每记起,总觉得对不起儿子。

蔬菜,豆制品,到蔬菜公司购买。豆制品按季度发票,蔬菜不凭票。蔬菜也是供不应求。每当来了一批蔬菜,如大白菜,辣椒,茄子,营业员们都要挑一些好的留下来,自己要,或者做人情。豆制品也是一样,臭干子酱油干子一到,她们立马将大而厚的干子留存起来(泾县卖豆腐干论块,而不是论斤两,厚薄之间差别很大)。动作之快令人嗟叹,如风卷残云。排在后面的人常常扫兴而去。那里面有我两个熟人,对我还算客气,每每“匀几块”给我。而我却无以为报,暗自羞愧。

冬天蔬菜少,以青菜萝卜为主,以腌菜为主。入冬以后,各家各户乃至食堂,都要腌菜。高杆白菜上市的时候,人们便整板车整担地买来,晾晒在竿子上、墙头上、屋面上,青青白白,整整齐齐,很好看。晒软洗净以后,就可以腌了。腌菜用的是大缸,男人赤了脚进去踩。一层层铺菜一层层踩实(也有人间杂萝卜于其中),最后将准备好的青石压在上面。便是全家人一个冬天的用菜了。

单身汉的时候,我们吃食堂。食堂与食堂相比,差别也很大。我们文教局食堂最“吃蹩”,最差。一个管理员,一个炊事员,供应什么吃什么,清汤寡水;没有任何“门道”,没有任何额外的油水。我们便去附近商业局食堂就餐。这个食堂很大,所辖几个公司的干部职工都在这里就餐。经常有肉食供应,还有馒头包子,还有咸鸭蛋松花蛋,叫人刮目相看。文教局食堂没有,总是咸菜,山芋杆子炒青椒。但商业局食堂要收取“小伙食补贴”,每月一元五角。这份补贴本可以由单位支出,但文教局会计不同意,说这份补贴只能补给自己食堂。谁叫你不在本食堂就餐?后来发现县委会食堂也不差,也很大,花式品种也不少,我便去搭伙--反正凭钱凭粮票,又不是白吃。我这样鼓励自己。时间长了,管理食堂的查会计也要我交“小伙食补贴”。我没得给,跟他扯皮:“我经常帮你们做事,买点饭吃还不可以?”--“你帮哪个做事了?你又没帮我做事。”--“帮你们县委做事呀。不信去问宣传部(“文革”期间叫宣传小组)。”查会计是个“大大咧咧”的人,无意顶真,便松动下来:“你回去要嘛,要到就给我。”县委食堂常有鱼肉供应,还有腊肠。一节一节的腊肠蒸熟了,不切成片,也不切成段,而是整节出售,三四寸长,要买就是一节。整节腊肠搁在饭碗里,有点怪怪的,容易产生不雅的联想。

买饭排队,谁都一样,经常排起一条龙。有一次,王乐平书记排在我后面,隔了一个人。王书记拿一个大碗,拿一双筷子,仰着头,不时地哼上几句总也听不清的歌词;食堂里敲碗的声音不断,王书记偶而也掺和其中,也敲敲碗,问:“今天吃什么菜呀?”--“包菜找(炒)肉丝!”(调侃,说炒肉丝里肉太少)--“啊,好,好。”

平时,小县城里也没什么糕点甜食供应,记忆中最常见的是“香蕉酥”。逢年过节倒有一些应景的副食品,如端午的绿豆糕,中秋的月饼。也是发放票证、凭证供应。除凭票买糖外,病人还可以凭医生证明购买二两红糖或砂糖。因此有的人没病也去看“病”,只是想买二两糖。

买什么都要票证。只不过有的票证常年发放,如粮、油、豆制品;而有的票证只在大的节日发放,才有供应,如鸡鸭鹅鱼蛋,糕点。这时候,相关单位要出去“组织货源”,就是到外地采购。采购到了,老百姓才有的吃。因此逢年过节是大人小孩最盼望的时候,最亢奋的时候,也常常是最辛苦的时候,最无奈的时候。菜场也罢,商店也罢,到处都在排长队,到处都在人头攒动,在拥挤,在骂骂咧咧,甚而争吵推搡、碰碰撞撞。平时太苦了,谁不想过年的时候一家人打打牙祭?

