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略的两大认识误区
王晋刚
专利战略的制定有两大认识误区:一是没有专利的企业不需要专利战略,二是专利战略无所不能。
中国的很多企业都是零专利企业,包括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大部分企业。这些企业的经理会想,我又没有申请过专利,费时费力制定专利战略干什么?
可事实是,在新经济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压力下,没有一个企业不需要专利战略。中国的打火机可以说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了吧?不行,欧洲就有技术标准要求企业在打火机上安装“童锁”,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如果没有相关专利或者获得相关的专利授权,那温州的打火机就进不了欧洲市场。国内市场竞争也一样。电动剃须刀应用越来越普遍,中国的企业很少有什么专利,一般人也认为这么简单的产品没必要有这么专利保护。但荷兰的飞利浦公司证明,中国的很多电动剃须刀都侵犯了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现在这个跨国公司正在用诉讼来解决专利侵权问题——要生产电动剃须刀?请交纳专利许可费。
可见,专利赤贫不等于不会面对专利侵权和专利授权问题。跟何况现在专利战的战火已经遍地燃起。
针对第二个观点,作者认为,专利战略只是专利战略,不能代替企业的整体经营。虽然说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经济时代将成为企业竞争的主杠杆,但专利、专利制度乃至知识产权只是企业竞争战略的一个部分,而非全部。大唐电信就有政府主导战略、专利战略、合作战略、融资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运营商战略、宣传战略和联盟战略九大战略,这些战略对大唐的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能认为专利战略一旦制定和实施,就有起死回生之效。这里的例子就是美国的施乐公司。这个公司是美国高科技界的老大哥,其技术实力与IBM相伯仲,拥有优秀专利8000项,专利战略是原就职于IBM的托曼制定的。近几年这家公司的专利战略很成功,其专利许可收入每年以85%的速度增长。但这也挽救不了整个公司市场竞争中的颓势,托曼虽然将施乐的知识产权管理的井井有条,但却没有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只能引咎辞职。据有的专家估计,这家公司已经成了佳能、惠普等公司的收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