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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的较量: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纪实

2012年11月02日 学习小计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我们是在与强盗谈判”

吴仪率中国代表团于11月21日抵达华盛顿。这时距美国设定的“最后期限”只剩下6天时间。双方都感到,谈判的回旋余地已经不多了。

按照事先的商定,这一轮谈判共谈两天。两天时间能把双方之间的深刻分歧全部弥合,最终达成协议吗?对此,谁的心里也没有把握。

中方是带着诚意,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前来谈判的。起程之前,新成立的国务院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专门开了协调会议,对谈判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美国方面提出的要价,以及中方可能作出的最大让步等,都作了认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可供最后达成协议的文本。在这个文本背后,还得到了中国政府的一些新的授权,当然,这些授权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才能打出的牌。根据谈判需要,代表团还会及时向北京提出新的请求。中方不希望看到贸易大战的发生,也不希望看到中美关系为此再出现新的麻烦。

现在,要看美国方面是否真的怀有诚意了。

当中美两国代表在谈判桌前相对而坐的时候,梅西盯着面前的吴仪,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庆幸。这位常常在佟志广妙语连珠的幽默和嘲讽中被弄得非常尴尬的美国贸易副代表,对眼前这位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还名不见经传的女性表现出一种轻蔑的态度。他就好像一只常常被斗败的公鸡,这一次要抖一抖威风了。

按说,在中国代表团新团长到来的时候,梅西应当表现出起码的外交礼仪。且不要说这种礼仪涉及两个国家的重要关系,即使是两个初次相识的人,也应当寒暄一下呀,但是不,梅西一上来就凶相毕露!

“我们是在与小偷谈判。”

梅西冷不防地给吴仪来了这么一个下马威。

这句冷冷地甩过来的开场白,是中国代表没有想到的。往日的梅西并不是这样刻薄,也不是如此尖酸。他总是尽量地表现出一种温文尔雅的风度。今天他的温文尔雅哪里去了?大国风度哪里去了?今天的样子,倒像是一个骂街的泼妇了。

应该说,这不是本来性格的梅西,却是一个具有丰富谈判经验的梅西,或者准确地说,这是一个熟练掌握了谈判技巧、善于在谈判桌前进行表演的梅西。

谈判是一场心理战。要取得胜利,首先要从心理上把对方击垮。通过让对方措手不及的猛然一击,形成巨大的精神压力,造成对方思路上的障碍,这是谈判老手惯用的谋略。美国的谈判理论认为,谈判者在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采用不道德的手段对谈判对手进行羞辱,以使对方产生羞怯心理。羞怯可以使谈判者精神紧张,畏惧恐慌,处于不能摆脱的心理矛盾之中,从而不敢据理力争,不敢讨价还价,不敢坚持原则,不能抓住机会。这种理论就明明白白地写在了美国的谈判教科书上。老练的梅西,在面对一个新对手时,显然从其谈判谋略库中找到了这狠毒的一着。

梅西使出的这一着,与当时的谈判形势也是一致的。谈判已经处于关键时刻,美国舆论发出一片制裁的叫嚷。“最后期限”已经来临,“定时炸弹”即将爆炸。美国人过高地估计了这种高压手段产生的影响,错误地认为中国的谈判代表已经处于慌乱之中。于是,他要在这种时候再给中方重重一击。

谈判厅里死一般沉寂。

双方代表都没有想到,谈判竟是在这样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开始的。

中方一些代表来不及作出反应,目光刷地一下集中在了吴仪身上,不由得为她捏了一把汗。美方代表也盯住了吴仪,猜测吴仪可能作出的回应。

然而,这种沉寂极为短暂,只不过是一刹那。几乎就在梅西的话音还未完全落下来的时候,一个响亮而威严的声音掷地有声:“我们是在与强盗谈判!”

这是吴仪的反击。

双方代表都被这一声怒吼震住了。

大家没有想到,吴仪的反应如此敏捷,口气如此强硬。好厉害的“小女子”,真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谈判桌上的形势一下子扭转过来。

该是梅西感到尴尬的时候了。他本来想占个便宜,没料到自讨没趣儿,本来想一开始就在气势上压倒

中对方,没料到反而被吴仪的回击弄得手足无措。一时,他竟显得傻愣愣的,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了。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开场白所造成的伤害是无可挽回的。他必须为自己的失礼付出代价。

吴仪继续反击:“请看你们博物馆里的收藏,有多少是从中国抢过来的?据我所知,这些中国的珍宝,并没有谁主动奉送给你们,也没有长着翅膀,为什么却越过重洋到了你们手中?这不能不使人想到一页强盗的历史。”

梅西哑口无言。

吴仪:“请问,你们美国市场上有没有盗版产品?难道这里就是一方净土?你们美国也曾经是世界有名的盗版大户,对欧洲的知识产权盗用了上百年。伯尔尼公约已经存在了近百年,你们参加这个公约才几年?”

梅西仍是无言。

吴仪:“再请问,在美国,有没有盗印盗录的中国产品?据我们所知,你们的音像市场上就有未经允许私自翻录的中国录像、中国图书。”

吴仪一连串的反击真是义正词严,驳得美方代表非常尴尬。

美国人意识到中国这位新团长是一个很难对付的对手。

中方代表则高兴地看到自己有了一个新的好主帅。

双方也都意识到,接下来的谈判将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被吴仪狠狠地敲了一下之后,梅西的态度显得乖多了。他再次表现出了高超的表演才能,一下子便收敛了刚刚还溢满在脸上的那种杀气腾腾的神色,态度顿时温和起来,甚至还露出了笑容。好像刚才那一场交锋根本就没有发生。

吴仪利用这种开始缓和的气氛,历数了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上取得的成就,陈述了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坚定态度,并明确指出美方不应该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提出完全超出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切实际的过高要价。尽管这是吴仪第一次就知识产权问题作系统发言,但人们发现她讲得很内行,很实在。

梅西:“我们承认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是有很大进步的。这主要表现在,中国制定了著作权法并于1992年6月1日生效;同时中国通过了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实施细则。我们对此是欢迎的。”

吴仪:“我要提醒梅西先生,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进步,绝不仅仅是这两点。这两点,仅仅是今年中国的两个大的措施而已。实际上,中国早在1982年就通过了商标法,在1984年就颁布了专利法 ”

梅西:“我也要提醒中方,仅仅有了法律还是不够的,还必须使法律提高保护标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水平达不到国际标准,因而不能有效地保护包括美国公民在内的外国公民的知识产权。比如说,中国的著作权法,只对外国人首先在中国出版的著作才给予保护,而在本国出版的著作则达不到有效的保护。这不符合通行的国民待遇原则 ”

吴仪:“许多国家的著作权保护都经历了这个阶段。中国的著作权法从总体上讲是达到了相当的保护水平的。至于其中的一些问题,将会通过中国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得到解决。这已经列入了中国政府的议事日程 ”

谈判双方都表现了克制,开始心平气和地对话。

大的原则是不能让步的,小的问题上则可以表现出灵活务实的态度。

美方变换谈判的策略,暂时把版权问题放在一边,死死缠住专利问题不放。他们抓住了中国在专利保护上的一个弱点,即中国的专利法中没有关于对药品和利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授予专利的条款。

双方代表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美方:“使人不能理解的是,中国的专利法已经实行了多年,却始终未在向国际标准靠拢方面有什么新的进展。尤其是对药品和利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这就造成了我国的专利产品在中国大量被仿制。”

中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今后专利法的修改中予以解决。”

美方:“我们要求中国尽快修改专利法,加入保护药品和化学物质的条款。中国应该在明年就完成对一些条款的修改。”

中方:“何时修改、如何修改中国专利法,这完全是中国的内部事务。美国没有权利对中国的立法工作提出时间表。”

美方:“大量仿制我国的专利产品,难道只是你们中国的内部事务吗?作为被侵权的一方,我们有权利对中国制止侵权的法律问题提出要求。”

中方:“立法问题由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而不是我们谈判代表能够决定的。同样的道理,你们美国贸易代表处能够支配国会吗?你们可以发出命令要求美国国会于某年某月修改某部法律吗?”

美方不得已退了一步:“在中国立法机构对专利法进行修改之前,我们要求中国政府采用行政措施,保护美国药品和化学物质的专利在中国不受侵害。”

关于专利的争论,使中方感到相当被动。

中国确实存在着对美国药品的仿制问题。我们无法否认这个事实。尽管这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对外国药品进行仿制。但这种仿制毕竟是不光彩的,毕竟是侵犯了发明者的专利。发明一种新药,从新化合物的筛选到投入批量生产,往往需要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平均花费2亿美元;如果利用逆向工程对其进行仿制,花几百万美元、用十几个月时间就能达到同样目的。大量的仿制,使发明研制者及企业的巨大投入得不到应有回报,甚至,可能血本无归。美国每年用于新药研制和开发的费用达到100亿美元,这不是一个小数字。自然,他们要极力争取药品的专利,反对仿制。美国人对此耿耿于怀,绝对是有道理的。

所以,要想在谈判中取得主动,就不能老在药品问题上兜圈子。中方代表意识到,如果总是被动应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不能在谈判中获得有利地位。于是,他们调整了谈判策略,开始主动进攻。

中方:“美国在专利保护上也未必尽善尽美。美国专利商标局违反巴黎公约的原则,对外国专利的申请采取歧视政策,对美国国内的侵权行为不予处理。这难道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吗?”

美方:“你们能拿出证据来吗?”

中方:“当然有证据。”

中方代表摆出了美国专利商标局歧视国外产品的一些实例。

中方的商标问题专家也上前助战:“你们这个专利商标局的问题,我们还没有算账呢。这里,我们带来了中国一些企业的反映。比如说吧,我国青岛啤酒商标在美国被侵权案,拖了很久,至今没有解决。”

美方对此不置可否。

中方继续进攻:“你们核准美国一家公司以中国国名 CHINA 作为商标注册,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也是对中国国名的不尊重。”

美方陷入被动,很恼火:“现在我们是在调查中国的问题!”

中国:“谈判是平等的,也不能无视美国的问题!”

美方:“中国的专利法达不到国际标准。”

中方:“美国的专利法也离国际标准很远。”

美方:“无论如何,中国必须尽快修改专利法。”

中方:“美国也必须修改专利法,删除那些对国外申请者进行歧视的条款。如果自己达不到国际标准,有什么理由来指责别人?”

双方代表围绕专利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嗓门也越提越高。

谈判厅的情形是,一个代表在前面冲锋,其他代表在后面助战。一会儿是一对一的辩论,一会儿是集体对集体的舌战,一会儿有条有理的陈述,一会儿是逐句逐句的反驳,有时所有的人都激动起来,众口齐开打起乱仗。

此时的谈判场面真是火爆。

一番激烈舌战之后,双方代表似乎都觉得有点累了,于是重又开始平心静气的理智的讨论。双方代表把所有的分歧理一理,把两个国家的专利法文本摆在一起进行对照,这时就发现,两国的专利制度存在着巨大差异。

两国的专利制度具有不同的指导思想。在中国,专利保护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对专利权的保护,鼓励发明创造,同时也有利于发明创造在全社会的推广使用。而美国专利制度则从人出发,目的在于保护专利权人,专利仅仅被视为政府与专利权人之间的简单合约。这种不同的指导思想,反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天下为公,这是中国一直弘扬的传统美德。中国历史上的知识分子,在进行发明创造的时候有谁过多地强调个人的利益?发明之后又有谁得到多少个人的好处?在他们看来,只要对社会发展作出了奉献,就是一种实现,就是极大满足,一切发明由全社会共享是天经地义的。而在美国,一切发明归发明者个人所有是天经地义的。专利是一种人权,是个人的权利,专利保护的实质是保护个人的垄断权和专有权。

由于出发点的不同,两国的专利制度就有了许多差别。比如说,中国专利制度规定,在发明人提出申请之日18个月后,公开全部申请文件,以尽快使公众从中获得新的技术信息;而在美国,专利权人只有在其排他权利得到保护之后,才能将其申请书公开。中国专利制度更多的是采用职务发明的形式,使这种发明权利归于国家或集体企事业;而美国则规定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只有发明人才能提出专利申请。中国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而美国专利保护范围相对要宽

谈判桌上的碰撞,不仅是立法差异的碰撞,也是中国5000年的文化与美国200年的文化之间的碰撞,是中国人的美德与美国人的美德之间的碰撞。本来,一个在太平洋西岸,一个在太平洋东岸,你有你的文化,我有我的文化,你有你的美德,我有我的美德,谁也别干涉谁,谁也别强加给谁,大家相互隔绝,相安无事。然而,在今天这个世界经济日益融为一体的时代,在这个科学文化远远跨过了国界的时代,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就与其他国家的利益密切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不可避免,经济贸易摩擦不可避免,文化传统的碰撞也不可避免。

由于有了这种更为深刻的差异,谈判双方的分歧就难以弥合。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也确实是谁都有理。只是你的理与我的理本身就不同。从不同的理出发来讨论究竟是谁有理谁无理,怎么能一下子就谈得拢呢?

谈不拢就辩论。一辩论就激动。一激动就提高了嗓门。一提高嗓门就开始争吵。一争吵就听不进对方的道理。于是谈判厅里又出现了难解难分的场面。

美方又说:“你们中国人是小偷!”

中方回应:“你们美国是强盗,是帝国主义!”

谈了两天,吵了两天,吵得头昏脑涨,到底还是谁也没能说服谁。

不过,说实在的,中方代表虽然在谈判厅里据理力争,寸步不让,但回到招待所的时候,仔细想一想这场争论的来龙去脉,总不免会生出一些困惑。

为什么困惑呢?因为我们崇尚了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美德,在谈判桌上遭遇了十分尴尬的境地。你认为发明应该共享,人家认为应该独占。你认为共享是一种美德,而在人家看来却是一种偷窃和掠夺。如果尊重人家的专利权,就要承认专利的垄断和私有,就不能对那些于我们非常有用的东西进行仿制,要仿制就必须给专利权人付出高额报酬。这就涉及国内许多企业的利益,必须回过头来与国内有关部门谈判。而一在国内谈判,就遇到了深刻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理论问题。你要保护国外的专利,还如何保护民族的利益?你承认外国的发明人享有专利,承认不承认国内的发明人也有专利?你承认外国人的发明创造是个人财产,承认不承认中国人的发明也是个人财产?如果你从国际经贸关系方面进行解释,把保护外国人的专利权作为一种特例,就会受到质问:难道只有外国人的专利才受到保护?难道中国人比外国人矮一头?于是,你就必须承认,不管是外国的还是中国的,一切符合专利三个特性的发明创造都应该享有专利,就必须承认发明创造也是商品,是私有财产 如果这样说,你就等于进入了一个怪圈,就等于自己也否定了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美德。进入了这样一个怪圈,怎能不使中方谈判代表感到困惑?

中国代表团向国内打电报汇报了谈判遇到的难点。

要不要在专利保护上作出让步?

谈判需要这样一张牌。
在国内,关于专利问题的争论很激烈。

争论的焦点是,到底要不要割掉专利法的一条“尾巴”?所谓“尾巴”,就是对药品和对通过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的条款。

围绕这个问题,出现尖锐对立的两种观点。

国家专利局的态度非常坚决 割掉它!

医药和化工部门的态度也非常坚决 保留它!