岂只穿衣吃饭要凭证?女人用的卫生纸都要凭证。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老伴在天津工作,取道北京回四川探亲途中突然来“例假”,遂去商店购买卫生纸。营业员要北京本地的购物证,并强调说除了军人,其他人一概凭证。无法通融。大街上巧遇一位女军人,老伴遂向她诉说困难,请求邦助购买。想不到那位年轻女军人毫无怜悯之心,漠然离去。

我的远房亲戚施某,住蔡村公社大康大队。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利用下乡机会去他家探望。夏天,正是烧晚饭时候。他母亲(我称呼姨娘)正在给几个小男孩洗澡。小男孩都只有八九岁十多岁,终日一丝不挂,四处窜耍,早已是满身泥灰。大的洗了小的洗,一盆洗澡水成了泥浆。洗过澡的小孩还是一丝不挂。只是不停地招呼:“不要再搞脏了!”那边他妻子(我称呼嫂嫂)在炒菜。一大碗南瓜炒好端上桌,小孩们即跑来用手抓,烫得咀里不停地吹气:“弗,弗!”待第二碗豆角炒好,南瓜则已经抢光了。嫂嫂一边制止一边骂:“这些小鬼,就象是饿牢里放出来的!”在当地,施家境况不算差。他父亲当过大队书记。他自己原先在地质队工作,后来不知怎么回家劳动。在地方上算得个头面人物。因为家口重,依然活得不轻松。

老百姓生活艰难,小吏们的日子也不轻松。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县文教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郝启富,有三四个小孩;妻子本来有工作,因为家口重,遂辞了工作,做“全职太太”,仅靠郝局长每月六十几元工资,日子过得有些拮据。城关小学照顾他,腾出房子给他们住,还将一块不小的菜园地给他妻子种菜。有一天我去他家,正是晚饭时候,饭桌上几样咸菜,唯一小搪瓷碗里蒸了一个蛋羹。“全职太太”说是给郝局长吃的,给他补补营养,因为他是“顶梁柱”,全家都靠他。孩子都不大,两三岁,四五岁,七八岁,他们都不吵不闹不争不要,仿佛习惯了似的。

民谣说:“四个轮子一把刀,白衣战士红旗飘”。是所谓当年物质极度匮乏年代里四种“吃得开”的人。“四个轮子”--开汽车跑运输的司机。他们在外面跑,比较活络,有机会得到别人难以得到的东西。“一把刀”--屠夫。猪肉紧俏,他们刀下便是人情。“白衣战士”--医护人员。人总会生病,生了病必然会有求于他们。“红旗飘”--解放军军人,国家保障,身份显赫。

正如董郁玉先生所说:毛治下的中国,“居民几乎所有生活用品都被纳入到无所不包的配给体系,以致小至火柴和卫生纸这样的日用品都要凭票购买甚至还不一定买得到的严酷现实……”(《炎黄春秋》2013年第8期第3页)

泾县农村的住房情况一般较为宽裕。尤其茂林、黄田、溪头、陈村、厚岸、包合等地,历史上文风兴甚,经济发达,读书识字乃至经商做官人较多,盖起大片大片的厅堂楼舍。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地主富农资本家被打倒,田地被瓜分,房屋也被瓜分,贫苦农民都分到住房,居住较为宽敞。黄田村空房很多,谁来住都可以,根本不用租金。住长了,也就变成他的房了。“洋船屋”这组大宅院,占地4200平米,建筑面积3700平米,“土改”时除留给原房子主人四间房、一间堂屋和一间灶屋以外,其余分给了七、八户农民。就是说每户大约分得近500平米空间,其中建筑面积就达400多平米。足足抵得上如今一幢别墅,有过之而无不及。

