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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乘人之危

2008年12月05日 知识产权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乘人之危

选择专利战时机 专利战时机的选择非常重要,就好像中国古人讲的那样,这叫“天时”。如果时机不当,专利战获胜的可能性就不大,即使获胜也无利可图。 

在美国,提起专利战一般选择对手正在进行重组、收购、兼并、转投资、减资、杠杆收购、公开发股等时机。因为公司在这个时候最不愿意面临诉讼风险,最不愿意因为其他的诉讼活动而分散注意力,也最不愿意因此而破坏自己在股民众的形象,“小不忍则乱大谋”,最后只得决定接受专利许可,尽快寻求和解。同样地,如果有的公司有段时间财务状况表现不佳,或者是承接了高风险、高投入项目的,那它也是合格的专利战候选人,这时这些公司也会倾向于寻求和解。还有,对正在其他诉讼中忙得团团转的公司发起专利袭击也是非常好的方法,因为这些公司已经没有力量在应付更多的官司了,只能寻求和解结案。反过来,专利战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司也可以先发制人,挑选最佳时机发起专利权确认战,让那些“专利主”应接不暇。

这些都是道德判断中的“乘人之危”,但在为利益而战的商战中,这些都是家常便饭。 例如,这两年微软频频受到专利攻击,就因为它树大招风,垄断案再身,处在力量最薄弱时期。结果是微软越妥协,牵惹得专利诉讼都越多,大家都在极力吃大户,反正微软有500亿的现金储备。

思科起诉华为也挑了时间,一是选择中国旧历年放假,在华为人力资源最薄弱的时间提起;二是选择华为准备上市之前。最后果然不出所料,华为只求尽快全身而退,没有认真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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