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但由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急需这样一张牌,问题迫在眉睫,争论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这场争论再一次加深了中国人对专利的认识。

“专利”一词首先出现在中世纪的英国。当时,英国国王经常通过一种称为letters patent的文件,即可以公开的文件,用于加封官禄、颁布赦免及赐予各种特权,包括授予发明人对技术发明的垄断权。文件上盖着国王的印,不予封口,人人可以打开阅读。后来,这个词简化为patent,并逐步演化为专指授予专利权的文书。专利制度是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和19世纪工业革命的产物。英国的《垄断法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法律。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家们把专利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认为“发明创造是一种私有财产”。美国总统林肯也曾经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 “专利是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薪”。

在中国历史上,专营专卖独占权这种意义上的专利制度,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时期就已经出现。当时,对盐、铁、茶、丝、瓷器等实行官办或商办的垄断经营制度。它是不是专利?应该承认它也是专利。不过,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专利,因为其独占权并未授予真正的发明者,而是授予了封建官僚和官商。

现代专利思想和专利制度,在19世纪中叶以后才被介绍到中国。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是太平天国后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洪仁轩。洪仁轩在避难香港期间,曾广泛涉猎西方文化,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熏陶,似乎发现了西方科技进步的奥妙。于是,当他1859年被洪秀全任命为总理后,便发布了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资政新篇》。这份重要文件反映了明确的专利思想,并提出建立专利制度的具体设想 “倘若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能行七八千里者,准其专利,限满准他人仿效”;“兴舟楫之利,以坚固轻便捷巧为妙,或用火用气用力用风,任乎智者自创”;“兴器皿技艺,有能造精奇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

在这部著名的《资政新篇》发表20余年后,资产阶级改良派同时又是实业家的郑观应于1881年向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上书,要求给予机器织布局的机器织布工艺以专利,光绪皇帝予以批准:“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设搭办,不得另行设局。”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件专利,而且由皇上亲自授予。此后,广州商人钟锡良在广州开设造纸厂,被批准专利10年;烟台开办酒厂,采用葡萄酿酒,被批准专利15年;张謇创办的通州大生纱厂,被批准专利10年;1896年王承淮改革旧机器织造西洋布,被批准专利15年 在戊戌变法进入高潮的时期,以光绪皇帝为代表的维新派把奖励工艺创新、建立专利制度作为革新治国的一项重要变法内容,于1898年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遗憾的是,就在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出台的两个月后,以慈禧为首的保守势力发动政变,推翻了光绪皇帝,中止了当时的改革进程。中国的第一部专利法顿时变成废纸一张。中国的专利制度未能继续实行。国民党时期虽也颁布过专利法,但由于社会动荡,政局不稳,工业发展缓慢,科学技术落后,没有真正实施。

如果美国的谈判代表熟知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及经济发展水平,就不应该对中国的专利保护要价过高。

中国的专利制度实在经历了太多的艰难曲折。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从根本上排斥财产私有权,也就当然地排斥作为财产权的知识产权,除商标外,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另两个重要方面即专利和版权,基本上采取不承认、不保护的态度。

尽管建国后我国曾先后颁布过5个发明奖励条例,对技术发明等智力成果实行保护政策,但保护的方法仅仅是给予奖励,而不是确认权利。

即使在1978年底由国务院重新修订发布的《发明奖励条例》中,在1982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中,我们仍然看到了这样一些与专利保护制度相去甚远的条文

“发明属于国家所有。”

“全国各单位(包括集体所有制单位)都可以利用它所必需的发明。”

既然发明归国家所有,也就否定了发明者个人应该从中得到的权利。既然任何单位都可以无偿利用别人的发明,那么,技术使用上的“大锅饭”就是天经地义的了。这种制度绝对不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种制度下,一些企业可以永远不搞发明,而靠其他企业搞出的先进技术过日子,而且不会存在侵权问题。于是,一切发明都形同进入了公有领域,处于不受任何保护的状态。

美国的观察家们当时说,中国的发明奖励条例是沿用了苏联的发明保护方式。而实际上,中国的办法在专利保护上比苏联的方式还要落后。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条文公布的时间:一个是1978年底,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已经开始的时候,由此可见,当时已经从历史的挫折中觉醒过来并决心实行改革开放的中国,在专利问题上还未觉醒;一个是1982年3月,这时距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只剩下仅仅两年时间。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要从根本上否定一种制度并建立一种全新的制度,该会遇到多么大的阻力!

中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起草专利法。当时由于涉及许多重大理论问题,涉及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问题,各方面争论很厉害。

为了起草专利法,最早接触知识产权问题的中国贸促会法律部的一些同志,当时曾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邀请,到美国、加拿大、欧洲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接受培训。他们走出去看了一圈之后,一个个都非常惊讶:国门外面,已经是一个专利保护十分发达的世界。大家似乎突然悟到了一些问题的奥妙 为什么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什么发达国家的科技成就层出不穷?为什么那里的科技人员拼命工作硕果累累?这一切,似乎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人家有一个激发创造发明的有效机制。这个机制就像榨油机一样,把人的创造力和智慧从大脑里源源不断地榨取出来。而被榨取的人乐此不疲。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机制保护了他们的创造发明,把创造发明作为他们个人的私有财产,确定他们拥有这种财产的神圣权利,不允许任何人掠夺和侵犯。这个机制,就是专利保护制度。

出外考察和培训的同志带着一种大彻大悟的感慨,回国后与其他学者一起,力主在我国建立专利法律制度。他们认为,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扩大对外开放来说,建立专利制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十分紧迫的。

但是,有些学者和一些部门对此坚决反对。学者们反对,是因为专利制度冲击了多年来所信奉的理论;一些部门反对,则是因为涉及自身的实际利益。

一场关于专利制度的大辩论在知识界和产业界中展开。

党中央确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冲破了关于专利姓“社”还是姓“资”的思想阻力,使力主建立专利制度的意见占了上风。改革开放、发展科技的实际需要,也使专利制度的建立迫切地摆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

然而,一些相当有影响的同志这时候上书中央,痛陈在我国建立专利法律制度的弊端。他们认为,有了专利法,我们就不能再仿制外国的产品和技术,这对保护民族工业不利。他们还列举了一长串具体数字,证明专利保护弊大于利。

关于专利问题的辩论在高层领导干部中也展开了。

在一次关于专利法的讨论会上,专家刚刚介绍了有关专利的知识,会场内立即爆发了激烈的辩论。力主出台专利法的同志坐一边,其中有部长,有局长;反对出台专利法的同志坐在另一边,其中也有部长,有局长。当时的情形就像是两军对垒,双方的嗓门都提得很高很高。赞成的同志发言时慷慨激昂,反对的同志发言时也情绪激动,双方几番唇枪舌剑的交锋,辩论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正辩论得热闹,突然,有人拍案而起。

人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重要部门的部长。

这位部长满脸怒气:“如果通过专利法,我就不当这个部长了!”

接着,又有人跟着拍案而起。

原来是一个部门的局长。

这位局长也是声色俱厉:“如果通过专利法,我这个局长也不当了!”

接着,有人冷嘲热讽:“我根本不相信中国也能搞专利。就国家现在这种组织机构和人才状况,专利制度再好,现在也肯定搞不起来。”

这种反对颁布专利法的呼声未免片面、未免偏激。但在当时,却得到不少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同志的赞同。

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专利法的起草工作一度被迫中断。

最后,问题提交到了党和国家的最高决策层。

邓小平力排众议,决定继续起草专利法。关键时刻,他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给予了最有力的支持。由于他的支持,起草工作才得以加快。

但是,由于在具体内容上争议很大,有些法律条文不得不作大幅度调整。最后又不得不妥协,采取“二步立法”的策略,以减少阻力,力争尽快通过。

1982年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讨论建立专利制度的有关工作。会上,各种意见都摆了出来,总理和副总理们对此作了认真的研究,最后总算是统一了思想。这次会议对专利问题作出了两个重要判断,一个是:“建立专利制度会有得有失”;另一个是:“从发展看,将是得大于失”。

随后,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报告中写入了“制定和施行专利法”。这样,筹建专利制度的工作终于“解冻”,并加快了立法的步伐。

198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专利法草案,决定作适当修改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

尽管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下了建立专利制度的决心,国务院已经原则通过了专利法草案,然而,阻力仍然很大。国务院把专利法草案提交上来以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关于专利法是否通过的问题,再次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198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一个关于专利法的讨论会。会议特地邀请两个重要方面的同志参加,一方是机械工业部门的代表,这是反对通过专利法的力量;另一方是中国专利局的代表,这是力主早日通过专利法的力量。

中国专利局派去的代表是沈尧曾,他的任务是在会议上进行关于专利法的答辩。一进会场,他就感到气氛紧张。

来自机械工业部门的代表一个个板着面孔,摆出了兴师问罪的架势。当主持会议的顾明同志宣布会议开始后,他们便发出了“连珠炮”似的攻击:

“专利就意味着技术垄断,就是技术封锁!”

“我们批判了多少年的资产阶级思想,现在竟然要成为我们的法律,荒唐!”

“专利鼓励的是资产阶级名利思想。它会把科技人员引向一条邪路!”

“这些资本主义的东西,我们不能要!”

 

讲这些话的同志明明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专利法草案,明明知道党和国家领导人支持这个法律的出台,仍然一个劲儿地反对专利制度。

专利局的沈尧曾同志试图作出解释,但马上遭到了围攻。全国人大的顾明同志作了一些说明,但直到散会,也没有统一大家的思想。

尽管反对的声音强烈,但专利法不能因此再拖延了。

1984年3月上旬,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专利法草案作为一项议题。小组会上,委员们对这个法律草案争论得相当激烈。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在大会上,有的委员在发言中仍然主张:“专利法只保护发明,不同意还保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他们认为,“同时保护三种专利,在我国还不具备条件”。

为了使专利法早日获得通过,有关方面不得不作出一定的妥协,这种妥协突出地表现在专利法的第25条第四款和第五款 这就是日后成为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争论焦点的条款 对“食品、饮料和调味品”以及“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由于作出了这种妥协,由于会议主持人和一些领导同志在会上的引导,以及在会下由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对有的委员进一步解释说明,分析利害关系,做了许多艰苦的思想工作,最后,才使得1984年3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的全体一致通过。

专利法实施以后,中国在专利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是,专利法“尾巴”的后遗症也随着专利保护的进展越来越凸现了出来。主张按照国际惯例对专利法进行修改、割掉这个“尾巴”的呼声日益强烈。

除了国内的呼声,还有国际的压力。国际上的压力不单是来自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还来自关贸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这个回合的谈判将要签订一份保护水平很高的知识产权协议,而中国一直在积极争取成为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

有关部门的一些同志依然固执地反对割“尾巴”。他们的理由,还是当年颁布专利法时陈述的那些理由 我国化学工业还不发达,新化合物的开发力量薄弱,无法在国际竞争中获取优势;而药品又是基于化学工业的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具有一定的人道主义意义;食品涉及人民的基本生活,因而不宜过早对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药品、食品等产品实行专利保护。

更多的同志主张割掉“尾巴”。他们的理由更加充分 虽然这个条款暂时地保护了一些企业的利益,但发生在化工产品及药品上的中外专利纠纷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国内企业确实存在着仿制外国产品的问题,不仅在生产方法上侵权,甚至把仿制品销往专利所有人已申请保护的地区,这自然引起一些国家的强烈不满。想想看,人家花了昂贵的代价研制了新产品,本来应该得到经济回报,由于我们的仿制而给人家造成严重损失。这种官司,不论走到那里,我们也是打不赢的。

这条“尾巴”是否真的保护了国内企业呢?不见得。它对企业进步和科技发展也有消极影响。比如说,化工及医药产品的研制,起决定因素的是风险大、投资多的上游产品“新化合物”的开发。由于企业把重点放在仿制见效快的药品、农药制剂等下游产品上,结果便是,我国的产品总跟在别人后面慢慢爬行。再比如说,不少国内企业由于受到了这种“特殊保护”,脑子里缺乏专利这根弦。他们仿制了一种产品,不知道仿制本身就是侵权,有的还大言不惭地自吹自擂什么“国内首创”,甚至有的还很滑稽地获得了所谓新产品奖。然而产品一投入市场,却被指责为侵权。在被告席上,他们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我又没偷,又没抢,含辛茹苦研制开发出来的产品,怎么就是侵权?当法院的判决书下来,要求赔偿人家的经济损失,并强制执行的时候,他们仍然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种情况,不单反映在如何对待外国专利上,也反映在如何对待国内专利上。如果说有些企业对国外专利多少还有那么一点顾虑,那么对国内专利权的侵犯就显得肆无忌惮,不仅大量地仿制专利产品,甚至公开掠夺科技人员的专利技术,吞蚀专利持有者的经济利益。

留下这条“尾巴”,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也不利。比如说,有些司法部门专利意识淡薄,往往重视有形财产,而轻视无形财产。他们不知道无形财产是比有形财产更宝贵、更值钱的财产。如果有人把工厂价值几十万元的机器窃走,执法部门一定会作为大案要案查办;但如果某研究所价值几百万元的专利权和技术秘密被挪用、窃取或泄露出去,未必会引起司法部门的重视,他们会无动于衷、不以为然。甚至,有的司法部门与侵权企业站在一起,做出了损害科技人员正当利益的事情。

由此看来,割“尾巴”势在必然。

经过反复争论,割“尾巴”的意见渐渐占了上风。

中国政府已经明确表示,尽早修改专利法以使其达到国际保护水平。

这正是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所急切需要的一张牌。

 

还不到喝香槟酒的时候
美国人的态度依然非常强硬。

这种强硬是可以理解的。即使在达成协议前的一分钟,他们也会表现出强硬立场。这是谈判者的一种成熟表现。他们希望得到更多的东西,能多得一点,就多得一点。就像挤海绵里的水,能挤出一点,就狠劲地挤。不到最后一刻,他们的讨价还价不会停止。经贸谈判有点像在生意场上,不到最后一刻,不能亮出自己的底牌,即使对方的给予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的要价,已经远远超出了底牌中的要求,也还是要装出一副吃了大亏的样子继续讨价,直到对方实在不可能再作出让步。在这方面,美国的谈判代表显得特别贪婪。

因此谈判进行得异常艰苦。

双方各有各的方案,焦点依旧,矛盾依旧,谈着谈着就卡了壳。

原定为期两天的谈判,不得不延长了整整五天。

中方代表团预订了23日的返程机票。这一天是星期六,美国人的休息日。美国人很看重自己的休息日,没有特殊任务一般不会放弃。

但在星期五,梅西留下话:“请你们不要走,不要错过这次机会,我们将在星期六、星期日全天恭候。”

于是,中方代表退了机票,重新回到谈判桌前。

相比之下,这时候的中国谈判代表团倒是坦然多了。中方不怕美方贪婪。美方越是贪婪,就越说明他们对谈判抱着很大期望;美方越是拼命要价,越是说明他们急于达成协议。只要美方具有达成协议的强烈愿望,就存在着取得谈判成功的可能。

事实上,中方已经有了作出必要让步的准备。在著作权的保护方面、在专利权的保护方面,中方都准备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一些焦点问题上,中方已经得到国内的授权,在谈判中还有不少可以打出的底牌。

于是,上午一个提案,下午又一个提案。

一方提出了方案,另一方接着就提出了改进方案。

一个文本又一个文本地交换。

双方的意见在这种交换中逐渐接近。

25日这天,谈判持续到了子夜时分。双方代表走出贸易代表处的时候,有一大群记者一直在夜色中等候,他们把谈判代表紧紧围起来,急切地询问谈判进展情况。希尔斯也向记者宣布:“谈判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双方就将达成协议。”

26日是“最后期限”。

天刚刚亮,双方代表就带着一脸倦容走进谈判厅,立即开始谈判。显然,双方代表昨天夜里都没有睡,利用最后的时间紧急向最高决策层汇报情况,紧急商量最后一天的对策。大家都知道,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应该是结束谈判的时候了。

谈到下午,协议草案中大的原则已定。

谈到夜里,剩下的只是技术细节问题,只是双方文本的翻译问题。

谈到零时,签订协议只剩下一道手续了。

这时候,双方谈判代表的心情都开始放松了。他们好像是排雷的勇士,经过漫长的惊险的经历,终于在最后一刻排除了心头悬着的隐患。

双方代表互相有了友好的表示。横眉竖眼的态度不见了,大家突然都由对手变成了朋友。有人开始伸懒腰,有人开始说笑话,有的美国代表离开自己的座位,来到中方的座位走一走,问一问家庭,问一问孩子,问一问生活。

中方代表对美方说:“快准备签订协议仪式上的香槟酒吧。”

美方:“你们想喝什么牌子的香槟?美国可是有多种牌子。”

中方:“那就看你们的诚意了。”

美方:“这与诚意有什么关系?”

