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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不能“光拿钱不办事”

2015年01月05日 心情故事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来源:华商报

2014年底,前脚传出养老金并轨方案近期印发的好消息,不想,应了“福无双至”的老话,这后脚就紧随着一个不大好的消息——2015年起,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也就是说,与2014年相比,

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据报道,每年随着各地社会平均工资的递增,其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逐年上涨,这已是常态。这么一说,今年不过是例行增长而已,但在经济增速减缓,企业和个人亟须减压的“新常态”下,当“常态”遇上“新常态”,各地调高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自然就显得不那么合时宜。而就在几天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如何既降低缴费水平,又不影响当期社保缴费收入,需要进一步研究。对此,人社部方面也表示,目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具体方案的设计重点,就是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

很显然,降是上面的意图,增是下面的需求,更在于,降还在“研究中”,增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上面”和“下面”不在一个调门上。老实说,固然增“不得人心”,但我们不能就此断言增错了。

一者,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按专家的说法,主要依据是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尽管这个数据常常存在虚高,但事实上已经成为社保缴费基数年复一年增加的最直接的数据支持,在这样一个叙事逻辑下,2015年调高社保缴费基数可谓是惯性所致。二者,从动机上说,经济减速,压力终会传导给社保基金的收支上,这可能使得各地会比以往在调高上更加迫切和积极。

所以,从现有规则看,上调社保缴费标准并无不妥,固然,在“新常态”之下,地方此举确实面临着很大的道德风险,但实打实地说,社保基金说到底,那就是一个钱字!在不断传出又反复辟谣养老金亏空的现实中,地方围绕社保做文章乃在情理之中,毕竟,老龄化和新常态叠加之下,钱紧是个客观事实,“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就事而论,问题的出路就在于,抓紧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统筹各方、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或者说,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不能“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站在改革的时代里,就是要围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养老、医疗、卫生等领域,调整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分配,从根子上减少地方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的动因。

回到现实,如果地方非要涨,至少2015年已经涨起来了,我们可以理解为地方“不得已而为之”,但我们也相信地方政府不会“光拿钱不办事”,有能力在一些百姓关注的棘手问题上有所突破,比如,社保资金的低收益,异地社保转移,包括社保资金的安全等,如此,在各地调高社保缴费基数已成定局的现实里,如果老百姓也能分享到些实惠,也算是一种双赢,否则,就太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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