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三——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低价购进专利的策略 “省下的就是挣来的”,这句话对公司也同样适用,如果能用较低的价格收购关键的专利,那肯定使公司的财务部欣喜若狂。购买专利压价和购买其他商品一样普遍,而且因为每每关系到千百万元的资金,所以公司负责人就不得不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
这里最有名的“价格杀手”是蓝色巨人IBM,受损害的是当时事业才开始的电脑奇才王安。在王安的《教训》一书中,充满了对IBM的愤恨和敌意,第一是因为有个官僚气十足的IBM经理仅仅因为王安是华人而拒绝接纳他进入该公司,第二就是专利风波。被IBM拒绝后,王安就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并于1949年10月向专利局申请了名为“存储磁芯”的专利。随着产品的推广,IBM意识到这项发明广阔的商业应用前景,决定购买专利,不断向王安索取资料。而且反复与王安谈判,就是迟迟不敲定价格。
1953年11月16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王安为IBM提供咨询,并给予IBM三年期的购买选择权。1955年5月初,王安将获三十四权项的专利权一事已成定局之时,IBM希望就行使购买选择权的问题进行谈判,以购买王安的专利使用许可证。但是专利颁发后一年之内,专利局在第三方的要求之下,可以宣布专利有抵触,IBM公司利用这一法律空子,唆使他人对王安发明的专利提出了诉讼。在谈判中,王安遇到了IBM公司亮出的杀手锏——“第三方”的发明家维霍,这个人名下有一些相关专利,这使王安大为震惊。因为抵触通常涉及“发明是谁先做出”的问题,维霍的发明在先,申请书长达550页,载有250个权项。王安认为维霍的申请中不一定公布了他的权利申请项中所说明的发明,因为从律师的语言中,他觉得维霍先生的电子线路不一定包含了他在权利申请项中说明的一种使用磁通量读入、读出、乃至改写磁芯的装置。在最后的听证会中,除了一条起诉理由外,王安赢得了其余各条诉讼理由。但是,在诉讼过程中,IBM取消了原先拟订的专利费,他们也驳回了王安开出的250万美元的一次性购买费,并且以未决专利申请威胁王安。为避免陷入旷日持久的官司,也为了自己发展所需资金,王安最后不得不接受了IBM50万美元的出价。到最后付款时,IBM又节外生枝,砍下10万美元才罢休。几年后,有人告诉王安,当时IBM一位经理曾得意地炫耀道,他们付给王安的专利费实际上只相当其价值的8%。也就是说,王安本来应该从IBM那里拿到的应该是500万美元,而IBM在这笔生意中“纯盈利”46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