中方:“如果有诚意,就拿出最好的。”

接着双方就哈哈大笑起来。

有人哼起了欢快的小曲。

关于香槟酒的玩笑一直在持续着。按国际上的习惯,协议的签字仪式上是喝香槟酒的。于是,对谈判者来说,香槟酒就是谈判的目标,有了香槟酒,才能真正地放松下来。有了香槟酒,才说明谈判真的就要结束。经过这么多天的苦战,大家都讨厌谈判了。扮演了这么多天的白脸,现在都想扮演一下红脸了。

对一些中方代表来说,议论最多的还是返程机票。他们想在喝了香槟酒之后就马上登上飞机返回祖国。他们不想在华盛顿多待一天,不想在谈判厅多待一会儿。赶快离开这里,赶快离开谈判,离谈判桌越远越好。

中方代表一个个都归心似箭。

美方:“何必那么着急回去呢,在华盛顿多玩儿两天。”

中方:“我们愿意作为一个游客来玩儿,不想作为谈判者来玩儿。”

美方:“谈判者也可以成为游客嘛。”

中方:“一提谈判,就没有一点玩儿的心思。”

这时候,中方一位代表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是呵,来了这么多天,还不知道华盛顿的天是蓝的,还是灰的。”

接着有人说:“不用看。谈判的时候是灰的,现在应该是蓝的了。”

一些中方代表这时候真的想彻底放松一下,看看华盛顿的天了。他们说:“是呵,趁着华盛顿的天是蓝色的,咱们应该好好看一看。不然,说不定又要变天了。”

这句话引起了一阵阵的笑声。

无论中方代表,还是美方代表,此时都有一种大功告成的感觉。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多少天来压在心头的一块沉重的石头终于就要落地了,多少天来一直绷得紧紧的心弦终于可以松弛下来了。人在谈判的紧张时刻,头脑中的那根弦真是绷得太紧,几乎就要绷断了,神经就要承受不住了。现在,松弛下来,该是多么好呵。这种轻松感,真让人感到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种幸福感是共同的。双方代表这时候竟觉得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共同完成了一项重要工作。这时的谈天是朋友似的谈天,交流是朋友间的交流。

不过,这种成功似乎来得太快了些。

这多少又让人心里有那么一点不踏实。

一位中方代表好像有什么预感,带着疑问的口气说:“华盛顿的天真的会是蓝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飘来那么一块不祥的阴云 ”

话音还没落,只见梅西从外面走进谈判厅。他轻轻地走近吴仪,说:“请跟我来,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通知中方。”

在场的人都发现,梅西的脸色是阴沉的。

吴仪腾地一下站起来,跟着梅西走出门去。

所有谈判代表都瞪大了眼睛目送着吴仪。

有一种预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弄不清这种预感是怎么来的。可能是成功来得太快了吧。来得太快,反而让人开始生疑。谈判似乎不应该就这么结束。美国人还没把中国折腾够,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放过中国。

谈判厅的气氛重新凝固起来。

大家都在猜测吴仪被突然叫去意味着什么。

吴仪在美国贸易代表处里听到的是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 美国贸易代表希尔斯已经背着中方代表,单方面宣布谈判破裂!

两个小时前,就在双方谈判代表正在议论香槟酒的时候,希尔斯已经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发布了一份《新闻公报》,宣布到此为止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未能就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达成协议,美国将对中国的价值15亿美元的106种商品征收100%的关税。希尔斯对记者们说:“这些谈判未能解决问题,我感到很失望。美国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然而中国的建议说到底是不够的。”

两个小时后,梅西才就此向吴仪作出通报。

简直是岂有此理!

吴仪脸上顿时升起一股怒气。

吴仪:“我代表中国政府代表团表示强烈抗议。美国的做法是不公正的,不符合双方的利益,我们对这种做法表示遗憾。”

随后,吴仪带着怒气重返谈判厅。

谈判厅里每一双眼睛都盯着她。所有的目光都在急切地向她问着同一个问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吴仪:“谈判已经破裂。撤!”

晴天霹雳!华盛顿的天真是说变就变。

中方代表迅速回到了冷冰冰的现实中。刚才那种欢快和轻松,好像仅仅是刚刚有过的一种幻觉。没有人再谈香槟酒,现在唯一关心的就只有返程机票了。大家一个个迅速站起身来,收拾手中的材料,随着吴仪向门口走去。

部分美国代表此时也蒙在鼓里。他们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让人意外的消息也使他们措手不及。他们也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

双方代表什么话也不说。这时候,大家又不是朋友了,又变成对手了。不过,美方代表好像一群做错了事的孩子,一个个低头不语。

吴仪就要走出门的时候,梅西走过来,拦住了她。

梅西:“吴仪女士,请先不要走。我有话要对你说。”

吴仪没有心思听他再啰唆:“这时候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梅西:“你听我解释一下。”

吴仪:“你们单方面宣布谈判破裂,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梅西确实想作出解释。但是,有什么好解释的呢?无非是在知识产权谈判之外发生了什么,无非是美国政府和国会之间的交易还没有谈妥,无非是美国还要利用知识产权问题继续向中国施压。

此时,美国国会正在就中国问题进行辩论。一些议员抓住关于中国的一些道听途说,抓住所谓的人权问题、劳改产品问题等无理纠缠,节外生枝。国会里的气氛影响了贸易代表处谈判厅的气氛。

美国人到底是谈知识产权呢,还是谈人权?到底是谈贸易问题呢,还是谈政治?无疑,美国人要谈政治,谈人权,谈西藏,谈移民,谈劳改犯,谈最惠国待遇,然后,才愿意谈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只是他们手中的一张牌而已。其他问题虽然不在知识产权谈判的议程中,但它们又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谈判,左右着谈判。

美国人竟然如此无礼。怎么能背着中方单方面宣布谈判破裂?怎么能在就要签订协议的最后一刻撕毁协议?不是中方要撕毁,而是美方要撕毁。自己撕毁了协议,却把谈判破裂的责任推给中方,这是多么霸道,多么傲慢!

对此,吴仪是绝不能接受的,所有中方代表都绝不能接受。

吴仪没有理睬梅西,拂袖而去。

返回大使馆的路上,吴仪一句话也没说。大家看到,她在尽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所有的代表也都一言不发。他们乘坐的车子里死一般沉寂。

这时候已是凌晨4点多钟,车外是浓浓的夜色,没有月亮和星光。

华盛顿的夜空灰蒙蒙的。

回到大使馆,大家发现每个房间里都摆着很多水果和食品,是中国驻美的五矿公司特意送来慰问的。但此刻大家都没有一点胃口。

吴仪立即连夜召集代表团成员开会研究对策。会议的气氛格外沉闷。吴仪刚说两句话,声音就哽咽了,眼泪也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在场的人也禁不住跟着哭了。

特别是几个女同志哭得更厉害。

他们受不了美国的欺负,感到自己的民族尊严受到了侮辱。

吴仪是个非常好强的人,尽管她没有参加前几轮谈判,匆匆忙忙地就来到了前线,但她还是希望能在这个紧要关头达成协议,避免谈判破裂。但谁能想到,谈判之外的因素在最后一刻制约了谈判。她又是一个极易动感情的人。作为一个首席谈判代表,她满怀着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厚感情,生怕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她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很重,不敢有丝毫懈怠,夜以继日连轴转地拼命工作,以最大的努力争取谈判成功。但谁料到,眼看就要成功,骤然风云突变!

吴仪劝大家不要伤心。

大家也劝吴仪不要伤心。

但他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代表团请示国内后,决定立即返回祖国。

接着,大家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机票怎么样。

大使馆回答说机票问题不好解决,希望大家能多留一天。

但代表们都说:“我们一天也不想留在美国。”

别说在华盛顿多待上一天,就是多待上一个小时也让人难受。华盛顿的天此时是阴郁的,空气是凝固的。这空气压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代表们心里一个个都觉得憋闷得要死,恨不得立即就回到自己的祖国。

他们一遍遍地催问机票。

订票的同志说:“头等舱是肯定没有了,是否可以这样,大家分批走。吴仪部长多留一天,明天买到头等舱再走。”

吴仪:“坐普通舱也走!”

晚上7点,梅西又来请吴仪,试图向她解释原由。

吴仪:“我们中国代表团对美国政府的做法表示严正抗议。美国出尔反尔,出于国内政治需要,蓄意破坏这次谈判。谈判破裂的后果完全应由美国方面承担。”

梅西:“请吴仪女士不要发火。有什么话可以继续谈。”

吴仪:“没什么好谈的。我不愿意再在美国多留一天。”

第二天一早,吴仪在张月姣的陪伴下赶到机场。临行前,美方又一次改变主意,并通知吴仪:希望再谈判一次,是否制裁推迟在1月16日定夺。

此时,在北京,中国外经贸部发言人已经向新闻界宣布了一份对美进行反报复的清单。一旦美方的报复生效,中方的反报复措施将立即生效。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指出:“中方对美国单方面宣布对华制裁的做法表示遗憾。我们仍然愿意本着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与美国政府继续举行务实的、认真的谈判,努力争取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在外交部发言人对中外记者说这番话的时候,吴仪已经登上飞机。由于是临时买到的票,她和张月姣坐在航班的最后一排普通座位上。两位女性无声地坐在那里,仍然是满脑子的谈判,心里窝着的一口气怎么也吐不出来,窝得心口直疼。

飞机离开地面的时候,张月姣发现,吴仪的眼眶里噙满眼泪。这位刚强的女性一直在克制着自己,但这时,她再也抑制不住了。

张月姣的眼泪也刷地一下流了出来。

两位女性的手叠在一起,互相给予心灵的安慰。

 

 

“中方立场大倒退”
1991年12月16日,北京天气寒冷。梅西率领美国知识产权代表团又一次来到中国,给正值严冬的北京增添了一股冷飕飕的寒气。

这时美国对中国进行的6个月知识产权调查已经结束,对中国进行贸易制裁的产品清单已经公布。但美国人又施出缓兵之计,以“需要向美国各界征求关于贸易报复清单的意见”为由,将实施制裁的时间向后推迟了。推到什么时候?1992年的1月16日。这等于说,他们把那颗已经到点的“定时炸弹”的指针又向后拨了一下,把那个已经燃烧到起爆点的导火索又抻长了一截。

这既是美国人打出的一张新的“时间牌”,也是他们展开的一场心理上的攻坚战。他们要利用这段时间继续向中国施加压力,直至逼中国低头。他们试图把人们已经绷得直直的、紧紧的、就要绷断了的神经再使劲儿拉上一拉。

梅西是来拉中国的神经来了。

希尔斯在华盛顿为梅西一行打气助威。就在梅西到达北京的当天,希尔斯在华盛顿举行了一次记者招待会,对中国发出新的威胁。

在回答新华社记者的提问时,希尔斯态度强硬地说:“美国需要中国对专利保护和版权保护提出具体方案,如,何时参加《伯尔尼公约》和《日内瓦公约》,如何履行对美国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义务等。”

记者:“你认为中国代表团在谈判中作出的让步还不够吗?”

希尔斯:“我不认为中国在过去的谈判中提出的方案是一种让步。因为,保护别国的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种吸引投资和技术转让的途径。”

记者:“你认为一场贸易战真的会发生吗?”

希尔斯:“中方代表已经得到了这一通知。他们非常清楚,如果1月16日之前达不成协议,美国随后就将实行报复关税。”

同一天,美国的新闻舆论也发表了杀气腾腾的报道。报纸上简直是一片制裁之声。美国《商业日报》刊登的一篇报道口气大得很,标题是:“美国规定1月16日为中国解决贸易争端的最后期限”。

在华盛顿的呐喊助威下,梅西胆子更壮了几分,一走进谈判厅就摆出了怒气冲冲的架势。他心里非常清楚,按照美国最高决策层的内部指示,现在还不是达成协议的时候,不到最后一分钟就不可能达成协议。这次来北京的目的,只不过是利用谈判的机会再对中方敲上一敲,能敲出多少,就敲出多少。为此,他与其同事们事先认真研究了如何逼迫中方低头的战略战术,其战略是:以贸易制裁为谈判基调对中方进行恐吓。或者换句话说:拿起制裁的大棒在中方头上狠劲挥舞。其谈判的战术是:与中方吵架,吵得越凶越好。

然而,梅西打错了算盘。

这次北京之行,注定要成为他最失望的一次。

梅西发现,谈判厅里的气氛与自己的想象大不相同。中方代表的脸上明显地记录着上次在华盛顿所受的屈辱。没有通常见面时的那种寒暄,也没有礼貌友好的握手。如果说中方有什么表示的话,那就是一副大气凛然,就是不肯向任何人低头的自尊、自信和自重。梅西暗想,显然是美方在上一轮谈判中单方面宣布谈判破裂的行为激怒了中国。中方似乎拿定主意要在这新一轮谈判中报一箭之仇。他立即意识到,自己精心制订的谈判策略是行不通的。

他不敢一上来就吵架了。

在梅西的一套谈判方案中,除了来吵架,还有一项任务 对中方的态度进行试探。也就是说,从最后一轮谈判的需要出发,摸一摸中方的底牌。于是,他调整了谈判策略,很快换了一副面孔,开始变得温和起来。

梅西发现,今天面对的中方代表团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阵容。参加谈判的中方代表比以往任何一轮都多,对面的座位坐得满满当当。除了原有的谈判人员外,还出现了一些新面孔。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吴仪身边的三员大将 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刘杲、国家科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段瑞春。

这三员大将的出现,给梅西形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他知道,这是中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几个重要官员,是中国制定知识产权政策的关键性人物。

这几位平时只在帐中运筹帷幄的重要官员今天走到前台,起码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谈判更具有实质性,二是谈判更具有对抗性。如果他们带来了中国最高领导层的授权,那就是增加了谈判的实质性;如果他们没有带来新的授权,那么,就有可能是为加强谈判的力量,与美国方面进行激烈交锋。

