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五——FUD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五——FUD
FUD FUD就是在竞争对手的潜在用户中制造恐惧不安的气氛,让这些用户放弃竞争者的产品或服务的一种竞争战略。这是垄断寡头对市场新进入者的一种最常用的战略,在信息时代非常流行,IBM和微软都是这方面的高手。在专利战中使用FUD战术效果更为显著,因为专利权是一种法律保护的垄断权,专利主的垄断权跨越生产制造者、销售者和使用者,专利主的诉讼对象可以无限延伸,所以这种战术的威慑力在专利战中大增。...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四——珠联璧合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四——珠联璧合
珠联璧合 如果自己的专利产品与其他厂商的产品结合使用或一同销售能获得最佳销售业绩,那授权其他厂商销售自己的专利产品就会使两家都受益匪浅。例如,计算机硬件对软件操作系统需求非常强烈,如果生产软件的公司本身不生产个人电脑,那么通过向个人电脑生产商发放许可证就能够使双方获得利益。 在汉语WINDOWS操作系统出现以前,中国的计算机使用者必须使用一种汉语外挂式软件,那就是王志东负责开发的...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三——知己知彼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三——知己知彼
知己知彼 收集作战情报 专利战与实际的军事战争大同小异,都是集团之间的剧烈对抗,只是不见硝烟罢了,所以在情报的重要性方面也是彼此彼此。专利战所需情报除了侵权产品的有关技术情报外,更多的是侵权企业的信息。一般而言,对一项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侵权不限于一个公司,而是一个产业,是几十甚至成百的公司同时侵权。这时“专利主”就要预先确认:这些公司是什么规模,他们有应付专利诉讼官司的经验吗...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二——斩草除根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二——斩草除根
斩草除根——反诉对方专利无效  这是几乎所有专利诉讼中被告的第一反应。在美国,有30%的专利在诉讼中被确认无效,所以,起诉别人侵权的“专利主”不少情况下实际上并不拥有专利权。一般而言,反诉对方的专利无效都是从专利的三性(实用性、新颖性、显著性或曰创造性)入手的。实用性方面的抗辩比如对方的专利权申请没有提供最经济的实施方案,新颖性的抗辩如公知技术抗辩,创造性的抗辩如有关专利没有实质性的...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一——远交近攻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一——远交近攻
远交近攻——扩展地理市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成员国的企业变成了全球性市场的成员,原来属于区域性的或一国性的产品市场快速地国际化。但与此相反,到现在为止,专利权还是有地域性的,而且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禁止一个公司将其专利许可“地域化”,根据地域来决定是否进行专利许可。比如,如果一家中国公司拥有一项制作PDA的关键专利,它完全可以保留在中国或者自己能力所及的东南亚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欲擒故纵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三十——欲擒故纵
欲擒故纵 有的市场必须进入,但企业却恰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相当的市场资源,这就好比你的军队主要在东线作战,却突然发现西线出现了新的机会,军队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调到西线,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授权他人生产专利产品,让他们“为王先驱”,等自己腾出手来再收拾市场。 许可的优点就是它缩短了一个公司将其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所需的时间。一个公司可以将某些专利授权给那些拥有足够的资源的公司以...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九——以退求进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九——以退求进
有限妥协 以退求进 创造和解的条件 专利战的目的是为了赢得商业利益,并不是“为战而战”。所以专利战要打的“有理、有利、有节”。如果我方在诉讼中有过硬的证据,那当然应该坚决打下去,以求一次性地解决问题,打倒专利主,“从此再不受那奴役的苦”。但现实是,没有一个专利反抗者有绝对的把握,专利律师的意见也只是“个人观点”,不能作准,最后作决定的是陪审团(美国)和法官。所以,在和解条件具备的条件...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八——有备无患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八——有备无患
有备无患 准备谈判筹码 上个世纪八十和九十年代,国际上的专利战已经非常激烈,那时的打击对象是韩日企业。所以,韩日企业在实践中学到了应对专利战的根本:拼命在本国和海外注册专利,获取游戏的筹码。在美国专利局的统计表上,日韩企业连续多年排在最前面。2001年美国专利商标局统计的前10位获得专利最多的企业中,日韩企业占据了绝对多数。在中国,日本企业2003年一年就申请了2万余项专利。华为和海...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七——因粮于敌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七——因粮于敌
因粮于敌 就是向风头正劲的市场新进入者征收数额可观的专利许可费,“杀杀竞争对手的锐气”,然后再积蓄力量,慢慢将它们驯服。 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低廉半导体产品冲击世界市场,美国的企业面临知名的打击,国家半导体、德州仪器都陷入重组的边缘。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他们向这些日本公司发起了一起又一次的专利攻势,最后逼着这些公司接受专利许可授权。进入90年代,德州仪器又对三星、日立等韩日企业进...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六——以战促谈

专利战三十六计之二十六——以战促谈
以战促谈 “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这是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进行和谈的原则,也是“专利战”的永恒话题。如果“专利主”不接受专利使用者提出的条件,而专利使用者还有一定的有利证据,那就可以学学共产党解放战争前期的“以战促谈”,或者放缓时间节奏,或者利用专利筹码对抗,或者反诉对方侵权,促成双方和解。 绝大部分企业受不了疲劳战,即使在诉讼开始时原告会义愤填膺、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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