城镇居民的住房就紧张多了。机关干部一律由单位或系统安排住房。单身汉数人一间是很正常的事情。1961年我在城关小学当教师,住的是四人一间的民房和两人一间的披厦。次年到文教局,与人同住一间。1962年到潘村中学,住在大门口厢房内,约6平米。房内只容得下一张床、两张课桌和一条方凳。1963年到文化馆,三人同住一间大约十多平米的房间。以屏风隔成内外两个空间,王静山住里间(他先来),我与潘德平住外间;二人各一张单人床,床下面各一只破箱子。1967年结婚的时候,文化馆给我半间房,好在是独立空间,约八、九平米。除一张双人床以外,岳母给了我们一张六仙桌和两张椅子。自己又买了个煤油炉,似乎有点象个样子了。后来,文化馆建了一路平房,每人一间(有房者不安排),约十五、六平米。那时候我的孩子已经出生。“文革”中一度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终于在文化局领导的关照下,批给我二千五百元(后来突破了一点),在大会堂一块空闲地上盖了两间极其简陋的平房和半间厨房。待买得起房,真正改善居住条件,则已是改革开放之后--已经不是本文记述的范围了。

已婚的人可以分得一间房。如果有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随住,房间会大一点,尚可腾出小块地方作厨房。都没有“卫生间”,一律上公共厕所(那时候没有“卫生间”“洗手间”这样的词汇,直呼“厕所”“茅房”)。我常去县委会葛兆铣、吴宗庆等人家。他们住的是老式民居,四周皆木板,缝隙多大。户与户之间一点都不隔音,睡梦中翻个身隔壁人家都能听得真切。城关小学也多为这种民居。我的同学H某在那里当教师时,与一位女教师合住一间--中间以木板隔断,分别走两个门进出,相安无事。房顶上只搭了一方竹帘,实际上是通的,用他的话说:一根针落在地上都听得见。那女教师有个相好,情投意合,一度间如胶似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一天夜里,相好的进了她的房,H某睡在这边床上一动不敢动,大气都不敢出,用被子将脑袋捂得严严实实……

街道居民的住房有两种情况:一是祖上有房,而房子又不多,仅够一家人居住。故此居住状况必不太好,旧民房,狭窄,潮湿,阴暗,一家人十个八个挤在一起。这种私有房产是不允许多的,一旦多了,权力者就要把你的房子无偿劫走--谓之“没收”。“土改”时这样做了,“土改”以后在城市里还搞过所谓“私改”--私营工商业改造,“没收”多余房产。我的朋友曹远芳,他父亲五十年代在南街开书店,有一些房子,后来“私改”时就把他家房子“没收”了。二是无房户,租住“房管所”公房。也是民居,也是阴暗潮湿,也是狭窄闭塞;又陡又仄的楼梯;有的仅一斗天窗,采一线光亮而已。一家三代蜗居在一个十几平米的房间,吃喝拉撒无所不包。老老小小全部上里弄巷道内的公共厕所。各家各户自备一马桶,或一痰盂,平日装屎盛尿,满了则拎去厕所倒掉。因此每日清晨必为公厕最热闹的时候,男女老少你攒我挤。趿着鞋子者,拎着裤子者;吭哧吭哧痰咳不爽而气喘吁吁者,唏溜唏溜抽劣质香烟而言语不清者;扶老携幼,大呼小叫……为市井一观。

各家各户多无单独厨房,而是一大间里集中了若干炉灶,较为均匀地遍布各个角落;与之配套的常有水缸,碗橱,柴禾,及锅碗盆勺。早先烧柴禾,尔后烧煤球,使用煤气则已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三户五户,乃至十户八户人家挤在一个空间煮饭烧菜,叮叮当当,磕磕碰碰,既嘈杂又热闹。你家吃什么好的,我家吃什么孬的,一览无遗。如果大家相处通达和谐,也可以互相帮助互通有无。烧了好吃的,大家分点尝尝,通融人情,增进友谊。今天借你一升米,改日必堆满一升还你;细声细语,一团和气。如果“阶级斗争”之弦绷紧了,那是不敢多言多语的,不声不响把饭菜烧好,赶紧端进自家房间。没有自来水。各家备一担水桶,到西门口大河挑水。也有人以挑水送水为职业,十分辛苦。

