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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歧视”

2015年03月05日 逻辑思维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2015-03-05薛兆丰

英文经济学文献的“discrimination”,译成中文时难以处理。“歧视”二字,是文言译法,本来译得精彩。“歧”的原意是岔道,引申为歧异,不相同;“视”即“看待”,“歧视”即白话文的“区别看待”。可惜“歧”字的字义后来偏重若干条岔道中错误的那条,“歧视”一词也因此偏向贬义。到了今天,无论英文的“discrimination”,还是中文的“歧视”,往往都指“不公平的区别看待”。

“歧视”是大家司空见惯的行为。“歧视”的根源,在于世上的资源是稀缺的。因为僧多粥少,所以就要竞争,而竞争就是要根据某种规则,排出竞争者的先后高下,让胜出的人享用稀缺的资源,而这“根据某个规则排名”的做法,就是歧视。“竞争”和“歧视”,是形影不离的亲兄弟,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同一种现象的两种说法。

谁都可以买奔驰汽车,但买家必须付钱,这就是“根据财富的歧视”;所有未婚香港人,都可以参加“香港小姐”竞选,但参赛者必须是女性,这是“根据性别的歧视”;谁都可以上清华北大读书,但你的成绩必须符合要求,这是“根据知识的歧视”;谁都可以把自己灌录的唱片摆在货架上,但只有喜欢听的人才会为你掏腰包,这是“根据歌艺的歧视”。

歧视者是要为他的歧视行为负责的。一个小伙子,专挑女歌星的唱片买,这是“性别歧视”。但这是他的嗜好,他为此付出了双重代价——他不仅为女歌手的唱片付了钱,而且还放弃了所有男歌星的歌曲。他由于在挑选唱片时搞“性别歧视”,所以可能丧失了一些他本来能感受的乐趣。

设想这位小伙子成年后,当了某家公司的老板,他招工的标准是清一色的女性,这当然是“性别歧视”。但这也仍是他的嗜好,他也要为此付出双重的代价——他不仅要为招到满意的女职员付薪水,而且还放弃了所有男性职员的服务。由于他在招工时搞“性别歧视”,所以他的企业丧失了一部分本来应有的竞争力。

我们要指出两点。第一,我们没有办法指责他的嗜好,因为我们不比他更了解他自己。他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癖好。要知道,他喜欢清一色的年轻男人或女人、黑人或白种人,跟他喜欢把办公室装点成清一色的蓝色或白色没什么区别。

第二,他显然要为他的歧视行为付出代价。这是“反歧视人士”常常忽视的。歧视者本人往往也没看清这一点。歧视行为的影响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不仅被歧视者要受影响,歧视者本身也要受影响。这跟有些人就是不吃肉是一样的,受影响的不仅仅是屠夫,不吃肉的那个人也同样受影响。

合算的歧视可以使自己受益,不合算的歧视则会使自己受损,所以人们总是乐于反省自己的歧视标准。歧视者一旦认识到他们为自己的“嗜好”(歧视标准)付出了自己本来不愿意付的代价,通常就会放弃这一标准。所以,无缘无故的歧视,或不合算的歧视,往往维持不下去。反过来说,那些貌似没有道理的歧视,深究下去,你是能找到其中微妙的原因和道理的。

歧视也有出错的时候,但人们不会因此放弃歧视,而只会不断地调整歧视的标准。没有歧视,交易费用就会上升。

有些工种被指责为“歧视”妇女、儿童和老人。但这种歧视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妇女、儿童和老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的确有不同,这些不同本来可以由工资的差异予以抵消。但如果工会要求“同工同酬”,那么就逼着老板搞“歧视”了。

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人们缺乏消灭歧视的积极性。比如国营企业招工,非招有本地户口的人不可。这种“户籍歧视”没有道理,会对搞“歧视”的企业造成损失。但深究下去,也能解释这种貌似不合理的现象,那就是国营企业受制于很多人事规定,而且他们对人才的需求也并不迫切。与此对照,民营企业用人,不必要的条条框框就少得多。

歧视现象在世界各个角落都是根深蒂固的,它要么源自广泛竞争的压力,要么源自个人偏好的驱动,要么源自每个人对陌生人群的无知,要么源自对陈规陋习的惰性。“歧视”这一行为本身是不可能消除的,但“歧视的标准”则可以发生变化。可以预言的是,增进商业交流,有助于改善人们“歧视的标准”。

本文由 linquanyangkun 推荐自中国经济学人微博。

 

 

当年严复把密尔的《论自由》翻译成《群己权界论》。

自由的基石无非三条——
1,在群体的层面,讲究公共意志。
2,在个人的层面,讲究自由意志。
3,分清上述二者的区别。
落实到“歧视”这个问题上就是——
1,政府部门不能歧视任何公民。
2,自由企业的任何“歧视”都不应该反对。
3,分清上述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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