梅西顿时感到自己势单力薄了。

他很明白,在谈判桌前,无论是知识,还是智谋,自己都远远不是这几位大将的对手。再看看中方代表的表情,无论是吴仪,还是高卢麟、刘杲,脸上一直绷得紧紧的,没有露出一丝笑容,目光中隐隐的似有一丝复仇般的火焰。

梅西手心里不禁捏出了一把冷汗。

梅西试图主动做出一种姿态来缓和一下气氛,但中方没有谁理睬他。他放出的“试探气球”表明,中方果然要以牙还牙。他知道,美方在上次谈判中的行为是激怒了一头狮子,现在,狮子已经发怒,就要大吼一声了。

梅西想为上一轮谈判美方的失礼作出解释。

没等他开口,吴仪就来了一个简短而强硬的开场白。

吴仪:“美方在上轮谈判中没有对中方的极大诚意和巨大努力作出反应,相反,执意要对中国进行贸易报复。中国人不怕报复。如果美国实施报复,我们也将实施同等的贸易报复。我们始终认为,中美关系最重要的原则是:对话比施加压力更有效。解决目前问题的依据,应该是中美两国已经参加和准备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方不作出超出这一水平的承诺。任何一方不应将自己的国内法强加给另一方。”

吴仪短短的几句话,把中国代表团在这轮谈判中的基本立场阐述得非常清楚,实际上,等于一开始就把美国的过高要价坚决拒绝了。

圈外人士也许不完全理解这番话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对谈判圈内人士来说,其中有两处非常关键的地方,这就是:
一、“依据应该是中美两国已经参加和准备参加的国际公约”。言外之意是说,中国将按照《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等作为依据。
二、“不作出超出这一水平的承诺”。言外之意是说,中国不准备按照尚未达成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协议草案办。而这正是美国人要求中国做到并作为其在谈判中的基本要价的。

如果说别人可能不完全明白吴仪这番话中的含义,但对梅西来说,他已经非常清楚地听到了一个信号
中方在这轮谈判中不可能作出妥协。

接着,吴仪介绍了高卢麟,请他就专利权保护问题发表讲话。

高卢麟这个名字,无论是中国的专利持有者,还是持有中国专利的外国人,都并不陌生。他们都可以从自己得到的一份珍贵的专利证书上看到高卢麟的亲笔签名,这是三个红色的大字,字体流畅而又庄重。有了这个珍贵的签名,他们的专利权就具有了经过中国专利机关认可的权威性,就具有了法律意义。没有获得专利权的知识分子们也熟悉这三个字,希望有一天能够得到这样一份证书。

高卢麟身材魁伟,即使与身高马大的美国人站在一起也矮不了几分,在谈判桌前真可谓“平起平坐”。他是一个让人见到一次就很难忘记的人。他的额头宽大,人们说那是智慧的象征。额头下面,是一副深度眼镜和眼镜后面的一双和蔼又总是沉思着的眼睛,这种沉思给人以学者的印象。事实上,他的确是一位真正的学者,他在担任局长的同时还兼任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大学和人民大学的兼职教授,是一个难得的专利问题专家、知识产权专家。

高卢麟又与一般学者不同。他不仅具有学术上的造诣,也善于管理,是一个难得的行政管理官员。他曾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工作并担任处长、副局长、局长等职。1987年担任中国第四任专利局局长后,在他的领导下,中国专利局的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并实现了修改专利法、加入国际专利公约等一系列重要目标。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德国专利局局长豪依塞尔先生等国际知识产权界权威人士保持着经常性的联系。他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事务,曾多次担任国际大会的主席。这些年,他代表中国去过许多国家,也接待过许多外国客人,亲自与许多国家的官员签订了关于双方互相保护专利的协议。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就专利保护上的一些问题向中国最高领导人直接汇报工作,进行小范围的交谈。显然,他是中国知识产权界最具有权威的发言人之一。

在吴仪的简短介绍之后,高卢麟开始了事先预备好了的长篇发言。

高卢麟:“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70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里,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接着,他讲了这样一件事:几个月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第12次来华访问,在北京讲了一段很能说明问题的话 “1979年11月,我第一次访问中国,两个月后中国成立了专利局,当时还不到100人,现在已经发展到1300人了。中国实施商标法早在1983年就开始了;1985年中国正式实行了专利法;1990年9月中国颁布了著作权法;1991年中国还颁布并实施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商标、版权,就像知识产权领域的三大支柱,中国在短时间里相继建成,这说明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

高卢麟说:“鲍格胥先生是国际知识产权界的权威人士。他的这一席话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取得的成就,这是令全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难道梅西先生就看不到这一点吗?”

梅西静静地听着。

高卢麟引用的鲍格胥的话具有充分的说服力。这不是中国人的自我表白,而是一个外国人眼睛里的中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界的权威人士观察到的中国。

高卢麟说:“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发展对外贸易和科技交流、引进外国资金和技术,需要建立专利制度;同时,我国自身的科技进步也需要建立专利制度。这不是仅仅为了给外国人看的,不是仅仅为了给你们美国人看的,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当然,在我国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专利制度应具有中国特色,应以有利于吸收外国先进技术和保护我国发明创造为原则。”

高卢麟历述了中国专利保护取得的成就。

美国代表团中有些人似乎听得不耐烦了,显出一种心情焦躁的样子。好在梅西还有一些修养。他稳稳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认真听课的小学生。他耐心地寻找发言的机会,寻找高卢鳞发言中的漏洞。然而高卢鳞的发言没有漏洞可钻。

高卢麟继续他的长篇发言。

“当然,世界范围专利保护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过程,总的趋势是保护水平越来越高。中国的立法者有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国内法要向国际法看齐,我们的领导人已经多次表示了这种态度。随着专利制度在国际科技、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专利法国际协调活动日益频繁。今年6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就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有关专利部分的补充条约召开了第一阶段的外交大会。中国积极参加了这次大会。我们愿意随着世界专利保护水平的发展,来修改我们的专利法,不断来完善中国年轻的专利保护制度 ”

梅西这次突然插话道:“高先生,我很关心你的这段发言。我们所要知道的正是这一点,中国什么时候修改专利法以及如何修改专利法?”

高卢麟:“这是我国立法机关的事情。”

吴仪提醒梅西:“请不要打断高先生的发言。”

接着,高卢麟继续他的“专利宣言”。

梅西又有几次试图打断高卢麟的话,都被吴仪制止了。

梅西于是表现出一种恭恭敬敬的态度,坐在那里很驯服地“听课”。

高卢麟讲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梅西看了看手表,整个发言足足用了45分钟。梅西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不等美方代表插进来讲话,主持谈判的吴仪向美方介绍了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刘杲,说:“下面,请刘杲先生介绍一下中国的版权保护情况。”

刘杲实际上有两个重要身份,一个是新闻出版署副署长,一个是国家版权局副局长。这两个身份横跨两大领域,即出版和版权。他是出版的行家,也是版权的专家。而且,他能够把这两项在一般人看来纠缠不清的工作分得清清爽爽,把双重身份都扮演得恰到好处。他具有广博的知识、清晰的思维和准确的表达能力,是一个难得的精明的管理人才。中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刘杲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亲自经历了中国版权建设的许多重大事件,包括著作权法的起草、人大会议上的讨论,以及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的过程。他直接参与了中国最高决策层关于版权问题的讨论,并在讨论中表现了自己的坦率、机敏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在这里,我要向读者提及的是刘杲与版权的两件事,是他两次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版权问题的讨论时的情景。一次会议由赵紫阳同志主持,会上,有人提出在建立新闻出版署的同时撤销国家版权局。赵紫阳对这种合二为一的建议没有立即表明态度。他问刘杲:“出版与版权放在一起行吗?”刘杲坦率地回答说:“它们完全是两回事儿。”这时候,有位领导同志灵机一动,提出:“那么,这个机构叫 出版版权局 不行吗?”“不行!”刘杲很干脆地回答,并陈述了自己的理由。由此,会议上出现一场争论。最后,国家版权局到底还是保留下来了。以后的事实越来越证明,这种保留是十分正确的。还有一次会议由李鹏总理主持。这次会议,决定是否将著作权法草案正式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按照惯例,把事先打印好的著作权法草案和一份说明稿发给与会者,再念一下说明,就可以进入讨论了。但这次,李鹏总理对刘杲说:“不念说明了,直接念法条,念到什么地方,需要作出说明的就作说明。”这对刘杲来说,无疑是一道临时布置的考试题。面对这道考试题,刘杲表现出他一贯的机敏和沉着,凭着对著作权知识的谙熟和对实际工作情况的把握,他对那些与会者不易理解的条款作出了简明扼要的解释。这期间,李鹏总理不断插话、提问,他都准确地作出回答。当他念到草案第十八条时,李鹏突然指着会议大厅墙壁上挂着的一幅黄胄创作的大型油画,问:“这幅画原件所有权归国务院,著作权仍是黄胄的?”刘杲回答说:“是的,原件所有权虽在国务院,著作权仍归黄胄自己。如果你要印,就必须经黄胄同意。”总理问:“他会同意吗?”刘杲回答:“总理问他,我想他会同意的。”这番风趣的对话,在会场上引起了一片笑声

对外谈判,刘杲也是一个精明的高手。

现在,该让美国人听一听他的“版权宣言”了。

刘杲说:“美国代表团在前几轮的谈判中,对我国的著作权管理提出了不少指责。你们的具体意见,我已经通过我的参加谈判的同事作了了解。我认为,这其中有一些是误解,有些如果不是误解的话,就可能是别有目的了。如果不是别有目的,那就是不了解情况或者说是无知了。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作出澄清。”

刘杲的开场白讲得很漂亮,既硬朗,又婉转。

他接着说:“到今天,我国著作权法已经正式实施半年了。著作权法的颁布实施,表明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已经完备,在知识产权三大领域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我们已经彻底结束了在知识产权上无法可依的时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在为这个法律欢呼,认为是他们的一个盛大节日。国际上也普遍对这个法律表示欢迎。”

刘杲历述了中国在版权保护上取得的成就,而后话锋一转,说:“美国很关心中国的著作权法。这是一个好现象,说明我们的法律产生了国际影响。事实上,在这部法律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了国际版权界人士的意见,也吸取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各个国家制定版权法的经验。我清楚地记得,在日内瓦,我曾在鲍格胥博士的家里逐条逐句地对这部法律的条文作过推敲,以尽量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应该说,中国的著作权法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

刘杲就中国著作权法与国际惯例衔接的情况作了介绍。最后,他说:“然而,世界上总有些人视而不见中国的发展变化,不顾基本的事实,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妄加评论,说什么中国没有建立 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 、 缺乏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 。对此论调,无需争辩,事实是最好的回答。”

刘杲也足足讲了45分钟。

两个人讲完以后,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

直到此时,美国人还几乎一言未发。

梅西一直坐在那里无奈地听着,其间曾经几次想插话,但被中方挡了回去。

梅西瞪大了困惑的眼睛。

其他美方代表也和他一样瞪大了困惑的眼睛。

中午休息的时候,美国代表团中出现了少有的沉闷。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议论。

有的说:“今天,中方的立场大倒退。”

有的说:“没想到他们把上次谈判中的承诺也收回了。”

有的说:“看来,中国真的准备好要打贸易战了。”

中国代表团中则出现了少有的活跃气氛。代表们也是一边吃饭一边议论。

有的说:“我觉得今天的谈判特别解气。”

有的说:“这是历次与美方谈判中最叫人解气的一次。”

有的说:“今天可算是狠狠地敲了美国人一顿。”

有的说:“这就叫东风压倒西风。”

下午,谈判继续进行,仍然是中方的气势压倒了美方。

这轮谈判共用了一天半时间。美国人没有得到任何东西,所有的谈判计划都落空了,既没能敲一敲中国,也没能真正打探到中国的底牌。

谈判结束时,梅西不住地摇着脑袋,带着一副非常沮丧的表情对吴仪说:“吴仪女士,我感到很失望,我觉得很沮丧。”

吴仪则硬朗地回应说:“不要失望,不要沮丧。我们还是可以谈的嘛。”

梅西带着美国代表团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谈判厅。

梅西回到驻地以后立即通过美国大使馆向华盛顿发了一封电报:中方在这轮谈判中没有表现出灵活性,取消了早先已经作出的让步,谈判立场大倒退。他得到的密令并不是立即进行报复,而是:力争再次谈判,立足达成协议。

美国并不想真的与中国搞僵。

人们注意到,这一时期中美关系已经出现了一些缓和的迹象。就在这轮谈判开始的一个月前,即1991年11月15日,曾于两年前因北京政治风波宣布对华停止高层接触的美国国务卿贝克率团正式访华。他在北京受到了江泽民、杨尚昆、李鹏等中国最高领导人的接见,双方进行了长达18个小时的会谈。贝克的这次访问,为中美关系的改善确定了一个基调。贝克在北京说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的来访就意味着暂停高层接触的制裁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

在贝克访华之前,欧共体外长会议已经决定恢复因北京政治风波而中断了三年的对华关系。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恢复了一度中止的对华出口信贷和政府贷款,并开始逐步执行过去承诺的援助项目。世界银行也就是否全面恢复对华贷款进行表决。尽管美国国会极右势力要求布什政府坚定不移地反对世界银行向中国提供贷款,美国政府在公开场合也对大部分对华贷款事项持反对态度,但在私下里,它却与日本和欧洲一样急于让中国重新获得低息贷款。国际观察家们分析说,有迹象表明布什政府在与中国的秘密外交中对此作了承诺。

美国为什么改变了对华态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对华制裁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美国没有从制裁中得到任何好处,相反,倒是丢失了中国市场。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钻了美国制裁的空子,趁机打入了中国市场。一位卷入长达3年之久的对华贷款问题争论的西方官员,非常坦白地说:“事实证明,中国的生意太好了,简直无法舍弃。”另一位西方官员说:“对美国来说,要在中国获得利益的愿望也在逐渐战胜其所谓的理想主义。”正因如此,在世界银行就对华贷款问题进行表决的时候,美国没投反对票,而是极要面子地投了弃权票。于是,世界银行全面恢复了对华贷款。随后,亚洲开发银行也恢复对华正常贷款业务。

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贝克访问中国并表示改善两国关系。在他访华期间,经过谈判,中方表示在武器转让时将遵守《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美方则承诺撤销当年6月宣布的对华三项制裁。双方就贸易问题也达成了谅解。中国领导人就知识产权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要求美方结束它根据“特殊301条款”对中国进行的调查,并将中国从“重点国家”名单中删除。

当梅西在北京进行知识产权谈判的时候,正好是贝克访华回到华盛顿,美国政府开始就对华关系进行全面调整的时候。在谈判桌外,美国政府正在进行一系列包括布什和贝克在内的高层官员参加的小范围秘密磋商。

观察家认为,美国政府将不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因小失大,给正在修好的中美关系制造新的障碍。美国政府很可能已经向希尔斯发出了新的指令,要求其在知识产权谈判中与中国方面达成协议,当然是在美国不失面子的前提下。

人们清楚地看到,在知识产权谈判之外,还有一场更大范围的谈判,有一场在北京和华盛顿高层领导人之间的谈判。大谈判支配着小谈判,小谈判必须服从大谈判。当两国领导人表示了和解意愿的时候,谈判必须达成协议。

于是,那个弄不好就会引爆的“定时炸弹”,这时候实际上是悬在了双方谈判代表的头顶上。梅西不怕吗?他也是怕那个“定时炸弹”的,因为,谈不成,就无法向布什交待,无法向美国政府交待,就是他无能;当然,如果谈成了,但得分太少,也无法向布什和美国政府交待,那也是一种无能。

梅西在离开北京之前,心情急切地拜会了当时还是经贸部部长的李岚清,希望中方解释对知识产权谈判的立场。

李岚清对他说:“希望中美双方在谈判中均能作出让步,以推动问题的解决。”

李岚清的话实际上是向美方发出一个重要信号:中方还是可以继续谈判的。

梅西听了以后如释重负,神情与前两天不大一样了。

双方留下余地,一致同意在1992年1月16日之前再举行一轮谈判。
最后关头的出征:功臣?罪人?