夏天,泾县奇热。每年总有那末一段日子,夜里热得不能睡。于是将凉床竹椅搬到外面乃至街边路旁,似坐似靠似睡。折腾半夜待微微合眼,东方即发白了。那时候没有空调,用得起电风扇的人家都是少数。

冬天奇冷,常常冷到零下七、八度。于是深秋时节即去附近农村弄些稻草,反复晒干,梳理干净,厚厚地铺于床上,再铺上垫絮、床单。老伴说她上大学之前从未睡过垫絮和床单,只铺稻草,稻草上铺张草席,上面盖床棉被。草席一旦破损常划伤皮肤。我说“那不冷?”--“开始是冷,睡睡也就不觉得冷了。”老伴家住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看来比我们泾县还要穷苦。冬天洗澡是一难题。全城仅一南门澡堂,又老又旧又小,远不能满足百姓需求。“饮服公司”下大力气,终于新办一堂浴室,在荷花塘畔。仍然十分拥挤。尤其大年三十前几天,澡客盈门,排队等候,洗上一个澡得花几个小时。女同胞更难,根本无处洗;多半是在家支起“澡帐”,大盆沐浴--房间里生一盆炭火。有一次不慎一氧化碳中毒,幸亏救治及时,才没有造成恶果。

我的同学Z某,在一次聚会时谈及她侄子无房结婚,想买“经济适用房”又找不到人,结论是“还是毛主席那时候好”。我不服,与之争辩。毛治下,她也是弱者。她家成分虽然不坏,但母亲是“一贯道”,“反动道会门”,属于“坏分子”,“地富反坏右”名列老四。她前半生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自不必说,就是衣食住行也颇为艰难。改革开放以后,她有了自己的“房改房”,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个人住绰绰有余。儿子当教师,有两套住房。毛治下,她能有这般日子?为人要实事求是,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其实,Z某不是邪恶,不是无知,而是大脑意外“短路”;造成所储存的资料缺失,“程序紊乱”。晓之以理,拒绝遗忘,是可以恢复正常的。

对于县城乃至农村人来说,行,主要就是徒步,俗称“起旱”。干部下乡,徒步;学生上学,徒步;走亲访友,徒步;迁徙搬家,更是徒步。那时候的人特别能走路,一天走上六七十里不在话下。汽车站最早在县城北门,几辆木厢汽车,两边很小的窗子,后面开门;有点象囚车,也有点象邮车,还有点象装猪的车。只开往芜湖、繁昌、南陵,班次也不正常。后来在苏红广场做了个新车站,比较象样了,开往外地的班车也多了一些。到芜湖是一元二角五分,到合肥是二元四角。1958年之前,青弋江上没有桥,汽车出城要过轮渡。有一艘铁质摆渡船,方形,俗称“铁乌龟”。汽车开到渡船上,两岸工人以绳索拉动,渡船便象乌龟凫水一样,慢慢地到了对岸。公路为砂石铺成,路况极差,坑坑洼洼;发大水的日子,不能通行。跑趟芜湖至少要半天,杨毛埂一段特别乱糟糟,经常出事故。跑合肥则更难。过长江须轮渡。此轮渡进步一些了,机动,也大得多,可以同时摆渡几辆汽车。届时,旅客必须下车,随车站立于轮渡上。轮渡很慢,苍茫的江水之中如一只甲虫,随波逐流。因此,两岸等待轮渡的车辆总是排起长长的队伍,望不到尽头。过了轮渡,必在附近小饭馆吃午饭,是运输公司指定的。饭菜很差,且贵,裹腹而已。全是砂石路,万般难行。汽车象个老年病人,“哼哧哼哧”地“哼”到合肥,常常是夕阳西下,夜幕将临。

要去上海,必须先坐汽车到繁昌一个什么火车站,那里每天有一班开往上海的火车。

泾县崇山峻岭,公路里程甚少,缘于修筑之艰难。交通问题一直是困扰人们的难题。王乐平在泾县任领导多年,是个想干事的人,为泾县的公路建设动了不少点子,出了不少力。苏红公社的桃岭公路就是在他的规划与领导下建成的。这地方穷乡僻壤,山高路险,盘山绕道,实非易事。

