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赖在你身边?
Edward Hopper
遇上一个很喜欢的人,你总是希望和她多呆一会,这是人的本能。可能会害羞,但你愿意尝试,知道宁可丢一点脸,也得开口争取。
你不会嫌她太漂亮,你也不厌恶她太聪明,你更愿意她一生都爱笑。
在青春期,你一定迷班上最漂亮那个姑娘。这是生命最真实、最原始、最有力量的冲动。你那一下被点燃的感觉,肌肉要记住,脑子也记住。
以后有太多人劝你放弃最漂亮的事物,因为退缩的、萎靡的、“我不配”,这些慢性自杀式的观念,很有市场,具有成瘾性,一不小心,就像烟一样,你每天消费20根。
先扯个建筑美学,我非常喜欢摩天大楼,我有轻微的恐高,但是一点不妨碍我喜欢站在高楼欣赏城市,甚至因此更有快感。看着城市里的楼越来越高,住宅楼也动辄五六十层,我很开心,按这种技术进步程度,等我多赚一点钱,以后可能住在几百层以上的高楼,在云端之上,开阔、寂静、无人打扰。坐几分钟电梯,又可回到凡间,汇入人潮,让辣鸡翅弄油自己的手指。
所谓的大隐隐于市,原来更多是比喻,借助现代城市与摩天楼(当然,高墙大院的都市别墅也行),终于成了现实。一部电梯,上则出世,下则入世。
当然,城市生活贵,越好的城市越昂贵。白居易时代的人就知道:长安米贵,白居不易。这种常识,现代的知识分子与都市新人,仍然在抱怨,年年演一出逃离北上广。精神鸦片,总是有需求的。
我希望你不抽这一口鸦片。你的肌肉有线条,你的脑子总是清醒。
有一首歌,我可能听了几百遍,Frank Sinatra 的《New York New York》,它是罕见的城市赞歌,描述美国的乡镇青年向往纽约,渴望在这座不夜城醒来,为这城市添上新印迹,小镇乡愁,将在纽约慢慢融化,最终,自己不止是纽约一部分,还要成为纽约之王,NO.1。
这首歌里最有价值的不在于此,而是用一句话说出了那种进取的、自信的、野心勃勃的观念,我称之为“总冠军观念”。
总冠军是什么,击败了最强对手的那支队伍。不强壮,不聪明,没有韧性,不可能成为总冠军,有不少人技能、体力都不差,只不过意志上软弱,从来赢不了。
纽约聪明人最多,竞争最激烈、房价最高,想用这压力逼我逃跑,没门,Frank Sinatra 唱道:
我若在纽约成事,我就能在任何地方成事。
我战胜了纽约的挑战,我是总冠军。一个中国的年轻人,若有总冠军观念,那些米最贵的地方,反而让他兴奋,像要上场的拳击手。
不要逃跑,否则你会一直逃,逃到无路可逃。面对好地方,看见,征服,我要在此地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