 

随着1992年新年的开始,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进入了最后关头。眼瞅着1月16日这个决定性的时刻一天天逼近,中美双方都清醒地意识到,谈判已经到了关键阶段。是双方握手言和,还是触发贸易大战,必须作出选择了。

元旦过后,美国贸易代表处发来邀请,希望吴仪率中方代表团到华盛顿进行最后一轮谈判。中方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接受这个邀请。

1月9日,吴仪率领中国知识产权谈判代表团离开北京,登上了前往华盛顿的飞机。代表团一共16人,是历次赴华盛顿谈判中人数最多的一个团。团长:吴仪;副团长:高卢麟、刘杲、段瑞春。此外,还有外经贸部的张月姣、国务院法制局的贾明儒、机电部的陈冲,以及化工部、国家医药管理局有关人员。显然,这个谈判班子不仅规格高,而且包含了谈判内容所涉及的各个有关职能部门,是一个能够进行实质性磋商的班子,是一个可以达成协议的班子。特别是高卢麟、刘杲、段瑞春三员大将的出征,加强了谈判的力量和阵容。团里有人给他们开玩笑说:“有你们这三个能拍板的,我们心里踏实多了。你们是篮球场上的三个高大中锋。”

不过,无论是领队、中锋,还是团员,都觉得现在还不到该笑的时候。前面迎接他们的是一场艰苦的谈判。此时,每个人的心情都很不轻松。

代表团中有这样一句让人听起来颇觉沉重的话:“谈成了,有可能被指责为卖国;谈不成,就肯定会被骂成笨蛋。很可能会两头不落好。”

他们是拿这句话来自嘲的。

这种自嘲中有一种双重压力。

我们常常把现代社会的国际双边谈判比喻为一场战争。如果就其艰苦程度而言,确实可以用战争来比喻。然而,谈判绝对不是战争。战争要拼个你死我活,你胜我败,其结果也一定是一方欢呼胜利,一方缴械投降。谈判却不是这样。任何成功的国际经贸谈判都绝不会是单方面的胜利,而只能是双方让步和妥协的产物。在互相妥协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意味着双方都要牺牲一部分利益,同时以这种牺牲争得更多的利益。因此,妥协和让步是必不可少的,而这种必然的牺牲并不能使每个人理解,有人会以为这是谈判者的出卖,所以,谈判者就有了“卖国”的担心。

反过来说,如果谈判破裂了,贸易战真的打起来了,那会是一个什么局面?那就是两败俱伤,意味着每一方都必须作出更大的牺牲。这种牺牲就涉及国内更多人的切身利益,就难免会有人把责任怪罪到谈判者的头上,认为是他们无能。

此刻,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成员,心理压力是相当大的。他们一次又一次地研究美国人已经公布的对华贸易报复清单,从中感到了自己肩上担子的分量。

美国拟征收高额关税的中国产品清单上,共列出了106种产品,总价值为15 9亿美元,其中有:

女式丝绸服装:2亿美元;

橡胶和塑料鞋:1 68亿美元;

皮革箱包类:1 36亿美元;

收音机和收放机类:1 36亿美元;

珠宝;

青岛啤酒;

 

这15亿美元的贸易报复意味着什么呢?如果我们仅仅以为它将使中国损失15亿美元,这种理解就过于简单化了。在代表团成员们看来,这些枯燥的数字后面,不知该有多少中国工人、农民的切身利益。

美国人拟定的这张报复清单够毒的。他们可谓绞尽了脑汁、费尽了心机,一定要打在中国最疼的地方。这些打击目标,都是对国际市场特别是美国市场依存度相当高的中国产品。拿纺织品和丝绸来说,1990年,这两种产品的出口已经占到当年本行业工业总产值的58 9%和80%。而在全部出口产品中,美国市场又是第一大出口市场。其他产品如鞋类、箱包类、钟表类、玩具类产品也是如此。如果美国对这些产品实施100%的高关税,也就意味着要把这些产品赶出美国市场。这些产品一旦退出美国市场,该销售到哪里呢?国内市场已经饱和,其他国家的市场还没有开辟。国内许多企业,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的许多企业将会因此而被迫停产或关闭。那么,这些工厂的成千上万的工人该怎么办?他们面临的将是一条艰难的生活道路 失业。同时,为这些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农村,如安徽、湖南、湖北等地的种桑养蚕基地,也有成千上万的农民兄弟为出口产品的需要日夜操劳。一旦大批纺织和服装企业停产关闭,农产品原料无人问津,他们的生产生活该受到多么大的影响?所以说,清单上的枯燥数字与人民的利益是连在一起的。

再说,在贸易报复的情况下,两国的经贸关系将迅速恶化,中美双方所给予的贸易最惠国待遇很可能被取消。一旦出现这种局面,中国其他商品对美国市场的输出也会付出很大代价。这个市场是我们经过十年努力、付出了很大代价才逐步打开的。一旦失去这个全世界最大的市场,对我国的外向型经济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对我国整个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和国际环境都将造成不利影响。与此相联系的,还有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问题,由于美国的阻挠,复关的进程将被长期搁置起来。这个账算下来,就不是简单的15亿美元的损失了。

想一想谈判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中国代表团的成员感到肩上的担子太重太重了。在这种贸易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刻,他们的心情实在很不平静很不轻松。正像吴仪所说,在这种重大的国际谈判场合里,不能轻易地说一句“Yes”,也不能轻易地说一句“No”。因为,一句不假思索的“Yes”,可能会给国家导致一个重大损失;一个不负责任的“No”,可能会使民族丧失一个重要机会。

中国代表团到达华盛顿后,来不及休息一下以适应时差,便通过大使馆和商务处紧张地了解美国方面的最新动向。

一个值得注意的消息是,1月9日,就在中国代表团从北京起程的时候,梅西举行了一次关于这次谈判的记者招待会。

记者:“你对即将到来的中国代表团有什么要求或者说谈判条件?”

梅西:“希望在今后几天的谈判中,中国方面能够回到去年11月份就几个突出问题达成的文件上来。”

记者:“对两国仍然存在的分歧,你认为能够通过这次谈判取得一致吗?”

梅西:“希望中国代表团这次能够带来解决争端的承诺。”

记者:“在贸易战即将爆发的时候,双方能够冷静地进行谈判吗?”

梅西:“希望中国对美国的报复作出有理性的、慎重的反应。”

梅西在这里一连提出了三个希望。

他的第一个希望具有实质性意义,这就是说,美国人这次的要价,仍然是两个月前在华盛顿谈判时的要价。

中国代表团认真分析了美国社会对这次贸易战的反应。可以看出,美国社会不同利益集团对中美贸易战的反应明显不同。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赞同的杀气腾腾,反对的则呼吁赶快罢休。

中国政府宣布的对美国反报复的商品清单,在美国社会里等于扔下了一颗杀伤力很强的炸弹。列入反报复清单的,包括从美国进口的大宗商品,有飞机、小麦、化肥等。这些商品牵涉到美国不少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就在中国代表团到达华盛顿的前四天,美国国会举行了一次关于对华贸易报复的听证会。这次听证会开得很热闹。赞同报复和反对报复的两股势力展开了激烈辩论。反应最强烈的是美国的一些零售商和进口商,他们的代表说:美国拟议中的制裁,对美国造成的伤害将和中国遭受的伤害一样大。一份由美国全国零售商联合会提供的证词说:“对中国商品实施惩罚性关税,将使物价提高,并造成一些商品短缺,以致消费者减少开支。这种情况,将会极大地损害美国的消费者,并加重经济衰退的程度。此举还将造成物价上涨。美国的零售商将经受不起报复带来的严重的金融打击。”代表美国零售业联合会作证的是娜拉·鲍格曼女士,她在证词里表示:“假如美国对中国实行贸易报复,美国将有10亿~15亿美元的零售产品受到影响,并且会直接造成3 9万美国零售业雇员的失业。”

近4万零售业雇员的失业,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如果这些人到白宫游行向布什政府提出抗议,那就是不小的社会骚动。况且,受到打击的绝不仅是这4万人。

毫无疑问,贸易战也将严重地打击美国经济。

贸易从来都是双向的。美国市场对中国纺织品、服装、丝绸、鞋类等产品依赖程度已经很深。深到了什么程度呢?我们可以看一看这样一组数字:中国玩具占美国该类进口产品的31%,纺织品和服装占26%,鞋类占26%,旅行用品及箱包占40%,钟表占10 5%。一旦这些产品退出美国市场,美国进口商和消费者就不得不以更高的价格从其他来源购买。

同时,由于中国的反报复,美国许多重要产品也将退出中国市场。中国市场已占美国小麦出口的20%,磷肥出口的1/6。中国是波音飞机的第三大市场。波音飞机公司刚刚在其本土上被法国空中客车公司夺去西北航空公司100架飞机的订单,怎么能再经得起退出中国市场的打击?

美国在华企业的利益也将受到威胁。到1991年底,美国在华直接投资项目已有近3000项,总投资额几十亿美元,仅次于香港,远高于日本。这些企业有许多是靠向美国返销产品生存的。一旦美国实行贸易报复,他们的业务只能萎缩,甚至被迫迁走。布什政府不会不看到,中国市场正在扩大,而且潜力将会更大,美国企业退出中国市场只会自食其果。

美国发起关于知识产权的谈判起因于经济,难道,谈来谈去最后反倒损害了自己的经济?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谈判的初衷。

在美国政府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一位美国政府官员在记者吹风会上说:“我确信中国会以反报复相威胁。采取这样的行动,只会给我们中寻求同中国恢复正常关系的人,送去完全不利的信息。”

观察家们分析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不仅可能达成协议,而且,必须达成协议。问题只是这个协议对谁更加有利而已。如果谈崩了,无论是梅西,还是希尔斯,都绝对无法向美国的财团交账。进而可以说,如果真的出现一场对美国自身利益有害的贸易战,美国政府包括总统布什也是不好交账的。

从这种分析中,中国代表团看到了达成协议的希望。

中国代表团前往美国贸易代表处开始谈判的时候,被早就等候在大门口的一大批新闻记者团团围住。摄影机、录像机和话筒一齐伸到吴仪面前。

记者们连珠炮似的提出了许多问题。

吴仪从容应答,准确地表达了中方的立场。

代表团成员们发现,这群记者中,多半还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亚洲人。问一问他们来自哪里,回答说是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这使代表团成员获得一个强烈的印象,台湾和香港对贸易战的反应更加敏感。这说明贸易战也涉及了台湾与香港的经济。自美国宣布对华进行贸易制裁之后,香港的股票一路狂跌到了最低点。

贸易战给香港造成的损失,一是将大大减少香港的转口贸易,二是将大大打击香港在内地的投资者。贸易战给台湾经济造成的打击也很沉重。对美出口的纺织品和鞋类制品,大多数产于广东、福建沿海一带,而这些企业又大多是香港台湾商人的企业。台湾商人在内地投资兴建的鞋厂约500家,在中国每年向美国出口的5亿双鞋子中,他们的产品占40%左右。所以,一群台湾鞋商成立了“声援关注301法案紧急委员会”,在广州聚会,讨论美国贸易制裁将会造成的影响。这些商人来自广州、中山、东莞、南海、深圳、珠海、福建和香港等地,他们决定派代表赴广东、福建和北京,转达他们对中国与美国贸易战的看法。

香港和台湾好像两个巨人之间的小孩子,当巨人进行拳击的时候,小孩子就很容易受到伤害。巨人不能不考虑到这个因素。

贸易大战该会使多少人蒙受经济损失?

避免这场贸易战,是谈判者肩负的重担。

中国代表团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走进谈判厅的。

 

 

* 布什总统在摇摇晃晃“走钢丝”
中美双方代表走进谈判厅的时候,一个个都神情严肃,说起话来轻声轻气,走起路来蹑手蹑脚。看那样子,仿佛是生怕一步走错了会轰的一声踩响地雷。此刻,可以说中美两国都在自己的贸易大门外布设了针对对方的地雷,而这些地雷由一根根无形的线连在了谈判厅。谈判厅成了一个极具风险的雷场控制室。

不过,谈判厅的气氛与人们想象的情形有些异样。尽管围在门口的一群新闻记者几乎在每一篇报道的标题中都写上了“贸易大战”四个字,尽管两国的舆论把贸易大战叫得震天响,尽管两国政府都已作好了打一场贸易大战的充分准备,尽管在谈判厅大门以外的地方双方都以贸易报复和反报复来摊牌,然而,一走进谈判厅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双方代表谁也不肯提到“贸易报复”的字眼儿。

一天的谈判过去了,双方仍然没有提到这四个字。

美方不提起,中方也就不触及。

在这里,好像贸易大战的事儿根本就没有发生。

这种情形,让双方代表团的工作人员都觉得有点纳闷儿。

对此只能这样来解释 风暴的中心最平静。

风暴中心的平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打个比喻说,这好像面临一场即将爆发的战争,尽管已经陈兵百万,尽管已经剑拔弩张,尽管双方的交火一触即发,尽管周围的世界早已是一片战争的喧嚣,但在双方的指挥部里,却往往是意料之外的平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死寂。作为下达进攻命令的将军来说,他必须在这种平静中保持理智,在这种沉寂中作出清醒的判断。如果指挥部里也骚动起来,也炸开了锅,如果发布命令的将军丧失了理性,那就不是开战之前,而是战败之后了。

谈判厅里的平静也是双方理智的反映,是双方都在理智中自我克制的结果。无论是美方,还是中方,谁敢拿贸易大战作儿戏?谁敢拿着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在这里赌博,或者说赌气?

不过,谈判厅的这种平静丝毫不能使人感到轻松。

越是平静,双方代表的心情就越是紧张。

越是沉寂,双方代表的心里就越是打鼓。

这种平静完全是表面上的平静。

在每个谈判代表的内心深处,此时早已风雷激荡。

这真是:于无声处听惊雷!