县城无公交,更无出租车。只有帮人运送行李物品的挑夫,和拉板车的工人。及至三轮车、“达雅机”出现,已经是后来的事情。

还有“鸡公车”--乡间常用的一种独轮车,既是运输工具,也可用作交通公具。小时候在榔桥,经常看见从县城来的车队,一行十个八个,“吱吱呀呀”,觉得很壮观。车子系质地紧密的木料制作,大大小小的榫头结构而成。一实心木轮,上面锒裹着铁片;用长了,铁片磨得雪亮。最前端还有一个很小的轮子,谓之“鸡公嘴”,是过沟过坎时临时作过渡支撑用;也可以穿起绳索由人在前方拉动,上坡时帮助前行。推车人在后面把握两边的车柄把手,同时掌握平衡,用腰上的力推动车子。很讲究技巧。中间有隆起的木结构“隔断”,将车分为两半,是承载重物的地方。可以将要运输的东西,如几袋稻谷,数根木料,砖瓦石灰,柴禾家具,捆绑牢定。也可以载人。人坐在上面,斜斜地依靠在“隔断”上(一般须垫上被子)。脚力不济的老人小孩,走亲戚的小媳妇,常坐这种“鸡公车”。我多次见过,觉得很有风味。也有人说,这就是诸葛亮发明的“木牛流马”,恐怕是穿凿附会。

自行车是颇受人们欢迎的代步工具。一般单位都要努力弄一辆乃至几辆自行车,或购买(要票证),或上级发放,或通过别的途径弄来旧车。早先文教局有二辆自行车,都是上海永久牌。其中一辆公用,谁下乡、谁有公事,谁用。晚饭后总有人将车推出来,在门口空地上骑玩。我就是那时候学会的。因为这辆车用的人多,坏得也快。还有一辆车归郝局长专用。那时候没有轿车,领导专用一辆自行车,大家觉得正常。郝局长上班下班,乃至下乡(譬如去潘村中学),都骑自行车。他车技很好,不但能一只手把握龙头上车下车,还能作短暂停车,还能在很窄的田埂上骑行,过小沟小坎时居然不下车--先将前轮拎一把,再将后轮拎一把,就过去了。叫人看得发呆。我就差多了。在潘村中学时,有一次骑公家车子往县城,行至山口铺一段下坡,我得意忘形了,不慎摔倒,膝盖处摔成一大创口,鲜血直淌。赶紧到县医院包扎医治。那时候县医院在“天主教堂”,也就是后来的“人武部”。

上海永久牌自行车是万众瞩目的名牌。还有“凤凰”、“飞鸽”,都很好。一部自行车的价格大约150元人民币。那时候工资低,一般仅够维持一家人吃饭;甚至寅吃卯粮,月月亏空,要多长日子才能攒够这么多钱?而且要票证。自行车票不是长年发,而是偶尔一次,数百人中难得一张。于是托关系走后门则不言而喻。

出门办事,到外地出差,住宿问题常令人困扰。那年月控制人们出行,旅社甚少;且都是国营集体,官商作风十分严重,大都不作为或不想作为,诸多不便常令住宿人尴尬不已。无论去哪个城市,无论多晚到达,必须去“住宿接待站”排队登记,然后持单到指定的旅社住宿。一个城市,多半在东南西北各处设立几个“接待站”,不常出门者难以找到。各旅社不得自行接待住宿。如果信息讹错,指定的旅社住满了,没有空位,还得折回接待站重新分配。我就遭遇过这种折腾。旅社多为统铺,十几个人一大间。即便二人间三人间,乃至单人间,房门都是不能从里面拴扣的,旅社职工可以不经旅客许可随意打开。房门上有一块小小的长方形玻璃窗口,可以直接窥视房内。那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以防旅客在里面搞“反革命活动”。

