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第一原则
Helene Schjerfbeck
人是害怕选择的,有了三个以上选项,有人反而会失去主见。
可是长则一生,短则一日,都要面临诸多选择,该怎么做呢?
有个年轻人,我很喜欢,也有天分,她的一件设计作品,理念与导师发生冲突,互不让步。最后导师放下话:要么按我意思改,要么挂科。
是要坚持自己的艺术主张,还是屈从于导师的霸权?导师应该容忍学生的反抗,还是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年轻人是要不惧权威,还是要学会妥协?这又可细分出不少选择,每个选择都令人痛苦。
她问我怎么办?
不要怕选择多,找到选择的第一原则就行:读大学,最重要是拿到毕业证书,这听起来俗气,却是99.9%的学生不能违抗的。同意这条第一原则,选择就好做了:委屈自己,按导师的要求改,不挂科,才能拿到毕业证书。
毕业后,能量大了,自然可以在设计中张扬自己的风格。
你明天的日程表上有10件事,每件都得做,我问你哪一件可以舍弃,你想必很为难,哪一件不做,影响都很大。
换个问法,设定一个第一原则:一天只能做一件事。你很快就能找到最重要的哪件事。比如你明天心脏病发,肯定马上去医院急救,它虽然不在计划之内,你也会取消其他一切安排。
当然,不是所有选择都像心脏病发一样幸运,替你做了选择,大多数时候,你得问自己:此事的第一原则是什么?
比如很多父母希望孩子爱自己,这是极其正当的需求。但是爱这种东西无法琢磨,父母似乎也承受不了孩子不爱自己。金钱、时间与精力,投入这么大,孩子不爱自己,理论上是可以索回18岁以后所有的抚养费用,操作难度却太大,而且当时并没有签下合约。
在失爱的恐惧下,出现了各种流派:
1、自我牺牲派,父母丧失自我,放弃一切追求,为孩子奉献一切;
2、暴力派,利用孩子从小的弱势,运用种冷热暴力,肢体语言暴力,让孩子只能顺从;
3、舆论派,除了自己当唐僧,不停念叨,还运用家族舆论,极端者甚至向媒体控诉自己的孩子。
4、恐怖分子派,以自己作为人质,以自伤自残自杀的方式,胁迫孩子。
得逞的人很多,人毕竟是脆弱的,尤其是年轻人,你折磨他几年,他也废了,不得不被你捆绑,但是,他仍然不会爱你,他是住在你身边的陌生人,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他憎恨你,他认为你谋杀了他人生。
而你知道爱的第一原则时,再恐惧,你都不会做出上述选择。
爱的第一原则是:爱是自愿的,强迫无法得到爱。
知道这条第一原则的人,将放弃全部强迫选项,接受孩子有可能不爱自己的结局,朋友反目,爱人陌路,这些都可以接受,自己不是孩子爱的人,这个风险,在生孩子时,就得接受。
有趣的是,不强迫孩子爱自己的父母,恰恰是孩子最爱的那类父母。
这不奇怪,遵守第一原则的人,就是做出最正确选择的人,是最可能达成目标的人。
愿你,愿我们,都知道,并且实践爱的第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