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为何比高利贷还“狠”
来源:新京报
2万变20万,不过短短两年的时间,简直比高利贷还高利贷。在这个神奇的“变钱魔术”背后,隐藏的正是透支信用卡可能带来的巨大债务风险。用行话来说,这位关老伯是一个典型的“卡奴”,他不仅背负上了不能承受的沉重债务,而且银行还给他准备了信用卡诈骗的罪名。
关老伯的个案,让我们比较震惊地认识到了滥用信用卡隐藏的巨大风险;而在“卡奴”的悲剧背后,隐藏的却是更大的信用卡危机。这不仅是一个棘手的经济问题,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卡奴”一旦陷入债务困局,利滚利的游戏规则打造的将是一个毫无喘息机会的无止境黑洞。当初一个颇为潇洒的简单透支行为,换来的可能是个人破产乃至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我们也许不能指责银行“吸血”,因为这是所谓银行业的“国际惯例”,关老伯当初也肯定是在合同上签了字的。问题是,关老伯在办卡时是否真的明白,透支信用卡2万块可能会承担怎样的利息和罚息?中国1.3亿张信用卡用户(截至2008年6月底)又有多少真正熟悉这一游戏规则呢?银行在办卡时有没有尽到最为基本的风险提醒和条款解释义务?在关老伯停止还款时,银行又有没有及时将此举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告知持卡人?何以坐看持卡人账户负债翻涨十倍之多?
已达退休年龄的关老伯,居然有15张信用卡,有的透支额度为2万元,有的透支额度竟达5万元。这足以说明发卡行对于信用卡的审核几乎完全流于形式。发信用卡就像路边发传单一样,不仅来者不拒而且不惜以高透支额度吸引客户。这对很多支付能力有限的人来说,无异于一种引诱。银行无原则放松信用卡发卡条件和透支额度授信管理,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客户不负责。
某种意义上,如果将银行前期的引诱办卡鼓励透支与随后到来的“天价罚单”联系起来,其中的逻辑甚至就和上海的“钓鱼执法”如出一辙。透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加上未还最低还款额时月息5%的滞纳金,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月息5%的超限费,再加上全部都是“按月收复利”的利滚利———所有这些,在足以将持卡人压垮的同时,其中的利润空间,说不定会异化出一个“钓鱼办卡”的信用卡盈利模式来。
这样的信用卡收费是否过高?在如此高昂的收费之下,银行承担的风险提示义务是否足够匹配?银行滥发信用卡应否得到严格控制?恶意诱骗持卡人的“钓鱼办卡”模式有没有可能滋生?由此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谁该承担责任?作为信用卡发源地的美国,今年5月通过了《信用卡消费者权益法案》,这应该给我们提供足够的启示和警醒,从而对“卡奴”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信用卡风险引起应有的重视。□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