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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三十六计之十一——偷梁换柱

2008年12月05日 知识产权 暂无评论 阅读 1 次

偷梁换柱

将利益之争演化成道德审判

因为美国的专利侵权案件可以采取陪审团的方式,而陪审团又不是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所以很多专利侵权诉讼最后变成了道德审判。一般而言,在亲专利的文化氛围影响下,诉讼之前陪审团就已经决定哪一方是偷盗者,是“坏人”;哪一方是“创新者”,是“好人”。这就将被告置于一种极为不利的境地:只要走上法庭,你就处在辩诬的位置,加上原告律师的煽风点火,本来未决的利益之争就被描述为正义与邪恶之间所进行的较量。

由于陪审团很可能并不完全掌握有关专利法的知识,他们更愿意做出已被大家普遍接受的道德评判:例如说谎、盗窃和取得不当利益。他们一般会依据这些原则给出最终的裁决。所以,如果被告曾与专利权人有着广泛的合作,律师就会调查有关该潜在被告的产品改进或者产品开发的情况;如果双方进行过专利许可的谈判,律师则会夸大被告对许可使用的恶劣态度,这就是国外企业起诉前一定要进行许可谈判的一个目的。以思科诉讼华为为例,思科从来没有许可的意向,但也会在诉讼前主动与华为谈判,以在随后的诉讼中向陪审团展示一个更加“彬彬有礼”的思科。另外,整个诉讼过程中,华为在美国媒体上都处在被攻击的位置,甚至连华为总裁任正非曾经在中国军队中服役也被大肆炒作,整个诉讼过程就是“妖魔化”中国公司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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