梅西强硬得如一块冷冰冰的石头。他反反复复地说着一句话:“我们双方都没有时间了。美国政府的态度是不可改变的。除非中国作出让步,按照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将要达成的知识产权协议来作为中国的保护标准,否则 你们非常清楚,现在,距最后期限只剩下5天时间了。”

就这样一句话,他像车轱辘似的掉过来倒过去一天说了几十遍。遇到贸易报复的字眼儿,他就像使用省略号似的一次次跳过去,但跳过去留下的空白却显得更加意味深长。它更使人觉得,这个字眼儿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梅西的这种态度,使中方代表不禁议论起来:

“看来,上次北京谈判让梅西窝了一肚子火。”

“也许,他有意要拿中方一把,在关键时刻报一箭之仇。”

“照他这种态度,八成是真的要报复了,我们必须立足于打贸易战。”

 

梅西的顽固不化,与中方的灵活务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实际上,中方的谈判方案已经作了很大调整,并准备作出一定妥协,包括一些关键问题上的妥协。

然而,梅西却是步步紧逼,得寸进尺。他在中国修改专利法的时间、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日期及对计算机软件的追溯保护等问题上纠缠不休。

很明显,他试图利用贸易报复形成的压力逼中国作出更多让步。

那么,就只好进行针锋相对的较量了。

谈判桌上仍然是激烈交锋,各不相让。

本来,这轮谈判计划谈3天,但两天过去了,仍然不见进展。梅西的态度仍像刚开始时那样强硬,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

这种态势,使中方不得不怀疑美国到底有没有达成协议的政治意愿。在连夜召开的内部会议上,代表们分析情况后认为,单单与梅西谈判是无用的,因为梅西的这种强硬态度,正好说明他本人无法作出决定,说明他没有得到任何授权,说明他手里没有可打的牌。没有得到授权的梅西,是一个没用的梅西。我们可以把他看作一个在前台表演的木偶,后面牵线的操纵者才是最终的决定者。

13日,吴仪提出要面见希尔斯。

吴仪:“请安排一次与希尔斯大使的会见,中方将提交新的备忘录草案,并阐述中方对这轮谈判的立场。”

梅西:“我可以转达中方这一要求。”

然而,半天过去了,中方才得到回话:“希尔斯大使有要事,不能接待。”

什么是要事?难道与中方的谈判不是要事?此刻对美国贸易代表处来说,还有比这件事更重要的要事?

到了下午,中方再次提出:“吴部长希望面见希尔斯大使进行小范围会谈。”

梅西:“我会转达的,请中方耐心等待。”

然而,又是半天过去了,回话照旧:“希尔斯有要事在身。”

希尔斯在谈判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一再托故不见,其中必有原因。中方代表分析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希尔斯有意显示美方的强硬立场,以此向中方施加压力;还有一种可能是:希尔斯也还没有得到新的授权。没有得到授权的希尔斯也不过是一个台前的木偶而已。在后牵线儿的是总统布什。在布什还没有作出政治决断的情况下,希尔斯拿什么来与中国谈呢?这就应了中方代表的一句话 “这场谈判实际上是邓小平与布什下的一盘棋。”

现在,倒要看布什是什么态度了。

至于布什的态度,表面上给人们的感觉似乎已经明朗。这就是他在1月10日出访回国时发表的谈话。他当时刚从日本飞回来,来不及前往白宫,就在华盛顿机场匆匆地向记者发表了这个谈话。布什是这样说的:“至于中美关系,将尽力保持那种重要的关系不偏离轨道,那是一种重大的关系,而且很重要。”这个谈话曾经使中国代表团颇为兴奋。因为也就是在那一天,中国代表团飞抵华盛顿机场,新一轮谈判就要开始。布什似乎有意要送给中国代表团一件礼物。

据透露,布什离开机场回到白宫后,就召见了希尔斯,表示了要与中国达成协议的愿望。布什此次日本之行本来是与日方进行市场准入谈判,结果谈僵了。如果再与中国谈僵了,美国在亚洲的经济利益将受到重大影响。显然,一旦中美打起贸易战,对他争取连任总统的目标非常不利。

但是,几天来的谈判情况似乎表明,布什并不是一个可以一言定乾坤,完全能够按照自己意志行事的总统。他虽然不是一个傀儡,却要受到美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制衡。他作出的每项重大的政治决定,都不能不考虑到国会的力量,都必须经过一系列关系的协调,而这种协调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不能对华作出太大的让步,因为会得罪国会;他也不可能与中国搞得太僵,那样对美国不利。他在摇摇晃晃地走钢丝。当他在钢丝上能够站稳的时候,关于谈判的政治决定才能形成。

布什必须走过三条钢丝,一条是白宫与国会之间的钢丝,一条是共和党与民主党之间的钢丝,还有一条是美国的政治立场与经济利益之间的钢丝。在最后一条钢丝上,布什正显得摇摆不定。他越来越清楚地看到,经济问题可能是他连选连任总统道路上的最大陷阱。外交家布什不得不努力成为经济专家布什。

尽管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渗透了国际政治的因素,影响到了政治上的决策并受到政治决策的左右,但从根本上说,这是一场经济谈判,是一场经济战争的前沿阵地。最后决定谈判是否成功的,还是国家和民族的经济利益。从大的方面说,推动中美关系改善进程的,也有一只来自背后的经济之手。

这次布什到日本访问时,似乎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他意识到,在出于政治考虑对华长达两年的“制裁”中,美国人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上的好处,反而在经济上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正在使美国的企业疏远、脱离甚至是丢失中国市场,这是一个很有希望的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而注重经济利益的日本,则在表面追随“制裁”的同时,悄悄地放宽了对华贸易限制。布什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件:就在“六四”过后不久,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就邀请了一位中国政府高层官员访日,被邀请的不是别人,而是当时主要负责经济计划工作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虽然是以民间组织的名义发出的邀请,但日本方面却在私下场合里声称:邹家华是“外务省的客人”。虽然强调他只是一位民间往来的“客人”,实际上却安排了与首相海部俊树和外相中山的会晤,这就在事实上恢复了中日之间的高层会晤。随后,日本的四大财团 经团联、日经联、日商、经济同盟会发挥了强大的影响,督促日本政府部分恢复了第三次对华日元贷款。从今天的行情回头看,日本的这次贷款是极为合算的,在1995年上半年日元对美元的比值急剧上升的时候,正逢中国的还债期,中国人要为此多付出100多亿美元。当然,那时候,精明的日本人并不一定想到可以从日元的攀升中得到更多的利息,但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进一步加强了中日之间的往来,为日本人大举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好的环境和机会。

布什发现,法国、德国在对华关系上也受到了来自财经界的压力,不得不解除对华经济制裁。法国宣布允许向中国出口战斗机航空电子设备。德国则与中国签订了修建上海地铁贷款协定,并表示出与中国签订新的经济合作项目的意向。这一切,在美国财经界引起了强烈的震动。他们突然意识到,布什政府强硬的制裁态度正在使美国的经济利益蒙受损害,正在把中国市场拱手让给别人。为了某种“主义”而抛弃经济利益,在今天这个世界上已经被认为是十足的傻瓜。

布什不想继续当这样的傻瓜了。无论从现实看,还是从发展看,美国人都绝对不愿意与拥有世界最大市场的中国闹僵。

种种迹象表明,布什政府形成了政治决定,准备与中方达成协议。

于是,谈判桌上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这次,不是中方着急,而是轮到美方着急了。

梅西脸上的阴云好像被一阵风突然吹散了。14日的梅西已经不是13日的梅西。顽固不化的梅西不存在了,灵活务实的梅西粉墨登场了。

这时候,一直躲在谈判幕后的希尔斯也出场了。她约见吴仪,在小范围会谈中暗示,美国方面愿意与中方达成协议,但要求中方进一步作出让步。

吴仪拒绝了她过高的要价。

希尔斯第二次主动约见吴仪。

同时,美国国务院有关官员也约见吴仪,透露了布什政府对这场谈判及整个中美关系的立场,希望在双方让步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中方代表团立即向北京发出电报,汇报了谈判的进程及美方发生的变化。

中国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这就是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尽量达成协议。中国方面很看重这场谈判。因为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如果谈得成,不仅打破了美国扬言的15亿美元的制裁,同时也就打破了美国自1989年以来对中国进行的全面制裁。其中还有一个具体而重大的因素 按照计划,李鹏总理将于这年的6月抵达美国,到联合国进行访问。如果谈崩了,这次访问就很难成行。而这次访问对于中国重新返回国际舞台至关重要。

中美双方都希望谈成,而且必须谈成。

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

无论对哪一方来说,现在都是一个重要时刻。

如果说,谈判就是顶、磨、拖、让的话,现在,已经到了该让的时候,不能再去顶了,也没有时间磨和拖了。

 

*“10+10谈判”和WIPO

当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在华盛顿相持不下的时候,在日内瓦,在关贸总协定总部的谈判厅里,各国的谈判代表也在急切地等待着中美谈判的结果。

这是一间不大的谈判厅,长长的谈判桌两侧各坐了10名谈判官。一侧是以美国为首的10个发达国家的代表,另一侧则是以中国、印度等国家为首的10个发展中国家的代表。这就是著名的“10+10谈判” 发展中家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上的对阵。

此时,“10+10谈判”也进入了紧要关头。

这场“马拉松”谈判已经持续进行了6年。

这场谈判不结束,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关于国际贸易的一揽子协议就无法最后达成,那个被人们久久盼望了的“经济联合国” 世界贸易组织也就无法成立。无疑,知识产权是关键一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激烈争战,而谁胜谁负,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结果有关。

已经深夜,“10+10谈判”还在继续。

到了凌晨2点,大家还没有离开谈判厅。此时每个人都已经昏昏欲睡,只好用香烟来刺激自己疲倦的大脑。关贸总协定大楼里本来有不许抽烟的规定,但对个别谈判厅、个别场合例外。大家在烟雾缭绕的谈判厅里等待着来自华盛顿的最新消息。

有消息传来:中国顶住了美国人的压力。

10个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立即振作起来齐声欢呼。

谈判厅沉闷的空气顿时变得活跃。

他们说:“中国给我们撑了腰!”

美国代表则冷冷地说:“不要高兴得太早了,没那么容易!”

不久,又有未经证实的消息从华盛顿传来:中国同意了美国的要求。

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突然变得沉默了。

另一侧的发达国家的代表则开始欢呼。

他们说:“中国已经妥协,你们还不快快投降?”

但发展中国家不肯相信这个消息。

他们说:“看谁笑到最后!”

准确的消息传过来了:中美之间还在僵持。

于是,“10+10谈判”也继续僵持。

在乌拉圭回合的最后一轮知识产权谈判中,应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吴仪派张月姣和唐玉峰直飞日内瓦,介绍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有关情况。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对他们说:“你们要顶住呵。现在敢顶美国的,就是你们中国了。”

两场谈判的进程就这样连在了一起,就好像两个连体婴儿有一条牵着的神经。无疑,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结果对“10+10谈判”将产生重大影响。

反过来,“10+10谈判”的结果也对中美双边谈判产生直接的影响。因为,10个发展中国家所代表的是世界上所有的发展中国家,10个发达国家所代表的是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这里进行的多边谈判,实际上是在制订一套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

在这个国际标准诞生之前,中国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美国的过高要价。美国试图把在日内瓦多边谈判中还没有实现的目标首先在中美双边谈判中实现,这是中方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的。但是,一旦日内瓦的谈判达成了协议,形成了一个国际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中国在双边谈判中就不能不以这个协议的原则作为依据,就不能不调整自己的谈判方案以向国际标准靠拢。这个道理是非常简单的 中国正在积极争取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并争取加入即将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这就不能不按照这个组织的协议办事。中国并非不希望“10+10谈判”达成协议,只是希望这是一个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协议。

于是,中国代表团也急切地等待着来自日内瓦的最后消息。

远隔万里,两场谈判就这样遥相呼应。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达到了白热化阶段。

“10+10谈判”也到了白热化阶段,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仍然难以达成协议,如食品、药品和化工产品是否授予专利保护;计算机软件是否应作为文字作品加以保护;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期应为多长,等等。

谈判代表们连着好几天开了夜车。

眼睛都熬红了,争议仍然久拖不决。

作为关贸总协定总干事的邓克尔先生非常着急。他以已有的谈判结果为基础,草拟了一份《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把它甩在谈判代表面前:“无论如何,明天早晨6点钟之前必须拿出协议!”

这是最后的一天一夜了。

从上午到晚上,从晚上到凌晨,谈判进行得异常激烈。最后,水也没了,咖啡也没了,各国代表在那儿困得东倒西歪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国家的代表肯离开谈判桌,因为怕对方往文本里面再塞东西。发展中国家怕发达国家最后往里塞东西,发达国家也怕发展中国家往里塞东西。

发展中国家提出一个方案。

发达国家马上提出反方案。

发达国家提出一个方案。

发展中国家也马上提出反方案。

这时候,印度代表给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们出了一个主意:咱们就不断地往里塞东西。新的也塞,重复的也塞,能塞多少算多少。让他们一直精神紧张。

发达国家的代表真的神经非常紧张。有人看到几个发展中国家的代表走出谈判厅,就赶快把身旁打瞌睡的发达国家代表弄醒:“快醒醒,快醒醒,他们又出去商量新方案了,又要往里塞东西了 ”

就这样,一直折腾到早上6点。

邓克尔先生准时拿走了文件。

这是最后文件,谁也不能改了。

文本在专利方面规定要保护化学药品,保护期限最少自申请之日起20年,在版权方面规定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学艺术作品保护。这些条款自然是体现了发达国家的要求。不过,发达国家的其他许多无理要求都被抵制了。文本同时也照顾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和特殊情况。

7点钟,所有国家的代表在关贸部大厅集合。

邓克尔宣布达成了协议。

一些发展中国家当场表示强烈不满,认为发达国家利用多边谈判增加他们的贸易垄断地位,给发展中国家过渡期太短,这是不公平的。

一些发达国家也表示不满,他们说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起码的条件,这个协议是低标准的,是不能接受的。

大家就这样吵吵嚷嚷地互相攻击了一番,谈判算是结束了。

“10+10谈判”达成的协议,对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如果10个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谈判中能够坚持到底,中国代表团在华盛顿的双边谈判也会坚决顶住。如果发达国家在那里打了败仗,美国在华盛顿对中国也不会如此强硬。因为,关贸总协定的谈判实际上是在制订国际标准。既然是国际标准,既然中国要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就不能不实行这个国际组织制订的标准,就不能不以这个国际标准为依据来对待与美国的谈判。

实质性的问题是:中国要不要执行国际标准?

