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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三十六计之十五——十面埋伏

2008年12月05日 知识产权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十面埋伏

实施专利包围

“以多围少、以小打大、以弱胜强”的专利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战略先为日本先创造,接着是台湾韩国跟随,现在已经成为经典的专利弱者反抗战略。

日本企业精于此道,他们称之为“木桩篱笆”专利战略。六、七十年代,日本企业开始大量出口产品,当时日本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和专利。当竞争对手有一个关键的、关于某项产品的基本原理的核心专利时,日本企业就会围绕该核心技术开发出一系列的专利,每一个专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这些改进专利覆盖了将该核心技术投入商业应用时可能采用的最佳产品结构。这样,它们给原技术的所有者对该技术的有效利用造成了困难,然后木桩篱笆专利的所有者就可据此迫使对方同意交叉许可,从而获得对核心技术的使用权。

这种木桩篱笆策略比较直截了当。为达到此目的,技术人员与销售以及制造人员经常沟通是有必要的。同事间可以交换有关客户对将有关核心技术商业化的需求信息,这会对这一策略的实施十分有利。

日本的专利一向被认为是数量胜于质量。日本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一般都是较小的发明,划分得很细。以曾经一度热门的超导技术资料为例,日本公司往往就每一个小小的进展都提出专利申请,美国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却较少,但内容范围比较广泛,这就给日本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美国专家认为,日本人的专利件数意义不大。但另外一些有识之士却认为,即使日本人的专利大多是小项目,但也会限制竞争者,并迫使美国公司把大量的专利技术让给他们自己,这也是同西方国家交换专利技术时,日本人总是占便宜的原因。

后来,新兴的韩国台湾企业发现了这一秘诀,在上个世纪末,台湾富士康、台湾鸿海、韩国三星跟踪国外企业的核心技术,大量布署外围专利,也创造了可靠的杀手锏。

现在专利战的主要受害者是中国企业,我们所处的位置与当时的日本韩国企业没有什么差异,所以采取同样的战略也大有益处,这个地方是用不着“独创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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