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是小事,在美国就是大事
姚鸿恩
在法制的许多方面,中国和美国是相似的,比如杀人放火偷盗,都是犯法的,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有些方面,因国情不同,在中国可以做的,到了美国就是犯法的。或者在中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了美国,则一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改革开放后,赴美旅游、探亲、工作、留学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入乡随俗”是必须的,比如上餐馆、住旅馆,不要忘了付小费。但,这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入乡随法”。尤其是对小留学生来说,更须时时处处夹紧尾巴。近年来,赴美留学低龄化,大多数是不到20岁的青少年。英文的数字从13到19,都是teen结尾的,所以,13到19岁的青少年被美国称为teenagers。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能够赴美留学,通常家里都是有钱的,有钱容易“任性”,无法无天。在中国,也许可以逍遥法外;但在美国,一定会摊上大事。最近的中国留学生绑架、虐待女同学的案子,就是一个震惊美国的案例。
哪些事在中国是小事,而在美国就是大事呢?对中国的小留学生来说,至少得牢记以下数条。
其一,不可发出任何恐吓的言辞。在中国,小青年可随口而出,小心我收拾你!小心我揍你!小心我做了你!小心把你家烧了!等等。2010年,在新泽西留学的翟田田被捕入狱,就是因为学校认为他发出“要烧教学楼”的恐怖言辞。在美国,不能说气话。按照新泽西法律,若审讯后罪名成立,最高罚款为7万5千美元,监禁3至5年。4个月的牢狱之灾后,翟田田最终凭藉“自动离境”权利离美归国。
其二,不可欺负、戏弄人。人称“海淀小霸王”的李天一曾被父母送往美国一所著名的冰球私立学校留学。在美国学校,小霸王霸气依旧,不久,因打架、欺负同学,被学校开除,只得回国。
此外,还有一种群体的戏弄惩罚。在美国的学校,学生可以自己成立组织。有些组织有入会规定,新会员必须接受一定的肉体或精神的处罚,才能入会。这叫做“戏弄惩罚”(hazing),类似恶作剧。这种戏弄惩罚是非法的。该团体的学生,都可能卷入刑事案件。
其三,非法拷贝。青少年喜爱听音乐、看电影。在中国,下载后自娱自乐,貌似无人告发。在美国,绝对犯法。根据美国法律,非法拷贝的处罚是“可关进联邦监狱长达5年以及25万美元的罚款”(up to five
其四,抄袭剽窃。中国有些名人不以抄袭为耻。于正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很是“理直气壮”。按此奇葩理论,盗贼到于正家里盗窃20%的财产,法院就不会追究?在美国,只要是抄袭,不管篇幅占多少,都是犯法的。根据美国法律,大多数的抄袭属于轻罪,罚款幅度为1百美元到5万美元,并可判刑一年。依据某些州和联邦的法律,抄袭也可视作重罪,可面临罚款高达25万美元,以及坐牢长达10年。学生作业抄袭,成绩一律算零分,并可能被开除出校。
其五,禁止喝酒抽烟。这有个年龄界限,绝大多数的州是21足岁。在未满21足岁前,严禁喝酒抽烟,连啤酒都不能喝。所以,酒吧也不能去。在美国,买酒买烟进酒吧,都要看驾照,以确定是否符合法定年龄的规定。若是弄个“大龄”证件,那就多了一条罪状:伪造证件。对此,各州处罚标准不一。在奥列岡州,可判入狱长达5年并罚款12万5千美元(to five years in prison and a $125,000 fine)。
几十年前,毛泽东号召“上山下乡”,认为青年应该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现在,“任性”的孩子被父母送到美国,不妨看作接受美国的法制再教育,如此,若入乡随法,重塑自我,花费巨款还是值得的。(参见北大出版社《美国民生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