中国十几年来的改革开放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我们对改革开放目标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按照最初的理解,所谓开放就是引进一些国外的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但现在看来,仅仅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本质意义上的开放,就是要尊重国际规则,执行国际标准,使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

有一则鲜为人知的轶闻很能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1986年,中国的航天者第一次派出代表团到国外承揽卫星发射业务,到华盛顿具体洽谈用中国的“长征3号”火箭发射由美国休斯公司制造的“亚洲1号”卫星。谈判中,美国技术人员突然发现:中国的火箭接口原来不是按照国际标准设计的;中国的谈判者也恍然大悟:由于几十年来的封闭状态,中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国际标准,而如果不按照国际标准设计火箭接口,就根本无法发射任何外国的卫星。中方当场表示,将按照国际标准重新设计,这样,才保证了1991年4月中国火箭将美国卫星准确无误地送入太空预定轨道。这则轶闻真是意味深长,它形象而生动地告诉人们一个道理,这就是:对外开放,走向世界,必须解决好与国际标准的接轨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同样道理。当中国关起门搞“文化大革命”,还不知道知识产权是什么的时候,其他国家已经按照共同制定的规则来互相保护知识产权了。

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的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同志,曾就这个问题接受我的采访,介绍了中国走向国际社会的曲折历程。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是WIPO叩响了中国的大门。”

WIPO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它原为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1974年并入联合国组织,成为联合国的一个重要的专门机构。

1974年,WIPO向当时还处于闭关自守状态的中国发出一份邀请,提出由中国派观察员参加该组织在日内瓦举行的大会。中国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组织究竟是干什么的,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我国政府才决定参加。当时我国没有管理知识产权的相应机构,经再三研究,决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派员代表中国参加。贸易促进会有一个法律部,是当时我国少数几个有较多法律人才的机构之一。任建新当时是该部的部长,所以由任建新率团去日内瓦参加会议。

没想到,任建新在日内瓦一下飞机就遇到了难题。台湾也派所谓的“驻梵冈大使”到日内瓦进行活动,企图挤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参加有关会议。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任建新当即向鲍格胥总干事提出交涉,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他说:“中国只有一个,代表也只有一个,我们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终究会有的!”经过三次谈判,WIPO与中国代表达成了“三不”协议:“不与台湾代表接触、不承认台湾为会员、不与台湾发生正式关系。”这种外交上的交涉,是与知识产权保护连在一起的。如果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国就很难在国际社会上得到应有的地位。

任建新一行不无惊讶地发现,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猛然间,他们有了一种紧迫感,回国后立即向周恩来总理写了一份详尽的报告,提出要在中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一报告现在看来没有什么,但对当时处于闭关自守状态的中国来说,无疑是超前的。它第一次提出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并首次提出要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对这项有远见的建议,周恩来总理十分重视,不仅阅读了报告,还亲自过问和支持这项建议。遗憾的是,随后开始的“批林”、“批孔”运动,使这项动议中途夭折,没有来得及在中国实施。

1980年,在邓小平同志的明确支持下,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但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和专利公约的日程一拖再拖,迟迟没有进展。

1984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利法之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来华访问,受到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的接见。

鲍格胥此行的目的之一,是催促中国在立法时考虑到国际标准。

万里相当坦率:“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是长期的。所以,特别是对那些与国际上有联系的法律,我们都要健全起来,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

鲍格胥:“希望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一开始就有较高的起点。”

万里:“要向国际上这方面的法看齐,专利法已经制定了,将来的商标法、著作权法都得向国际上这方面的法看齐。”

也是这一年的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接见了来访的日本作家山崎丰子。他与山崎谈到了版权,真诚地表达了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的愿望。

在这种无拘无束的谈话中,山崎丰子直言不讳地对胡耀邦说:“总书记,我给中国提一条意见:中国作为一个文化大国,不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实在说不过去。这与一个大国的地位是不相称的。”

胡耀邦当即回答:“我记下这件事情。这个问题要很快解决。”

胡耀邦实在是一个急性子。凡是认准了并答应了要办的事情,他就会立即去办。半年之后,1985年6月24日,他就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这个问题。

会议之前,已由中宣部起草了一份《关于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请示报告》。开会时,这份报告就摆在每位书记处书记的面前。报告阐述了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好处:有利于为社会主义大国形象增添光彩,避免被指责为窃取版权;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和对外开放政策的执行;有利于引进大量的文化教育和科技信息;有利于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版权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

书记处当天的日程很紧,开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到了上午11点。由于时间不多了,讨论过程也就极为简单。

胡耀邦问与会的书记处书记:“谁说说?”

胡启立、万里等先后发言。

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应当解决。

随后,大家议论了一阵儿,议论的内容有文化政策、引进内容及版权费用等。会议在匆忙中形成决议:中国参加国际版权公约。

回顾这一段历史,我们不能不由衷地敬佩当时的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国加入国际版权公约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开放姿态和伟大气魄。同时,又可以从中看出一些经不起历史检验的工作破绽:首先,当时中国没有版权法,而没有国内法作为基础,是谈不上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第二,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问题应当通过正常的立法程序,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立法机构来决定,中央书记处并没有这个决定权;第三,提交这样一份提案的单位,应当是国家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而不是中宣部这样的党内部门;第四,国际版权公约有两个,一个《伯尔尼公约》,一个《世界版权公约》,书记处决定参加的是哪一个呢?不清楚。

对这样一个在当时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书记处竟稀里糊涂地草率决定了。现在看来,这实在是一个历史笑话,但它却真实地反映出当时人们对国际版权公约的认识水平,反映了中国领导人对实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强烈愿望。

尽管书记处的这项决定根本无法实现,但它却作为一个历史契机,大大促进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及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联系。可以说,从这个时候起,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朝着国际标准迈进的进程加快了。

1985年3月,中国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

1986年4月,《民法通则》首次规定了著作权。

1989年10月,中国成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1990年9月,中国积极准备加入伯尔尼公约。

显然,中国已经向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靠拢了。可以说,目标已经确定,航船已经出发。剩下的问题只是,这艘航船的行进速度究竟要多快?

华盛顿。中国代表团驻地。

吴仪连夜召开代表团内部紧急会议。

会议的议题既简单又严肃:中方要不要从原有的谈判立场后退一步?这个问题反过来说,就是:中国要不要向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前进一大步?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遇到的困难是明摆着的。谈判破裂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明摆着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形成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也是明摆着的。

怎么办?

这个问号像沉重的钩子钩着每一位代表的心。

会议一开始非常沉闷。

一提到作出让步,激烈的争论又爆发了。

由于中国谈判代表团的成员来自各个有关部门,由于各个部门的代表都要维护本部门的利益,由于在谈判中的让步意味着牺牲某些部门的利益,由于这种牺牲意味着很大的经济代价,由于参加谈判的代表要为这种代价承担责任,于是,反对作出让步的观点很尖锐。同意让步与反对让步的两种意见争论非常激烈。

同意作出让步的意见渐渐占了上风。

其理由是充分的:

我方作出让步,甚至是相当的让步,是在原有的谈判立场上后退了。然而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进与退,是一对矛盾,不同质的后退,其战略战术意义完全不同。为前进而后退,退一步可以进两步。我方在向关贸总协定的标准靠拢的前提下,接受或者部分接受对方的要求,这在谈判桌上是让步,而在健全法制和与国际规范接轨上,则是进步,是前进了一大步。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是我国迟早必须迈出的一步。这一步,早走比晚走好。走出这一步,我们会面临一些暂时的困难,但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开发国内国际两种资源,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知识和信息的国际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既是一国的法律,又是世界经济秩序的组成部分。向国际规范靠拢,执行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标准,这不是美国强加于我的要价,而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协议,是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的100多个缔约方历时7年磋商达成的多边规则。我国以关贸总协定的知识产权协议作为参照系,不仅有理,而且有利。

从排除我国复关的障碍来说,作出这种让步也是必须的。再说,关贸总协定从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差异出发,允许发展中国家经过几年过渡期达到相应的保护标准,这也给予我国在提高保护水平和与国际规范接轨方面一定的回旋余地。

每个代表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经过激烈争论,意见逐渐统一起来。结论是:在谈判桌上退一小步,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上前进一大步。

来自医药部门的代表本来极力反对作出让步,这时候也感慨地说:“中国原子弹上天,要感谢赫鲁晓夫,因为他撤走苏联专家,激励我们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如果中国化学药品能够突飞猛进走向世界的话,要感谢布什。他的贸易报复大棒令我们惊醒,催我们奋发,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有自己争口气。”
*“铁娘子”握手言和

对一场双边谈判来说,单单具有谈成的政治意愿,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体解决双方的诸多分歧。这些分歧涉及的是双方实实在在的利益。而面对利益问题必然要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目的是找到一种能够使双方满意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点。这个点在哪里?在双方的较真儿里,在双方为较真儿而激烈地争吵里。谁都希望通过争吵达到最佳结果 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

美国人的要价仍然不肯降低。

不到最后时刻,他们是不肯放弃要价的。

这是在准备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的交锋。

这种讨价还价是相当艰苦的,有时也是很有风险的。弄得不好,就有可能因为一点点分歧使整个谈判翻车。于是,在这个讨价还价的阶段,既有微笑,也有取闹,既有真诚的坦言,也有滑稽的表演。威胁、讨好、求情以及耍赖等手段都用出了,美国人再一次表现出了高超的表演才能。

中国人也会表演。

这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表演。

中方表示可以让步,承诺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协议的原则作为基础修改专利法;承诺将专利保护的范围扩大到化工产品、药品和食品上;承诺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组织。但是,中方不同意美方提出的时间表。同时,中方要求美国也修改自己的专利法,删掉对外国专利的歧视性条款。

双方为这些问题争论到了最后一天。

分歧逐渐缩小。

分歧仍然存在。

只要存在分歧,就无法达成协议。

美国方面有点着急了。他们觉得在谈判桌上不能解决所有分歧,就通过外交途径直接向北京施加压力。1月16日下午,美国驻华大使芮效俭紧急约见外经贸部副部长佟志广,声称:中美双方只剩下最后一点分歧,希望中方能作出让步,以使协议顺利签署。佟志广则坚持说:这是美方的过分要求,中国不能同意。

于是,最后时刻到来的时候,双方仍然在僵持着。

焦点越来越集中在有关药品化学制品专利的专有权追溯年限和保护年限上。中方承诺,从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先进技术考虑,对美国企业来华投资转让或使用的美国药品、化学物质专利,有条件地实施行政保护。美方赞赏中方的灵活措施,但在保护的年限上双方各执一端,中方提出5年,美方要求10年。

中方:“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只能给予5年。”

美方:“5年根本不够,必须保护10年。”

中方:“5年!”

美方:“10年!”

仅仅为这个年限问题,差不多就争论了一天,双方僵在那儿动弹不了了。

休息的时候,善于打破僵局的段瑞春找到吴仪,说:“我想给您说句话。”

吴仪对段瑞春的意见是特别重视的。来自国家科委的段瑞春不仅对知识产权谈判具有丰富的经验,而且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具有发言权和影响力。

段瑞春悄声说:“目前,双方立场是 一五、一十 ,僵持至今,形势严峻。能否主动打出一张牌,再让两年,7年。这样,代价并不大。但是,一来显示我方仁至义尽,二来也给美国人一个下台的台阶,估计他们也在寻找让步的途径。”

吴仪说:“好吧。派几个代表去继续跟美国人磨吧。我们马上给国内打报告。”

谈判场上,双方继续争执。

最后的僵局不能就这样一直僵下去。

双方经过授权各自再让一步:7年半。但起始时间缩短半年,取得平衡。

此时,无论是北京的中南海,还是华盛顿的白宫,都在紧张地等待着谈判厅里传出的最后消息。中美两国各主要新闻机构都作出了应急处理,或留下了版面,或空出了播出时间。华盛顿和香港等地的股票交易厅里挤满了炒股的人群。中国东南沿海众多服装企业和制鞋企业的经理们随身带上了收音机。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的董事会会场上打开了电视机。太平洋两岸的海关也在紧张地准备制定新的调税方案。千千万万人都在等待着同一个消息。

在美国贸易代表处大门外,来自世界各地的新闻记者从早上开始已经等候了一天。他们随时准备着蜂拥而上围住走出大门的谈判代表,以尽快发出最新消息。也许这是一条震惊世界的爆炸性消息?

这时候,谈判厅里还在继续争吵。

讨价还价阶段的争吵结束了,对照文本阶段的争吵却开始了。

按照双方的商定,谈判结果以一份《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的方式确定,由吴仪和希尔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字。事先,双方根据谈判内容各自草拟一个备忘录的文本,即中方拿出一个中文文本,美方拿出一个英文文本,再互相交换进行对照修改。但在对照修改文本的过程中,双方的分歧又在许多条款上出现了。

谈判的最后时限不得不因此推迟。

下午,中方被告知,期限可以放宽到17日零点。

等候在美国贸易代表处门外的记者们一个个非常焦急。有的已经草拟好了达成协议的消息稿,却迟迟不能发出。有经验的记者则不时地发出一些令人不安的动态性消息,如《双方分歧仍在谈判一再推迟》《最后期限已到谈判吉凶未卜》《中美贸易战的阴影依然存在》《最后时刻双方仍然不肯妥协》 这些消息在世界各地报道出来,引起人们的一阵阵担忧和惊慌。

1月17日零点到了。

所有关心这场谈判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然而,仍然没有结果。

贸易大战的“定时炸弹”既没有引爆,也没有排除。

等待消息的人们已经把心揪了起来。

在谈判厅里,此刻还有8个人在对照检查各自的文本。中方5人,美方3人。

时间已经一次次地延长,总不能延长到17日零时以后吧?如果再超过这个期限,美国人说话到底还算数不算数?是不是要彻底威信扫地?

美国人的幽默感和优越感在这时候再一次表现出来。一个美国代表突然把墙上的挂钟摘了下来,把表针固定在零点的位置。

时间凝固了。

时针是按照美国人的意志停摆的。

无论拖延多长时间,都不会超过美国人确定的最后期限了。

这种举动使在场的中国代表非常惊讶。

中方:“不管拖多久,中方在原则问题上也不会让步。”

美方:“美方在细节问题上也不会让步。”

于是,争论仍在继续

谈判越来越反映出中美两国在文化上、观念上的碰撞。东西方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在谈判过程中表现出了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时而造成一些误会,时而制造了一些障碍,时而就演化为一场冲突。有时还因此闹出了一些笑话。可以这样说,文化上的差异和冲突在谈判中几乎无所不在。

在谈判的开始阶段,文化差异主要表现在双方的价值观念上,即对知识产权这种权利性质的认识上;在谈判过程中,文化差异主要反映在对一些知识产权保护门类的分歧上;在草拟文本的时候,文化差异反映在各自不同的要价上;而在最后对照文本的时候,差异又表现在不同的表述方式及语言使用上。简单地看上去,这只是遇到一些语言上的障碍,遇到了翻译上的具体困难,而在语言的背后,则反映了思维方法的不同。这种不同,是再高级的翻译也不能完全解决的。

中美两国的谈判作风有很大的不同。

中方的谈判特点是“先谈原则,后谈细节”。

而美国人的观念是“先谈细节,避免讨论原则”。

有人将此差异称作“圆脑袋”与“方脑袋”。

双方的不同谈判作风,对谈判的结果产生了影响。中方代表喜欢在处理麻烦的细节问题之前先就双方关系的一般原则取得一致意见,把具体问题排到以后的谈判中去解决。这种谈判作风,在多数情况下可以为中方谋得以后讨价还价中的有利地位。先谈原则,可以确立细节谈判的基调,构成控制谈判范围的框架,迫使对方先在一般原则问题上达成初步协议,随后利用双方同意的原则制约对方。因此,谈判原则往往可以成为迫使对方在具体问题上让步的筹码,赢得细节谈判的优势。由于西方人对这种谈判作风不适应,结局往往有利于中方。

西方人认为细节是关键,细节不清楚,问题实际上就没有得到解决。因而,他们比较愿意在细节上多动脑筋,对于原则性的讨论比较松懈。他们觉得原则只不过是一些仪式性的声明而已。然而,由于中西方对谈判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事实表明先谈原则必然会对后面的细节讨论产生制约作用。因此一些美国外交官告诫他们的谈判代表:在与中国人打交道时,应坚持先谈具体而特定的细节,避免关于一般原则的讨论。不论怎样,在最后阶段要对细节问题格外关注。

所以,美方代表对中文文本格外留心,千方百计地要从中找出什么问题。中方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他们看来都成了问题。

“方脑袋”们对着文本不住地摇着脑袋,对中方的一些用语表现出极大困惑和不解,发出了一连串的提问。

中方写道:“中国方面原则同意 ”

美方质问:“原则?原则是几分之几?”

