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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早已不是法外之地

2012年12月24日 杂记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方晓林

“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这是曾经网络上流行的一个段子,反映了网友对两大搜索引擎的态度。但似乎谁也不曾想,网络的可信度与现实的可信度结合,会是什么样的一个呈现?

12月18日,《法制晚报》文章《年轻人遇事更信微博》报道称“微博已经融入多数年轻人生活中,如果发生某一事件,在开通了微博的人中,44.4%的人更相信微博上的信息,比信任新闻联播的38.7%略高;公众对反腐败和解决贫富分化的信心度相对较低,连续5年得分都处于最低水平。”总结出“媒体信任度30岁以下年轻人更信任网络”。

随着微博的逐步发展成熟,可以看到,微博作为一个新的网络利器,正在逐渐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比如各种炫富、各种反腐、各种虐童到各种干爹门,诸多印象深刻的事件,在事件当中,微博从不缺席。反观《新闻联播》,盛传的2012年广东高考零分作文,就在述说一个美好的愿景——《我愿生活在新闻联播里》,文章称“如果生活可以选择,我愿生活在新闻联播里。那里的农业年年大丰收,工业月月传喜讯。即使遇到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和金融危机,都是有增无减。”“那里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穷人们都能看得起病,百姓住每月77元的廉租房,工资增长11.2%,大学生就业率达到99.13%,大学生食堂就餐平均每顿2、3元。”“那里的物价基本不涨,交通基本不堵,环境基本改善,扫黄基本有效,罪犯基本落马。”……凡此种种,即可以看到是网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也可以说,是在对比了现实生活后对《新闻联播》报道逆现实性的“总结性阐述”。

但是,网络是否就真的靠谱?“听领导们说,最近开了个网络安全会议,会上变成了领导诉苦大会,领导们说,网络害得他们不能戴表,不能系皮带,不能戴眼镜,不能抽高级烟,连茅台都要装入低档酒瓶里才能喝,太苦逼了,网络一点也不安全,所以要整顿网络。于是,人民日报连续三天向互联网开炮,昨天央视也开始向互联网开炮。”这条网友编撰的段子源于12月18日开始,《人民日报》连续四天发文评论互联网管理——18日《人民日报》头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19日专版《互联网:依法监管是各国惯例》后,20日继续警示网络且力度加大:头版《网络需要依法运行》、第二版《监管保障公民权益(各国依法监管互联网面面观)》、第九版《要为网络世界设定法治底线》。21日《依法才能更安全更方便》。

对此,知名媒体人通过微博表达各自观点。“@何兵:人民日报发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文章矛头大约指向网民。其实官府才是网络法外之人。网民发帖被拘、被捕所在多是,向来不是法外之人。而最高法院明传电报,因删帖、删号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予受理。删帖、删号者都才是法外之人。”;“@胡锡进:政府隐瞒信息吃的亏栽的跟头还少吗?但光山县和信阳市阻止报道小学校砍伤事件,再次说明‘低调报道’情结在中国官员中是多么顽固!在互联网时代封锁民生突发事件的消息完全是自欺欺人,那样做的社会条件已经坍塌。光山的事如果不变成全国官员刻骨铭心的教训,那将是让人欲哭无泪的悲哀。”;“@张泉灵:当今社会,政府能管住的媒体都是本来可以帮他们做民意沟通,帮社会疏解压力的媒体。封住了媒体,其实是把自己放进高压锅,给不实之言开便行道,最后把政府和媒体公信力都输进去,说真话都没人信。”一言以蔽之,互联网早已不是法外之地。

附:近年网络依法管理2件大事:

1、从2011年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行动共关闭了6600家非法的网络公关网站。工商业主管部门共处理了150起非法网络公关案件,开出了总共113万元人民币的罚单。共有超过79万篇网络文章和新闻,以及165万包含非法在线公关内容的缓存页面在此项行动中被删除。

2、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出台,微博客用户必须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后,才能使用发言功能。2012年3月16日,新浪、腾讯、搜狐及网易四大微博全部实行实名制,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进行认证,采取前台用户名称自愿,后台身份信息实名的形式。在此之后,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微博用户将只能浏览,不能发送微博、转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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