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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恩在美不具食品生产经营资质

2009年06月29日 WHO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2009年06月26日京华时报

  尽管广东省消保处刚表态称施恩为“中国合法合资企业”,但施恩再度被曝
出其在美国根本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事实。

  昨天,记者从可靠渠道获得了一份美国官方机构的文件,这份日期为6月10
日的证明显示:“鉴于所声称的产品(记者注:即指施恩产品)涉及美国企业,
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我们搜索了在美国注册的食
品生产企业数据库,没有发现名称为scient(记者注,即‘施恩’)的企业。与
scient相同地址的企业出现在我们的注册医疗器械企业数据库,是一家进口医用
检查手套的企业。我们到现场发现,该地址没有任何生产设施。”

  此前,施恩向媒体发布声明称:“作为施恩公司股东之一,美国施恩国际有
限公司授权施恩公司在中国大陆使用‘施恩’商标。”然而记者在消费者保留的
施恩外包装上却看到了不同的名称。

  其中生产日期为2007年5月15日施恩袋装3段幼儿配方奶粉外包装上写着“美
国施恩婴幼儿食品国际有限公司授权”。很显然,这个卖给中国消费者的产品外
包装上的标识比施恩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名称“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多了“婴
幼儿食品”几个字。而在今年3月26日生产的施恩婴儿配方奶粉中,外包装上商
标持有人名称则又改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并撤掉了英文翻译。

  就上述疑问,记者昨天按照施恩有关负责人李长利的要求发去了采访提纲。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未收到回复。(胡笑红)

  针对施恩美国企业性质等质疑 施恩声明答非所问

  2009年06月27日京华时报

  针对施恩美国是否只是一个进口医用检查手套的企业(本报昨天曾报道)等
多个问题,昨天上午,施恩公司给记者发来文字声明,但该回应完全答非所问。

  施恩昨天给记者发来一个受施恩委托的叫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的
《律师声明》,声明以“本律师认为”的方式表达了两个方面内容:施恩公司是
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在中国持有的“施恩”
商标合法有效。

  记者前一天应施恩要求发过去一份采访提纲,其中一个问题是:“在2007年
施恩产品外包装上这样标志:‘美国施恩婴幼儿食品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与施
恩美国注册的公司名称不同,多加了‘婴幼儿食品’几个字,原因是什么?今年
又将商标持有人名称改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又是为什么?”该律师声
明皆没有回答。

  记者随后数次给施恩有关负责人李长利电话,其不再接听。一位业内人士明
确告诉记者,企业注册名称多一字少一字都必须重新注册。(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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