中方写道:“中国方面基本同意 ”

美方质问:“基本同意是同意多少?是十分之九还是十分之八?”

中方写道:“中国方面将尽最大努力 ”

美方质问:“最大到底是多大?怎样才称得上最?”

中方写道:“中国方面将依法处理 ”

美方质问:“依的是哪一部法?是法的第几条第几款?”

中方代表不得不一次次地解释。

美方代表还是不放心。他们专门请来了一个精通汉语的高级职员,来逐句逐字地检查中方文本中的“可疑之处”。

突然,美国人像是发现了什么。

他们指着中文文本高喊:“No,No!”

中方代表一阵紧张,以为出现了什么重大问题。

美方代表如临大敌,板着的面孔绷得更紧。

原来,文本第二条第七款中出现“这种”二字。

美方:“ 这种 必须改为 该 。”

中方:“ 这种 和 该 是一个意思。”

美方:“No,No。在汉语中, 这种 的外延比 该 大。”

双方为这一字之差争执了好长一阵儿。

最后,“这种”改成了“该”。

在这样的争执中,中方代表开始认识到细节的重要性。道理是明摆着的,面对这样一些深挖细节的“方脑袋”,如果不注意细节,就会吃亏。回想一下,我们在过去的对外交往过程中,对于对方“有损于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违背两国政府间达成的原则协议”的事情等,虽然提出了严正抗议,但结果却不那么有效,为什么?有两个被我们自身忽略的重要原因,一是与细节相比较,原则是粗线条的,很不具体,它只能从总体上对执行过程进行马马虎虎的监督,而不能对每一具体执行过程保持约束力。二是中国人在谈判中往往对象征性的事物看得比具体事物更加重要,以至于舍本求末,被对方钻了空子。

中方代表决心也来深挖细节。

虽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3点多了,他们发誓要从英文文本中找出瑕疵。

5个人拿着英文文本一句句一字字地死抠。

终于,有人轻轻地吁了一口气。

在几乎同类细节问题上,中方代表找到了关于动词“to be”用法的不妥之处,坚决要求美国人将“were”改为“was”。

这有点像是孩子们在赌气,但它又绝对不仅仅是赌气,谈判代表在每个细小之处,努力发现对祖国有没有不利之处。

这也是一种交锋。不仅是由于文化上的差异,更重要的是对国家的负责。因为,任何一个小小的表达方式上的问题,都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从早上5点开始,又有大批记者围聚在贸易代表处的门口。他们急切地等待着最后的结果。特别是香港、台湾地区的记者来得很多。他们穿着单薄的衣服,就在门外坐着,整整坐了一夜。每当有谈判代表进出,马上就会被他们围住。

代表们一次次地用外交语言说“无可奉告”。

谈判因此更增添了一种神秘色彩。

直到17日12时,《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才举行。所有参加谈判的中美双方代表都聚齐了,分三排肃穆地站在签字桌的后面。记者们一个劲儿地拍照,镁光灯在大厅里闪闪烁烁。

中美双方的谈判代表一个个都显得非常疲惫。但他们又非常兴奋,用几天来剩下的最后一点精力对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
吴仪和希尔斯分别在各自的文本上签了字。

而后,交换文本,握手,拥抱,热烈鼓掌。

香槟酒端出来了。

上次华盛顿之行,眼看着这香槟酒已经到了嘴边上却没能喝成,反倒咽下了一口苦涩的泪水。这一次品到香槟酒,大家自然觉得余味深长。

吴仪与希尔斯碰杯。

“铁娘子”第一次露出了微笑。

希尔斯有感而发:“这项协议在两国分歧的问题上搭起了一座更好的相互谅解的桥梁。中国谈判代表表现出对国家的忠心耿耿。我们赞赏他们的坚韧不拔与勤奋,赞赏他们的创造性和努力工作的精神。”

同一时刻,白宫和中南海都松了一口气。

同一时刻,记者们把签订协议的新闻发向了全世界。笼罩在人们心头的贸易大战的阴影顿时消散。华盛顿灰色的天空此时也变蓝了。

同一时刻,美驻华大使馆举行了马丁·路德·金纪念活动,在几位到会的中国学者面前,芮效俭大使喜形于色,他双手一摊,说:“现在大家至少可以松一口气了。”据说,他刚刚接到美国IBM等跨国公司驻京代表、美国商会领导打来的电话,他们对谈判没有破裂感到由衷的高兴。芮效俭说:“对美国飞机公司、农场主们来说,双方达成协议更是一个好消息。协议对中国也是有利的,这对维持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以及中国以后加入关贸总协定是有积极意义的。”

同一时刻,香港股票市场上的恒生指数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从本周最低的4325 91点猛增到4454 89点,劲增128 98点。

《华侨日报》报道:“这是一个举世视为 好消息 的消息。中美互惠贸易已迈进一大步,形势大好。”

《快报》报道:“本港的工商界对中美达成协议,相信喜不自胜。香港处于中美之间的夹缝,贸易谈判一直感受到池鱼之殃的威胁。如今威胁解除,谈判结果显然会对香港贸易产生正面影响。”

《天天日报》报道:“谈判的和气收场,中、美、港三方皆大欢喜。它除了标志着两国在经贸方面进一步合作交流外,在政治层面上,中美关系亦稳步朝正常化发展,尤其对延长美与中国最惠国待遇关税地位国有很大帮助。”

在全世界出现的轻松气氛中,中国知识产权谈判代表团回到北京,他们的工作受到了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也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称赞。

然而,吴仪的心情并不轻松。

在代表团回国后的内部总结会上,她讲的更多的是自己的担心。

担心什么呢?谈判中的让步是不是太多?特别是在专利保护上作出的承诺会不会对国家民族工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这种心情,就像是打了一场大仗之后清点战场时的心情,虽然取得了大胜,但指挥作战的将军突然发现己方也有战士阵亡。尽管这种代价是不可避免的,但将军的心情却变得非常沉重。

代表团的其他同志都劝说吴仪:“历史会证明,你做的是对的,是在关键的时刻、关键的问题上为国家立了大功。”

吴仪这才露出了笑容。

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交织进行、已经持续了18个月的另一场重要谈判 中美市场准入谈判,随着知识产权谈判的结束,也进入最后读秒阶段。

美国在这场谈判中也设定了“最后期限”,扬言对中国进行贸易报复,而且报复金额高达39亿美元。中方则以牙还牙,拟定对价值4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施行反报复。在贸易大战的阴影下,中美双方于10月2日开始举行最后一轮谈判,经过艰苦紧张甚至令人窒息的8天谈判,在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的15分钟达成了协议。“铁娘子”希尔斯与中国代表团团长佟志广再次握手言和。

佟志广后来对我讲了当时谈判中的一些细节:在谈判进入最后关键时刻的时候,希尔斯本来已经买好了去欧洲的机票,不准备亲自参加谈判。但佟志广逼她参加最后的谈判,她也真的服从了,三次变更机票,一再推迟前往欧洲的日程。那是一个星期天的夜间,美国贸易代表处大楼里空空荡荡,希尔斯与佟志广就市场准入问题进行小范围会谈。这当然是一场紧张而激烈的交锋,双方在实力和智慧上进行了一番艰苦较量。但还好,希尔斯采取了合作的态度,在佟志广的紧追不舍下终于亮出了美方的“底牌”,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双方就谅解备忘录的一些关键条款原则达成协议后,希尔斯站起来隔着谈判桌与佟志广握手,表示祝贺。

随后,希尔斯把佟志广从二楼一直送到大门口。佟志广至今还记得希尔斯的高跟鞋叩在地板上发出的笃笃声。当时,整个大楼已经人去楼空,这笃笃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显得特别清亮。“铁娘子”从来是不送自己的谈判对手的,从来是把自己的谈判对手气走的,这次,却对佟志广有说有笑,显得格外殷勤。

到了大门口的台阶上,佟志广与“铁娘子”作最后道别时,决定“幽她一默”,便意味深长地说:“希尔斯大使 ”

希尔斯歪过脑袋,带着俏皮的样子:“佟先生,有什么临别赠言吗?”

佟志广:“有呵。提一个建议,好吗?”

希尔斯很爽快:“好呀。”

佟志广:“我的建议是:如果 铁娘子 的个性中能够减少一些铁的成分,就会使你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都更加美好。”

希尔斯禁不住笑了:“佟先生,你提的对。”

接着,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希尔斯后来真的少了些“铁”的成分。在双方签订的《中美市场准入备忘录》中,美方作了一些让步,其中包括美方承诺“放宽高技术产品对华出口限制”。美方还书面承诺:“坚定地支持中国尽早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对这句话,美国人日后真是后悔不已,认为是“上了中国的圈套”。他们说:“美国人从来没有用过 坚定地 一类的语言,这明明是共产党的语言嘛!”

再过几个小时,争取连选连任的布什总统与来自阿肯色州小石城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林顿进行电视辩论。

再过两天,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佟志广与希尔斯握手言和,为两个国家都送上了一份厚礼。
*邓小平画了一个句号

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整个过程中,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一直关注着事态的发展。谈判达成协议的时候,他正在南方视察。《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签订的第三天,他来到深圳的先科激光唱片公司参观。这是当时国内唯一一家生产激光唱片、激光视盘和光盘放送机的公司。

在激光视盘车间,小平同志得知公司每年要生产一批外国电影激光视盘时,关切地问道:“版权怎么解决?”

公司负责人:“按国际规定向外国电影公司购买版权。”

小平同志听后连连点头:“应该这样,要遵守国际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小平同志在他的南方视察中,多次提到知识产权问题,并指出在这方面要向国际标准看齐。当小平同志为一家公司题词的时候,大家也开玩笑地说:“这是您的版权。”

要不要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在小平同志历史性的南方视察中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这位87岁的老人,比我们许多人都更明白、更理智。他的讲话,给知识产权保护标准问题上的争论画了一个大大的句号。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大踏步地前进了。

1992年3月17日,《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正式实施。从这一天开始,中国按照备忘录中的承诺全面保护美国公民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几天后,布什总统致函美国众议院,否决了国会有条件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决议案,参众两院未能推翻总统的否决。1992年度,美国对华最惠国待遇无条件延长。

1992年7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同时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议案进行表决。到会的117名委员中,赞成115票,弃权2票,反对0票。这次顺利表决与著作权法通过时的困难情形形成鲜明对照。

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对专利法作出了重要修改。新的专利法在向国际标准看齐方面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改动:一是扩大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授予所有技术领域的发明,不论它是产品还是方法,对药品和化学物质产品,对食品、饮料品和调味品均无例外地授予专利;二是将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5年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从自申请起5年延长为自申请日起10年;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专利权的保护,除对专利方法的保护延及到该专利方法直接得到了产品外,还明确规定进口专利产品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使得对专利权权益的保护更加充分;四是重新规定了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这样,中国的专利保护达到了新的水平,专利法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知识产权协议基本接轨。

1992年9月14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率领一批当今世界最知名的知识产权专家来到中国。吸引他们来华的是这样两个重大事件,一是10天前中国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二是30天后《伯尔尼公约》将在中国正式生效。

在“中国版权制度国际研讨会”上,我采访了鲍格胥及其他专家。

我问:“鲍格胥博士,在伯尔尼公约100周年庆典上,您在致辞中说, 希望所有的国家,特别是中国、苏联和美国能够加入伯尔尼公约。 这一愿望在6年后的今天基本变成了现实。这次来华,您一定有许多感受吧?”

鲍格胥高兴地说:“今天,伯尔尼公约的 人口 约25亿,这么多人生活在伯尔尼公约的92个成员国中。直到1992年10月14日的午夜止,联盟的人口将维持在这个数字。但当时钟的分针刚一指向新的一天时,伯尔尼联盟成员国公民的数量将猛增到36亿至37亿,由于中国的人口有11亿到12亿,而《伯尔尼公约》将在10月15日在中国生效。一天之内增长将近50%的人口,这在伯尔尼公约106年的历史上还从未有过,并且从数量上讲,今后很可能不会再有。这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历史事件。这对于中国的文化、科学及社会发展,对于希望在全世界实现对文学艺术作品给予合理及有效保护的整个国际社会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我问德国专利局局长豪依塞尔:“先生,您作为中国版权界和专利界的老朋友,曾多次来华介绍版权知识。这次来华,看到了什么样的变化?”

豪依塞尔说:“中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这显示了这个伟大的国家已经决定,不仅尊重国际上公认的原则,而且在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合作中担任重要角色。根据这一决定,中国选择了一条被认为是正确的道路,并且在令人瞩目的短时间里取得榜样性的成绩。中国履行了《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他接着又说:“令人惊奇的是,美国人对中国尽早加入伯尔尼公约投入巨大注意力,然而,美国用了100多年时间才在1989年3月加入1886年9月9日建立的伯尔尼公约并使其法律按照80多个国家承认的原则作了必须的改动。中国明确决定,在尽可能早的时刻,正式完成跨入国际著作权共同体的步子。”

1992年10月15日,《伯尔尼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当这一天的钟声敲响的时候,中国是在平平静静中度过的。但对12亿中国人来说,从这一天起已经成了伯尔尼联盟大家庭中的一员,既享受着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成员的权利,同时又承担着按照国际标准保护其他成员国知识产权的国际责任。

这是中国的选择。

除此,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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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四川省成都市网友 [hailun1997h]: 2012-10-31 12:57:40 发表
吴仪是令人敬佩的女性,她在任做了很多工作,离任时两袖清风。但看看现在,坐在她位子上的人是谁,又做了哪些成绩出来,就知道两届领导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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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江苏省无锡市网友 [崖山醉人]: 2012-10-31 18:47:28 发表
入世的时候,强盗说:你们的老百姓工作时间太长了,不人道。结果不久双休制在法律上得到了确定,当然,这只是纸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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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ip:120.85.*.* 2012-10-31 23:07:13 发表
装B!美国要求中国加入世贸的其中一个条件:八小时工作制~~ 呵呵~ 既得利益集团恶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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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江苏省南京市网友 ip:221.226.*.* 2012-11-01 04:11:35 发表
当初我们很多文物被抢走,现在看来是好事,要不然文革期间还不是给你毁了,至少这些宝贝还在人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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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西南宁市网友 ip:116.1.*.* 2012-11-01 10:41:03 发表
怒吼是虚的表现,并不是智者和勇者,为何国人这么喜欢这个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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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网友 [自由仙]: 2012-11-01 12:48:35 发表
怎么没见你对日本流氓强盗怒吼呢?因为你知道美国不能把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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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上海市网友 [河北红娘]: 2012-11-01 16:10:37 发表
美国在二次世界大战时讲知识产权吗?!在侵朝战争中讲人权吗?!只要维护本国利益它什么道理都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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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湖北省网友 [ANLY83721957]: 2012-11-01 20:27:36 发表
一个响亮而威严的声音掷地有声:“我们是在与强盗谈判!”吴仪说得好!但她那里知道,我们的国家已经被内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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