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大的成年人
2015-02-24
据报道武汉的一名44岁的母亲怀上二胎后因为13岁女儿的强烈反对,并以“逃学”“跳楼”相威胁,不得不终止妊娠。近几天,山东烟台、吉林长春都相继报道了相类似的新闻。俨然“过老大一关”成了准备生育二胎的父母普遍的焦虑根源。
有意思的是,这边厢父母为生二胎要设法先搞掂大孩子;那边厢年轻人又要为春节临近的父母逼婚、逼育而头痛不已。我周围有好几个年轻朋友正为春节回家如何应对这事儿犯愁。
有个大四的女生交往了一名外省的男朋友,因为父母的强烈反对,并以“断绝母女关系”“以后别回这家”相威胁,不得不终止恋情。现在寒假回家,又为被父母安排相亲而苦恼不已,向我求助。
我问她:“你是怎样与父母沟通的?”她告诉我说,因为担心父母不同意,所以恋爱的过程其实一直都瞒着父母。进入大四后,试探性地问父母,如果交往了一个外地的男朋友可不可以。然后父母就立即给予了否定的回复,并逼问她是不是已经交往了外地的男朋友,然后就是各种威胁,逼着她不得不与男朋友分手。
其实,家庭中的许多问题都是“沟通”惹的祸。亲子沟通过程中的心态,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直接孕育了彼此之间的冲突。在心理学里面有一个沟通分析的理论,认为人际冲突的根源在于沟通的模式和心态,而不同的沟通模式反映了不同的人格特质。它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分为三种基本的模式。
第一种是“父母”(Parents),沟通中以一种专横的心态要求对方,“你必须……”,或“你应该……”;
第二种是“儿童”(Child),沟通中以一种乞求的心态希望对方善待自己,“你可不可以……”,或“希望你能够……”;
第三种是“成人”(Adult),沟通中表明自己的态度和诉求,并尊重对方的意见,“我认为……”,或“我建议……”。因此这个理论又被称为PAC理论。
向我求助的那个大四女生,她与父母沟通的心态模式就是典型的C,她像一个“儿童”希望“父母”给予自己愿望的满足。这种乞求的心态是导致亲子冲突的一个关键因素。不仅这个女生是这样,那对给女儿写保证书的父母多半也是这样的心态,在与女儿的沟通过程中虽然身为父母,但仍然是用的一个“儿童”的心态,希望女儿能够接受和认可夫妇俩生二胎的决定。
例如,他们可能会征求女儿的意见:“爸爸妈妈给你生个弟弟或妹妹,好不好呀?”然后女儿说“不好!不要!”接下来他们就要填自己挖的这个“大坑”了。写保证书还不算夸张;如果实在填不了这个“坑”,像武汉的母亲就只好忍痛中止妊娠。
其实,不仅在家庭的亲子沟通,或夫妻沟通中会出现P、A、C不同的沟通心态;在所有的人际沟通领域也同样会出现这三种不同的沟通模式和心态。例如,中国几乎所有的官场中,“领导”在与更上级的“领导”沟通时普遍是一个“儿童”心态;当然,他们面对下属时,又会切换到“父母”的模式。每个“领导”都希望更大的领导能够赏识、认可自己的工作;能够恩准诉求。
官场如此,民间也大多如此。时不时就能看到某地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众,跪求官府能够体恤民情,主持公道的新闻曝光。他们在“父母官”面前,真的就是一群受委屈的“儿童”。
“成人”的沟通与“儿童”的沟通最大的差别就是,“成人”沟通要有清晰的“权利”意识,我表达我的诉求,但我也尊重对方的权利。
一个成年大学生谈恋爱,本就是自己的权利,无须也不必经过他人的批准。
一对夫妇合法生育一个孩子,也是他们的当然权利,不用征求他人的允准。
知悉自己的权利,同时也知悉他人的权利。交往男朋友了,或者准备生育第二个孩子了,自然应该与父母,或大孩子沟通;如果父母或大孩子不理解,还需要进一步地坦诚交流,纾解情绪上的矛盾。父母或大孩子当然有权表达不理解,不接受;沟通的要义就是交流讯息,求同存异,达成共识,而不是轻易放弃初衷。
一个长不大的成年人,在人际沟通中总是不能清晰自己和对方的权利边界,以“儿童”模式来沟通,最大的特点就是推诿责任。因为父母的干涉所以我的婚姻不幸福;因为女儿的反对所以我们就没要第二个孩子;因为上司要求,所以执行倒行逆施的政策不关我事;因为官府不主持公道,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去争取合法权益。
一个成长了的成年人,以“成人”的方式来沟通,他们的心态就截然不同。爱情的取舍是我自己的选择,婚姻的幸福也是我自己的责任;没要第二个孩子是我们夫妇仔细权衡后的决策,女儿的反对只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因素;哪怕是不得不执行一个坏政策,我起码可以不变本加厉,留有余地;我们被戕害的权益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斗争才能争取。
本文作者唐映红,选自腾讯《大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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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霑说,“男女之间,只有一个情愿。” 这句话有三层意思—— 1.在情愿面前,任何人无权说三道四。 2.在情愿面前,任何其他看似理性的理由,无效。 3.在情愿面前,任何后果都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承当。 上文所谓的“成人方式”,其实也无非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