经常住不上旅社,而不得不住澡堂。住澡堂也得由“接待站”分配,得等到晚上十点钟以后才能入住。这时候洗浴的人走光了,澡堂职工略事整理,搬出又脏又潮的棉被,一个铺位上放一床(下面有一块厚垫),就是今晚的睡具了。有一次我去蚌埠出差,也是住的澡堂。回家不几天,一家人其痒无比。小儿子尚不会说话,身上抓得指痕累累,夜不能寐。我们感觉不对劲,第二天认真翻查,发现染上了虱子。于是全家彻底翻腾,从床单、盖被、蚊帐,到内外衣物,全部用“666粉”浸泡,开水煮,太阳晒……经数日折腾,才将虱子灭绝。留下深刻记忆。

我们也特别忙碌。忙于政治运动,忙于“义务劳动”;忙于“斗私批修”,忙于 “兴无灭资”,忙于整肃别人或遭别人整肃;忙于“弃小家顾大家”,忙于“支援世界革命”,忙于“解放全人类”……我们被权力者以“革命”的名义“绑架”了,以至无力顾及家庭,无力顾及家人的健康与安全,无力尽到自己应尽的家庭责任。一年夏天,农村“双抢”季节,机关学校、商店厂矿的干部职工,乃至街道居民,都得无偿地去生产队邦助割稻。我们不敢怠慢,更不敢提出困难。一天,我与妻子天未亮即奔往田间。儿子才一岁多,让他独自睡在床上。儿子醒来后发觉大人不在,大哭,赤脚跑到门口嘶叫。然而门锁了,好心的邻居也打不开,只得隔着窗口安慰他。直到十点多钟,我们回家以后,儿子还在抽泣不止。今日记起还觉得后怕:如果孩子出了事故,岂非终生悔恨?而当时却不,以为割稻比孩子安全重要,以为我等之徒就该积极参加,不得讨价还价。只能寄希望于侥幸。好在孩子只是受了委曲,没有酿成苦果。

有的人家则遗恨终生。邻里一户人家,夫妻俩都上班去了,幼小的儿子睡于床上未醒。大人遂以被褥枕头挡住床沿。以为这样可以安全。谁知小孩翻落到水泥地上,撞击脑袋,三日后夭折。还有一户,丈夫在县委机关工作,妻子是教师。都要上班,都很忙。遂将幼小的儿子以布带绑在椅子上,嘱其自己玩。妻子以为上完一堂课即回,不会有大碍。谁知儿子连椅带人摔倒,也是撞伤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人性常常是脆弱的。既然谎言重复一千遍可能成为“真理”,本来的人性也就渐渐被扭曲了。乃至于那样的麻木不仁,那样的漠视生命,以为一切都是那样的天经地义。

附录:计划经济年代的票证

“票证”这两个字,现在人们的理解:“票”--应该是钞票、邮票、电影票、门票等等;“证”--应该是身份证、选民证、工作证、学生证等等。总之,在现在的人们看来:“票”是代表价值的;“证”是证明身份的。现在只要有钞票,就可以买各种货。只要是公民,就理所当然的有各种“证”,来证明你的身份。然而,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年代,各种“票证”的概念与现在是不完全一样的。那时的各种“票证”,对每个人和每个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

那时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票”和“证”。“票”就有:粮票、油票、布票、棉花票、豆腐票、肉票、肥皂票、糖票等等。以上这些票是按人定量每月(年)发放的,而且是定点供应的。还有一些紧俏物资的票,既不定量也不定时,如手表票、缝纫机票、自行车票等。还有逢年过节,根据物资的多少,临时发一些酒票、香烟票、香菇票、木耳票、粉丝票等。以上这些票多数是发给有城镇户口吃商品粮的居民的,农民能发到的票只有其中小部分,如布票、棉花票、肥皂票等。

“证”主要的是购粮证和购货证。购粮证是和粮票同时使用的,去粮站买粮食缺一不可。购货证主要是买盐(盐也是定量的,每人每月1市斤)。购货证还可以购买临时分配的食品和生活用品,购货以后,要进行登记,以免重购。购货证也发给农民,让他们买盐和其他由供销合作社凭计划供应的少量的食品和工业品。

民以食为天,吃饭是人们的第一件大事。因此,粮票是最重要的票。粮票按年龄和工种进行定量。当时的粮食定量分得很细,比如:县机关干部、教师、医师每人每月27斤,区乡干部33斤,居民24斤,大学生33斤,中学生22斤到24斤,儿童15斤。工人按工种:特殊工种45斤,重体力劳动工37斤,一般体力劳动工30到33斤,轻体力劳动工27斤等等。在每人的定量里包括熟食票每人2斤。用熟食票可以买大饼、油条、包子和饼干等副食品,可以到饮食店买面条和米饭,也可在省内流动使用,因此当时的熟食票是很宝贵的。

如果出差到外地,要用定额的固定粮票,到粮管所去换省内流动粮票和全国流动粮票。出差和下乡每人每天有半斤粮票补贴,到农村付给搭伙的农家每天1.25斤粮票。出差到食堂去吃饭,都要用流动粮票,购买饭票才能用餐。

缺粮的农民使用农村返销粮票和农村购粮证。还有饲料票,专门供应畜牧场和少数的养猪专业户。对投售农副产品的农民,按不同的产品、数量进行粮食奖售,发给奖售粮票。

军队也使用“军用价购粮票”。部队凭此粮票,可以直接到任何地方的粮站去购粮,而且不用给钞票。由粮食部门凭此粮票向有关部门结账。

油票和布票以及其他的票,也是很重要的票。这些票都是按人头发放的:油票每人每月0.25斤,布票每人每年3尺1寸,棉花票每人每年0.5斤,肉票每人每月1斤(1斤肉票可以买1斤鸡蛋),豆腐票每人每月3斤,肥皂票每人每月1块,糖票每人每月0.25斤。在1960年至1962年的三年困难时期,各种定量都进行了削减。比如:粮票每人每月减2斤,布票减到1尺7寸,肥皂票减到半块。其他票供应的物资也不同程度的削减。总之人们都过着紧巴巴的日子。

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是当时人们追求的高档商品。由于物资极度的匮乏,因此,很少有票发,一个单位一年只能发到一二张票。发给谁?使当时的领导很伤脑筋,于是要大家发扬风格,互相谦让,或者照轮。有的单位实在分不下去,为了避免矛盾,就采取抓阄的方法,谁抓到就归谁去买。我1962年结婚时,爱人的单位分给她一张缝纫机票,买了一台西湖牌缝纫机,在当时它是我家最奢侈的工业品,现在还完好无损,成了我家的传家宝。遂昌中学的一位老师,当年凭票买的一辆永久牌自行车,直到如今还在骑。

逢年过节的副食品票,是发给单位的,一般居民和农民是没有的。虽然在单位里工作的人都有,但数量少得可怜:一张香菇票、木耳票,只能买1两。有时还有糕点票,也就是一张2斤。还有酒票和烟票也是逢年过节发一点,“烟客”和“酒鬼”平时只好熬瘾,或者抽旱烟和想办法搞一点酒精兑水喝。

有一年中秋节发月饼票,一张票2个月饼,农民也有。于是县食品厂连夜加班加点生产,尔后用汽车运到各区乡的供销社,再由农民凭购货证购买。

由于当时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票证,票证也就成了命根子,所以也就非常宝贵了。当时人们工资都不高,基本上没有多余的钱,但每家每户都从牙缝里节省下来,节余一些熟食票和流动粮票,以备急需。比如家里有了婚丧等喜事白事,可以派上用场。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包红包,除了钱还要包上几斤粮票,这是最体面的。在当时粮票可以卖钱,可以换鸡蛋、换茶油、换布票等。所以粮票成了“有价证券”,虽然不合法,但有的人在暗地里是这样做的。

票证的故事还有很多,为了一张票,有时人们争得脸红耳赤;为了一张票,有的家庭夫妻不和;甚至有的人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所有这些,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成为历史。为了使自己和后人不忘记这段历史,我整理了这一材料。

本文选自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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